陕西省治超“春雷行动”新闻发布会
2010-03-11 |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2010年3月11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谨向参加今天会议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现在,就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春雷行动”的有关事项,向朋友们作以介绍。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公路货运量不断增长。但在公路货运发展过程中,为获取更大的运输利润,货运经营者普遍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损坏公路及其设施,诱发重大交通事故,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甚至妨碍汽车生产工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加以治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目的是保卫交通建设成果,保护公路路产完好,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重要意义就是,为经济建设提供现代交通保障,为社会发展提供一流交通服务。

    我省自2003年7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治超工作,2004年又随全国开展集中治超,之后又开展了强化、深化治超工作。经过六年多来的不间断治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强势攻坚,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车辆超限超载率持续下降,货车平均超限超载率从2003年的82%下降到目前的1%左右,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已连续三年分别稳定控制在2%、3%、4%以内;因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与2003年同比下降44%;每年节约养护资金超过10亿元。我省治超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多次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上介绍经验,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推广。

    为推进长效治超,省政府于2009年颁布了《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经过近一年的施行,我省的治超工作得到有序推进,长效治超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有效解决当前治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稳定地推进长效治超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超“春雷行动”。

    此次“春雷行动”将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始终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产品保值增值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抓实抓好,坚持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集中治超,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通过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市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通过强化源头监控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通过深化联动治理机制,多管齐下,互补互促,促进交通运输快速发展、高效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

    “春雷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完善三个阶段。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在政府领导下,交通、公安、国土、工商、煤炭等部门联合行动,重点清理整顿非法料场、砂石场、煤场等货物集散地。二是强化路面治超,路政、运政、交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逃检、绕行等非法上路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行“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上路大件运输车辆将按照法律上限处罚。三是强化高速公路治超,重点解决在建高速公路运料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集中整治货车强行闯站或偷逃漏费和逃避超限检测行为。

    我真切希望,我省的治超“春雷行动”能够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希望广大司乘人员能够自觉合法装载,共同配合我们搞好治超工作。我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有决心有能力把我省的治超工作推向新水平。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努力,攻坚克难,为建设平安陕西、和谐陕西、西部强省和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陕西省治超“春雷行动”具体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公路货运量不断增长。但在公路货运发展过程中,为获取更大的运输利润,货运经营者普遍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损坏公路及其设施,诱发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甚至妨碍汽车生产工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加以治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目的是保卫交通建设成果,保护公路路产完好,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重要意义就是,为经济建设提供现代交通保障,为社会发展提供一流交通服务。

    我省自2003年7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治超工作,2004年又随全国开展集中治超,之后又开展了强化、深化治超工作。经过六年多来的不间断治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强势攻坚,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车辆超限超载率持续下降,货车平均超限超载率从2003年的82%下降到目前的1%左右,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已连续三年分别稳定控制在2%、3%、4%以内;因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与2003年同比下降44%;每年节约养护资金超过10亿元。我省治超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多次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上介绍经验,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推广。

    为推进长效治超,省政府于2009年颁布了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经过近一年的施行,我省的治超工作得到有序推进,长效治超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有效解决当前治超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稳定地推进长效治超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超“春雷行动”。

    “春雷行动“分为动员部署(2010年3月1日~3月15日)、集中整治(2010年3月16日~4月15日)、总结完善(2010年4月16日~4月30日)三个阶段。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强化源头监管,重点清理整顿非法料场、砂石场、煤场等货物集散地。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煤炭、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完善货物装载源头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集中执法力量,取缔非法料场、煤场,起到较大震慑效果;运管部门要对货物装载源头重新核定、合理分类并争取由政府公布,落实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综合治理的责任,以政府名义签订货物装载责任书。各市运管处、县(区)运管所要组建专职的源头监管队伍,在市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对煤矿及非煤矿山等重点货物集散地实行进驻监管,使源头装载企业超限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运输货运车辆超载非法经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货运车辆无证无牌、有牌不挂、有证不带,标识不清、大吨小标、私自改装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声势和震慑。二是强化路面治超,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逃检、绕行等非法上路行为。路政、运政、交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固定和流动相结合,在治超站、收费站、卸货点以及一些超限绕行严重的路段,组织集中打击和联合治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严格“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大件运输车辆擅自上路行为,发现违法上路车辆按照法律上限处罚;强化涉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运输监管,在建材物资源头场站和建设项目施工路段加强治超巡查和检测,严肃查处施工单位和源头场站擅自占用公路、私设平交道口、运料车辆超限绕行等各种不法行为。三是强化高速公路治超,重点解决在建高速公路运料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车辆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将治超工作列入各建设项目的目标责任内容中实施考核。各项目管理机构是本项目治超工作的实施主体,应制定严格的治超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治超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的车辆按照规范装载的吨位进行收购,超限装载的部分不得支付费用,遏制高速公路建设运输车辆超限行为。在改扩建项目施工路段集中开展治理活动。项目管理处与施工单位加强协作,落实各自管理责任,下大力气加强对施工开口的管理,杜绝非法超限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超限检测、偷逃通行费的现象。在治超站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超限运输行为。集中整治强行闯站或利用螺丝钉、垫钢板、遮挡光栅分离器、利用安装液压系统、千斤顶、气囊或假轴,跳秤、压秤、冲秤、走S形等方式偷逃漏费和逃避超限检测行为。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市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监控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深化联动治理机制,多管齐下,互补互促。

责任编辑: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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