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保存
(2009年12月30日)
受陕西民政厅党组的委托,现在,我就民政部门对冬令和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作为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政策,为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今年7月份起,全省普遍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30元。到年底,全省纳入城市低保37.6万户、85.6万人,最高每人每月230元,最低每人每月160元,平均保障标准177元。全年共支出保障金18.8亿元,其中中、省安排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2.75亿元;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69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96元,全省纳入农村低保58.6万户、206万人,中、省安排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6.98亿元。
二是及时下拨了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12月以来,我们协调省财政先后下拨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资金1.06多亿元,为全省城市低保户每户补助26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补助100元,五保对象每人补助100元,有效缓解了贫困群众冬季取暖困难问题。
三是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由每人每年1640元(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提高到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截止12月底,全省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1.41万人,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2.24多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7460万元。全省建成农村敬老院61所,对1.2万名五保对象实行了集中供养。
四是城乡医疗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今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将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低保对象以外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了救助范围。全年共下拨资金3.76亿元,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35万人次。在住院救助、日常救助、资助参合(参保)“三位一体”救助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了建立临时救助、慈善援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救助模式。
五是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干旱、暴雨洪涝、风雹、雪灾和低温冷冻、农作物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今年全省共有105个县(区)1762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40人,紧急转移安置7.08万人;倒塌房屋2.17万间,损坏房屋8.6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551千公顷,绝收13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2.82亿元。灾情发生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安排部署,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省民政厅及时派出工作组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拨付救灾资金,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11月9日—16日,我省遭受60年一遇的雪灾后,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专项会议精神,由厅领导带队,先后派出10个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看民政福利及优抚机构的越冬安全,慰问困难受灾群众,督促指导当地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紧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雪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受灾严重地区,特别是山区和偏远贫困地区,了解困难灾民生活情况,重点解决农村特困户、灾民的生活困难,解决好敬老院、散居五保户取暖问题,安排好倒损房屋群众居住和生活。11月16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紧急下拨救灾资金2779万元,向各地调拨救灾棉衣被4万件,支持灾区解决好雪灾困难群众生活。12月17日,省上下拨冬春救灾资金1.1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9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及“双节”期间生活(“吃饺子钱”),确保他们有饭吃、不受冻,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节。同时,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对江苏对口援助我省价值400多万元的棉衣被,将于近期调拨灾区,送到灾民手中,解决好灾民过冬缺衣少被问题。
六是优抚抚恤标准普遍提高,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我省共有优抚对象150多万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5.1万人。从今年10月1日起,伤残抚恤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其它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不同程度提高了15%—20%。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57万元提高到1.8万元,年提高了2300元;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680元提高到7820元,年提高了314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去年的270元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在每人每月130元基础上再增加70元。全年中、省共下拨优抚资金8.89亿元,其中优抚医疗资金9149万元,基本上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缓解了医疗难压力。
七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9万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32人次,救助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痴呆傻、肢体残疾及其他行动不便者270人次。为改善救助对象受助环境,省政府还将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民生八大工程”,目前已下拨省级建设资金5000万元,修建县级救助管理站项目35个,为开展救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冬令和双节期间灾困群众生活安排问题,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听取汇报、做出部署、提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民政系统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稳妥解决灾困群众冬令和双节期间的生活问题。一是认真排查,摸清了困难群众生活的底数。全省各级民政系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逐村逐户摸底排查灾困群众生活状况,摸清了需救济人口的数量并进行了分类造册登记。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救助措施。入冬以后,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民政厅先后就做好冬令群众生活安排、救灾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下发文件,各地在摸清灾困群众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在救助资金发放中,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县、乡建立台账,救助人员名单、救助款物数额公开,确保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三是积极争取和多方筹措资金。入冬之后,省政府在加大省级资金投入的同时,及时请示国务院解决冬春灾困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省民政厅积极衔接落实中央资金。据统计,省级共安排冬令补助资金1.3亿元,争取中央冬令补助资金9700万元,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等生活困难及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冬季取暖补助。四是积极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省民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近期还将会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责任和救助措施,确保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安全过冬。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双节走访慰问活动。双节将至,根据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民政部门将适时安排组织春节前优抚对象和城乡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帮助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六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11月下旬,省民政厅先后派出9个工作组,由厅级领导带队,深入到市、县、乡、村,走村入户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对冬令群众生活安排、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民政福利及优抚机构安全越冬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督导,推动了各项救助政策的全面落实,保障了贫困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到人。
同志们、朋友们,民政工作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责任重大。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切实安排好冬令和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类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切身利益,为构建和谐陕西、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