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施行发布会
2009-11-04 | 来源:

发布会现场

    11月2日上午,陕西省气象局举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新闻发布会,向各相关单位以及各新闻媒体介绍于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陕西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良序,陕西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米天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郑仲出席了发布会。省财政厅、公安厅、林业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华商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开始,郑仲做了讲话,他指出,陕西是一个气象灾害多发的省份,工农业生产一直受到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的威胁。人工影响天气作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发展、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管理办法》是全省第一部关于气象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标志着陕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步入了依法发展的轨道,将对保障陕西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后,李良序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讲到,一、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始于1959年,经过50年的发展,全省人影作业规模不断扩大,作业布局和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业务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水平进入了国内领先行列,连年开展的大范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筹支持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二、《管理办法》是陕西人工影响天气法规体系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全省人影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办法》的施行对全面规范陕西人影活动,加强人影工作管理,有效解决人影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各级人影办要充分认识《管理办法》在促进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精心组织安排《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细致领会《办法》的规范内容,紧密结合本地人影工作实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保证《办法》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发布会最后,工作人员全文宣读了《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共35条,明确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计划编制、经费保障,对从业条件、站点布设及建设、设备弹药采购及储运、作业条件、作业审批、作业信息、效果评估、设施保护、安全管理、设备年检、档案管理、事故处理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文章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王成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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