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教育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和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减少残疾青壮年文盲。
政策措施:
1.认真贯彻《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精神,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2.特教学校、康复和福利机构、普通幼儿园要设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班,积极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加强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做好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工作。将残疾儿童和父母残疾的儿童纳入学前幼儿补助范围。
3.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提高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4.加快特殊教育学校(院)建设,省上和各设区市各建设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院)。各设区市建立盲人和聋人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或在特教学校增设高中部。各县(区)根据残疾儿童数量、分布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规划建设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制,将民办特教机构纳入政府公共教育管理体系。
5.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以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加大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投入力度。
6.依托高等院校,加快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完善高等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和办法,做好残疾学生招生工作,不得拒绝录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学生。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多形式、多途径接受高等教育。
7.将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各地师资培养培训规划,依托普通师范学校建设师资培训基地,培养特殊教育骨干力量。采取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的办法,提高特教师资业务水平。
8.加强手语和盲文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社会普及率。
(四)就业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措施。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状况进一步改善,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使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措施:
1.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有关规章,促进残疾人就业。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收费减免、税收扶持有关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2.实施万名残疾人就业工程,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建立新增残疾人就业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残疾人就业实名制统计管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
3.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加强与就业岗位对接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提高残疾人培训后的就业率。建立50个省级残疾人培训就业示范基地,对5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举办全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采取政府出资、政策扶持、社会筹资等多种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10%左右的比例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5.省、市、县建立统一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2012年完成省级信息中心建设,逐步扩大就业信息网覆盖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7.组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聘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场所。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并扶持就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8.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为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扶贫开发规划,优先予以帮扶。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口识别机制,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2.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农民增收工程、人人技能工程、百万贫困户增收行动计划等重点项目,扶持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
3.建立贫困瞄准机制、基地带动机制、培训服务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开展多形式扶贫服务。建立50个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带动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4.加强对贫困残疾户康复扶贫贷款的运行管理,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加大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
5.依托各类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自身条件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残疾家庭至少1名成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
6.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在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工程中优先安排。
7.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六)托养
主要任务:
——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示范创建活动,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3.5万人次补助。
政策措施:
1.把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以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3.依托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各市、县普遍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4.依托社区和家庭,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为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5.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6.完善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标准和机构运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
(七)文化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文化艺术水平。
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根据不同残疾人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2.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项目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13所省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列入文化进社区项目。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文化评奖、艺术比赛等文化活动。农家书屋要有残疾人读物,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担任管理员。
3.每年举办一次“残疾人文化周”,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扶持公共文化机构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化艺术产品。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
4.争取国家资助中西部地区市、县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支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每年增加盲文图书、有声资料的品种和数量及阅读设备,满足盲人阅读需求。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设立残疾人阅览室。
5.依托6所国家级和13所省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开展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扶持一批特教学校建设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和全省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
6.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文学艺术活动和创作,着力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支持促进各类残疾人艺术人才及作品参与对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