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9月7日)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早上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发布2011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发布我省2011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
现在发布第一项,2011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1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略有好转。2011年上半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8.2%,同比上升2.1%。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环境中各项污染指标,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和自然降尘量略有下降,二氧化氮浓度持平。与去年同期相比,酸雨频率略有下降。6条河流及11条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渭河干流水质仍为重度污染,以劣Ⅴ类水质为主,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3类区达标率好于其它类区,1类区、2类区和4类区夜间噪声超标状况较为严重。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2011年上半年全省10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略有好转,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略有下降,二氧化氮浓度持平。
空气质量日报显示,上半年10城市及杨凌示范区日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天数为143~181天,达标率为88.2%,有7个城市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增加,4个城市减少,其中延安增加最多为15天,西安减少最多为7天。西安上半年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143天,比上年同期减少7天;宝鸡159天,增加2天;咸阳153天,减少1天;铜川161天,增加12天;渭南156天,增加4天;延安156天,增加15天;榆林154天,减少5天;汉中174天,增加2天;安康181天,增加8天;商洛177天,减少2天;杨凌143天,增加14天。
2011年上半年10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范围为0.039~0.135mg/m3,平均为0.093mg/m3。其中安康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年均值标准(0.04mg/m3);渭南、汉中、商洛市和榆林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年均值标准(0.10mg/m3);其他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三级年均值标准(0.15mg/m3)。与上年同期相比,10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0.007mg/m3。
10个城市上半年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范围为0.020~0.058mg/m3,平均为0.040mg/m3,其中汉中达到一级年均值标准(0.02mg/m3);其余城市达到二级年均值标准(0.06mg/m3)。与上年同期相比,10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0.004mg/m3,其中商洛、安康、铜川平均浓度明显下降。
10城市二氧化氮上半年日均浓度范围为0.011~0.050mg/m3,平均为0.033mg/m3,10城市日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年均值标准(0.08mg/m3),10城市平均浓度与上年持平。
上半年有13个市、县、区开展了降尘监测,均值范围为6.10~21.80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13.08吨/平方公里?月。其中延安、西安和铜川均值超过省控标准,其他地区均符合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降尘量下降2.22吨/平方公里?月。
2011年上半年全省有15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362个,未检出酸雨样品。与去年同期相比,酸雨频率有所下降(去年同期为0.27%)。
----水环境质量
2011年上半年全省6条主要河流(渭河、延河、无定河、汉江、丹江、嘉陵江)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11条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2011年1~6月全省6条河流(渭河、延河、无定河、汉江、丹江、嘉陵江)的40个监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3个,占总断面数的57.5%。Ⅳ类水质断面8个,占总断面数的20.0%,劣Ⅴ类水质断面9个,占总断面数的22.5%。满足水域功能标准的断面28个,占总断面数的70.0%。不符合水域功能标准的断面12个,占30.0%。与上年同期相比,符合Ⅰ类水质的断面减少2个,Ⅱ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与上年同期持平,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各增加了1个。
2011年上半年11条支流16个监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个,占总断面数的18.75%,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总断面数的25.0%,Ⅴ类断面4个,占总断面数的25.0%,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总断面数的31.25%。与上年同期相比,符合Ⅰ、Ⅱ、Ⅲ类和Ⅴ类水质的断面与上年持平,Ⅳ类水质的断面减少1个,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增加1个。
渭河干流水质以劣Ⅴ类水质为主,属重度污染。从咸阳市的兴平断面至渭南的潼关吊桥断面,共9个断面均不能满足水域功能标准,主要污染指标分别是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类别无明显变化,但几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潼关吊桥出境断面主要控制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均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渭河支流水质为中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渭河10条支流中金陵河水质良好,黑河、沣河和涝河轻度污染,沋河和北洛河中度污染,灞河、河、临河和漆水河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有变化的河段有:涝河因氨氮浓度下降,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临河因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上升,水质由中度污染下降为重度污染;沋河因石油类浓度上升,水质由轻度污染下降为中度污染。
延河水质以Ⅳ类水质为主,为轻度污染。与上年1~6月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五个断面水质均符合本省水质功能标准。
无定河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两个断面水质均符合本省水质功能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辛店断面水质因石油类浓度上升,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无定河支流水质为轻度污染,三个断面水质均不符合本省水质功能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刘官寨断面氨氮浓度上升,水质由Ⅳ类下降为Ⅴ类。
汉江水质优,以Ⅱ类水质为主,断面达标率为77.8%,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南柳渡断面因氨氮浓度上升,水质类别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丹江水质良好,以Ⅲ类水质为主,断面达标率为80.0%,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但污染物浓度有所上升。
嘉陵江水质优,以Ⅱ类水质为主,断面达标率为100.0%,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2011年上半年我省2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取水26519.76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与去期相比无变化。
----声环境质量
2011年1~6月我省进行功能区噪声监测的城市有: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韩城和华阴等12个城市。
监测结果显示:各城市昼间功能区噪声达标情况明显好于夜间,3类功能区(工业区)好于其它类功能区,1类(居住、文教区)、2类(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夜间超标情况比较严重。
各城市间比较,宝鸡市、渭南市、商洛市、华阴市和韩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全部达标。
第二项,发布我省2011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
“十二五”期间,国家向我省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分别为7.9%、9.9%、7.6%和9.8%,我省根据“十二五”指标及我省实际,确定2011年大气环境两项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比2010年削减2%,水环境两项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比2010年削减1.5%。
今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显示:我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能够延续“十一五”的良好态势,排放量控制在47.39万吨和27.54万吨,同比削减2.62%和3.33%,超额完成任务。十二五新增加的两项减排考核指标氨氮和氮氧化物削减情况没有实现与时间同步。其中氨氮总排放量3.19万吨,较上年下降1.09%;氮氧化物减排形势更为严峻,上半年排放量较去年同期不降反升。
今年上半年我省污染减排工作的主要措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考核机制坚实有力。今年5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环境保护暨节能减排表彰大会,省财政拿出1000多万元对“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安排部署了“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省、市、县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实行定期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
二是减排资金投入加大,治污设施建设推进。省级财政预计今年可安排省级环保资金预算共计4.27亿元,其中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由去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8500万元,重点用于污水处理厂脱氮、脱硫提标改造、脱硝设施建设及淘汰落后产能。
我省在“十一五”末就对“十二五”增加的两项减排指标进行了超前考虑,要求一些项目提前启动脱氮和脱硝设施。从去年开始,我省多家污水处理厂相继制定了脱氮改造实施方案并启动了除磷脱氮技术改造工程,提升了氨氮减排能力。一批脱硫提标改造项目、火电机组脱硝项目相继开工和完工。
三是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评审批,促进产业调整。今年省工信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向各市下达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淘汰焦炭60万吨,铁合金2万吨,电解铝2万吨,水泥220万吨,造纸8万吨,印染2750万米。上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劝退、暂缓、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的项目7个,涉及投资36.82亿元。
四是提升监测体系建设水平,服务减排开展督查预警。上半年,省环保厅制定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截至6月26日,全省完成重点污染源抽测企业260家;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污染源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27家(次),市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全指标监督性监测32家。对全省15家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43台机组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全省上半年完成了30个县的环境监控平台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及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监控平台建设任务。至此,我省共建成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控平台72个(省级1个、市级<含省环保厅驻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11个、县级60个)。
五是实施“以减促治”,推进农村污染减排。今年是农村面源环境治理纳入污染减排范围的第一年,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十二五”农村与生态建设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延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支持了全省300个村、2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污染减排。继续深入开展了“十百千”生态示范创建工程,五月份,全省43个乡镇、25个行政村分别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
六是加强指导各市推进氮氧化物污染减排。省环保厅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火电机组脱硝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和指导各市开展氮氧化物减排。为促使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全省从4月1日起开始施行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截至5月底,全省共发放绿标81.6万枚,黄标6.1万枚,限制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作为国家推广甲醇汽油试点省份,我们出台了比同标号普通汽油便宜0.2元/升的甲醇汽油价格政策,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我省车用甲醇汽油规范性标准,已列入陕西省2010-201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七是排污权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今年3月,我省举办第三次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交易总量848吨,交易金额1298万元,总计实现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总量7518吨,总成交额4363万元。在省环保厅的积极争取下,我省已被财政部和环保部批准列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省环保厅同时开发建立了排污权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今后我省排污权交易报名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报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今年上半年,尽管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在推进全省污染减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减排的结果不够理想,特别是氮氧化物上半年排放量不降反升,氨氮没有完成削减目标,对完成全年减排任务造成很大的压力,形势十分严峻。
我们分析,影响上半年减排任务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结构性污染突出。由于我省工业结构重型化的趋势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煤炭占一次能源比例较高,造成污染物新增量居高不下。另外,上半年七种高耗能产品中,仅粗钢和焦炭就带来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07万吨,占全省增量的64.85%。水泥产量增长33.21%,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0.85万吨,占全省增量的26%。
二是减排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仍然偏慢。“十一五”末,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仅65%,比全国平均水平落后10个百分点。截至目前,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没有实现,陕南3市各县除汉中勉县江北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运外,其余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上半年核查发现,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中有18家以上因管网不配套等问题使处理负荷率低,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减排实际效果。新增加两项减排指标的工程建设还在启动阶段,没有能发挥减排效益。截至目前,我省纳入国家“十二五”目标责任书的37台脱硝机组仅2台开工,到年底才能运行。
三是非电脱硫设施建设缓慢。“十一五”期间全省93.3%的燃煤机组已建成脱硫设施,电力企业脱硫空间已经十分有限。非电脱硫项目将是实现今年及“十二五”脱硫目标任务的重点,但目前仅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台265m2烧结机脱硫工程开工,其余烧结机及球团的脱硫工程建设均未动工。
四是落后产能淘汰空间缩小。“十一五”我省已淘汰小火电154.8万千瓦,工业淘汰落后产能5596万吨,淘汰落后产能空间虽不足,但从我省产业现状和污染减排实际看,仍有淘汰空间。
五是农业污染源治理跟不上。全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结果显示,农业污染源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占总量的34.94%、24.03%,其中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占农业源COD排放总量的99%,这些虽已列入“十二五”减排任务,但治理进度不理想,尤其是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治理滞后。
六是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升幅超预期。据统计,我省2010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约16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1%。上半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495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38.3%,今年上半年新注册机动车26万辆,其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部新增量的25%。按计划我省平均每年至少应淘汰黄标机动车16万辆(6万辆黄标汽车和10万辆黄标摩托车),但上半年仅淘汰机动车1.04万辆(6152辆汽车+4202量摩托车)。
今后一段时间,将是我省资源环境矛盾的凸显期、环境权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减排空间将进一步缩小,减排种类增多而形成的压力巨大,形势更加严峻。为此,我们将继续推动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加快减排工程建设,抓紧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减排监督管理,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以确保我省各项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年度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加快计划内脱硝和脱硫提标改造工程建设,确保按期投运。严格控制燃煤电厂入炉硫份,逐步取缔所有火电机组旁路烟道,加强脱硫和脱硝设施运行,提高脱硫和脱硝综合效率。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不断扩大,对污水处理厂进行除磷脱氮提标改造,加快配套管网和再生水管网建设工程,新建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并建设必要的中水回用设施,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抓好渭河流域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技术改造和污泥处理。到今年底,全省力争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同步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全面压缩落后产能,把结构调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抓好渭河沿岸工艺落后、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污的小化肥企业的淘汰关闭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氨氮的排放总量。严格执行造纸、纺织印染、化工、冶金、建材、有色、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造纸、果汁、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新增量。继续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
三是全力开展农村污染治理,促进氨氮污染减排。以即将召开的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推广农业污染源治理经验,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农村畜禽养殖业废水处理体系,建成一批畜牧养殖小区脱氮示范点,扭转上半年农业源污染不降反升的态势。
四是加快非电行业减排工程进度,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对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烧结机进行脱硫改造,加强煤化工行业的监管,尤其是兰炭行业的脱硫改造,未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坚决停产改造,不能稳定排放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在技术成熟的情况下进行水泥行业脱硝改造示范工程建设,争取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水泥脱硝。
五是严格环评总量审批,控制污染物新增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条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关中地区严格控制新上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陕北地区严格化工石化类项目的环评审批。在坚持环评门槛不降低的前提下,把加强“三同时”验收、环境工程监理和严查越权审批等作为环评工作的重点,对未按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严肃处理。
六是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运行管理。按照国家新出台有关减排规范要求,强化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程运行管理。加大采取经济制约、区域限批、发布预警和约请谈话等形式,强化环保监管制度。积极组织专项行动,狠抓减排设施营运,确保监控数据正常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污水处理厂、电厂等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和超标排污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七是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范围,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权交易各项制度和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有关要求扩大排污权交易范围,争取年内开展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