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青海省举行“青海这十年”市场监管专场新闻发布会
9月27日,青海省举行“青海这十年”市场监管专场新闻发布会,请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耀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处长李平,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吴杰,青海省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朱雅健,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赵海涛介绍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改革与发展总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赵翃昊: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在这里举行“青海这十年”市场监管专场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青海省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就,并就社会关切问题回答现场记者提问。
出席发布会的领导有: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耀春同志,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处长李平同志,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吴杰同志,省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朱雅健同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赵海涛同志。
首先,请王耀春副局长向大家介绍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改革与发展总体情况。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耀春: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几位同事一起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青海这十年”市场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借此机会,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重监管、守底线、优环境、促提升”的职能定位,聚焦“一优两高”和“四地”建设,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着力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强化消费维权,积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夯实监管基础,全省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面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大市场监管格局加速形成。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出发,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历史性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实现了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的转变。2018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原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的职责,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的价监反垄断职责、省科技厅的知识产权职责、省商务厅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干部队伍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理顺了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监管链条,形成了全流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智慧监管、综合执法优势逐步凸显,构建了“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我省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持续迈进。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良好营商环境全面升级。十年来,我们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意图,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厚植了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土壤,为稳住宏观经济基本盘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动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推进住所登记、名称登记、注销登记等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措施,最大程度降低了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切实降低市场“准营”门槛。从“先照后证”到“照后减证”,从准入改革到准营改革,企业开办时间从20多天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新开办企业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办理“零见面”成为现实,全省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壮大,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54.73万户,是商事制度改革前的2.77倍、比2012年末增加近38万户,年均增长13.57%。三是坚持“放管并重”,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企业年度检验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实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企业信息公示等措施,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企业信用修复、涉企信息归集等制度。
三、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十年来,我们始终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市场环境问题,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规范健康发展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竞争环境。一是针对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近三年,审查增量文件1194份,清理存量文件1468份。二是聚焦涉企收费、网络交易、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侵权假冒、消费维权等市场乱象,先后开展价格监管“净域”行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网络交易市场“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大美青海·放心消费”创建等行动,近三年受理投诉举报6.5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5908万元,消除了行业乱象,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重拳打击疫情期间防疫物资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监管,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为扩大内需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近三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上千起,责令清退违法所得2.2亿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超10亿元。
四、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民生安全底线更加牢固。十年来,我们始终聚焦风险隐患易发频发的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民心工程、兜底工作统筹推进,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不断稳定向好。一是毫不松懈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以推动落实地方党政同责为重点,层层压实各方安全监管责任。以系统排查为手段,建立起四级抽检体系,实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33大类全覆盖,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率达80%、学校食堂达98%,大宗食品合格率持续保持高位,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合格率在98%以上,抽检实现每年4批次/千人以上的目标,有力防控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严格监管。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药品疫苗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预案等系列文件;完善药品质量监管机制,制定民族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发布藏、蒙药材炮制方法和医疗机构制剂室验收等标准指南,建立疫苗流通、使用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强化守底线保安全严监管举措,持续开展“药品安全·蓝箭护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共查办药品违法案件2030起,有力震慑了药品不法分子,维护了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三是持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完善安全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体系,改注重事前审批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在西北省级层面首家发布《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坚决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95%以上,近三年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万余家,立案235起,罚没484.45万元,有效保障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四是综合施策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准入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实施认证“正面清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从61类压减至10类,压减幅度达83%。稳步提升工业产品供给质量,制定《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建成运行青海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近三年抽检工业产品2741批次,合格率90.11%。连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全省市场领域连续多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件。
五、着力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十年来,我们深刻把握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四地”建设的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省产品、工程、环境、服务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一是省委省政府成立了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质量强国实施意见》,建立质量管理、品牌建设、信用档案、等级划分等质量管理制度70余项,大质量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二是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升级、“一站式”服务等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监测,以计量筑基、标准引领、合格评定、政策激励等多举措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三是推动构建普惠型质量服务体系,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10年来发布地方标准1000余项,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75项,授权计量检定机构30家,检验检测机构325家,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2个,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100%完成升级换版。四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政策,加大“四地”品牌供给,多项具有高原特色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贸易便利等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商标有效注册量6.4万件,10年增长了6.5倍,全省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19家,“青字号”品牌更加响亮;全省累计专利授权量2.95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4.12件,分别比2012年增长7.3倍和6.98倍。
六、站稳人民至上立场,常态长效市场监管机制逐步构建。十年来,我们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创新丰富监管工具,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不断丰富完善为民、便民、利民监管措施。一是印发《青海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制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健全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提高执法效能,建立了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二是在全国第一批次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在国家83项信用监管指标的基础上,新增11项地方指标,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省13.9万户在营企业信用风险自动化实时分类,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三是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涉及36个单位280个抽查事项清单,近三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问题发现比例从14.3%上升到26.4%,做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四是出台散装奶市场规范管理方案,开展成品油市场联合执法,牵头建成甘青共享信息网,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与安全关键技术等多项科研成果取得突破,近三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2476亿元,拨付各市州5603万元,全省市场监管基础持续提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凝心聚力打造“高地”、建设“四地”,高站位强担当,善作为增实效,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赵翃昊: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青海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青海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服务产业“四地”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吴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围绕高原特色行业、重点领域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焦“质量提升、降本增效、品牌培育、安全环保”等质量热点和难点问题扎实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通过组织青海省质量奖评选强化质量引导激励,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注重发挥品牌引领效应,全面推动产业“四地”建设。
具体而言,在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方面,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广泛多层次地开展质量管理、质量安全、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创新改造提升等工程,大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盐湖化工产业升级,盐湖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其中,高纯氧化镁晶体材料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碳酸镁示范线建成投运,钾肥、碳酸锂产业稳步发展。
在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方面,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提升优势产业关键基础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性能,推广先进制造工艺,提升产品附加值与竞争力,打造全国新型能源产业基地,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90%以上,持续打造“绿电特区”,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全国领先,继续保持全清洁能源供电世界纪录。
在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方面,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环境质量总体向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5个国家考核断面年均水质全部保持优良。狠抓生产性、生活性现代代服务业质量,全省旅游服务满意度达98%以上,商贸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质量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在全省首次开展了公共服务质量调查评估和监测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在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方面,注重发挥商标品牌推介、标准认证引领作用,重点围绕牦牛、藏羊、青稞、冷水鱼、油菜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46家。制定行业标准5项,地方标准300余项,优化特色产业标准182项,评估复审地方标准630项。建立健全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整体打造“生态青海、绿色农牧”区域品牌,累计获证绿色食品、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925个。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质量强省战略,继续抓好特色重点行业质量提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落实企业主责、激发创新活力、强化质量监管、夯实质量基础等措施,综合施策,以质量提升持续推动产业“四地”建设,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
市场主体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力量。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处长李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不断丰富改革内涵,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迸发,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简政放权激活力。紧紧扭住简政放权这个“牛鼻子”,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促进了全省市场主体稳步增长,为我省经济发展蓄积了基本力量。通过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还权于企,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实行“先照后证”,前置审批事项从229项减少为35项,压缩85%,对3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证照分离”改革,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了准营便利度。全面推行简易注销,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促进了市场主体“新陈代谢”。截至2022年8月底,我省市场主体总量达54.73万户,是2012年的3.24倍,增加近38万户。
二是优化服务增便利。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依托互联网赋能政务服务,持续提升办事服务效能,不断降低办事成本,全链条服务创业创新。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零见面”“零费用”,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时间由20多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债权人公告等网上免费发布全覆盖,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节省登报费用2000余万元,经营范围实现规范化登记,解决了经营范围申请填报难、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市场监管6个业务领域的23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多措并举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经济大盘、稳市场主体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促进全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出台《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围绕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健康发展、公平竞争、执法效能四个方面制定22项具体举措,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制定出台《青海省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歇业期间支持政策措施,降低经营困难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帮助市场主体“休眠蓄能”,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制定了《青海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从证照办理、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扶持服务等方面制定了15条具体措施,协同发力支持“个转企”,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青海法制报:
物价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青海省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朱雅健:
省市场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和省上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职责,在保障疫情防控、规范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围绕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涉企收费治理、商业银行、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监管的广度、深度和处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聚焦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稳定,统筹疫情防控和重要时点,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波动,及时召开政策提醒告诫会,出台制止哄抬物价指导意见,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推动经营者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对市场、商超、药店、餐饮等市场主体进行检查,纠正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上千起。聚焦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对全省公立医院开展全覆盖价格收费检查,没收违法所得3396.4万元,退还金额339.3万元,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聚焦教育收费整治,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严查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乱收费行为,叫停“校讯通”等业务,切实解决损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教育乱收费问题。
二、强化涉企收费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建立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点领域“净域”系列行动,聚焦整治商业银行收费乱象,对全省商业银行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督促银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责令银行退还多收价款1000余万元,每年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约2亿元。聚焦清理规范水电气暖领域收费,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文件、明晰政策,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排查转供电主体1726户,清退多收电费1.45亿元;排查水气暖企业117家,转供主体537家,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案件13起,清退多收价款314.69万元。
三、强化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聚焦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以及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4类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近三年,审查增量文件1194份,清理存量文件1468份,从源头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西海都市报: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有何安排?
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赵海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行动指南,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新的力量。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强化统筹领导,推动建立并不断完善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未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方向。同时,制定印发了专利奖补、质押融资、分析评议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为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注重质量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活力竞相迸发。全省累计专利授权量25816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76件,均为2012年末的7.3倍,超额完成“十二五”“十三五”知识产权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商标有效注册量5.8万件,是2012年末的6.5倍,“青字号”品牌更加响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件,其中2件地理标志纳入全国首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积极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全省专利质押融资总额累计达到14.73亿元。组织开展了两届青海省专利奖,获奖专利在实施过程中共实现新增销售额64.96亿元,对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三是完善保护制度,规范市场秩序,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制定出台《青海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失信联合惩戒等体制机制,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信用监管。持续开展“雷霆”“铁拳”“龙腾”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市州专利考核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有效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化责任。
四是加强管理效能,优化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持续向好。全力支持指导西宁市申报并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并成功获批西宁市为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之一。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9家;指导22家企业和2家科研机构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业务实现“一窗通办”。指导省内2家服务机构获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签署黄河生态经济带、西北五省(区)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持续深化粤青、甘青知识产权合作。
下一步,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我省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发展“四地”,充分发挥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完善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让更多“中华老字号”“青海老字号”品牌走向中高端市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建设、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支撑。持续推动东西部省份联动和粤青、甘青合作,在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全方位深层次交流学习。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工作,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赵翃昊:
“青海这十年”市场监管专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