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举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
2022-01-05 |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原标题: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

  1月4日,青海举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邀请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保卫,青海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康玲,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韩良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赵翃昊: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欢迎参加“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保卫同志,青海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康玲同志,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韩良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给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各新闻媒体表示感谢!按照程序和省委省政府批准意见,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统计局联合发布了《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并召开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全省各界公布和介绍我省三调工作主要情况。

  首先我们请罗保卫同志介绍我省三调基本情况。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保卫: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

  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我国进入新时代一次极其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自然资源体制改革后开展的最复杂、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

  我省三调自2018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的总要求,历时1000多天,共组织1400余人,投入1.44亿元,采取省级统一经费、统一技术、统一招标的模式,全面采用最新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创新运用内业研判与“互联网+”核实相结合的调查机制,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有效保证了三调工作过程可控、质量可信、成果可靠,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查清查实了全省各类自然资源家底,摸清了底数。调查成果顺利通过了国家级核查、专项督察和第三方机构的检查,确保了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在此,我代表自然资源厅党组、青海省三调办,向所有为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给予大力支持的各成员单位,市、州、县政府和全省广大三调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省三调工作情况做简要通报。

  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规格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组建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抽调50多名具有调查工作经验的同志集中办公。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县级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三调成果。

  二是高起点做好基础工作。根据各级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确保全省一盘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三调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将1.44亿元三调工作经费全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及时启动了遥感监测影像数据采集工作,统筹整理了地理国情、林业专项调查等数据,实现了多部门基础数据的有效衔接。为确保调查成果质量和进度,通过公开招投标,从省内外遴选了31家调查位,2家监理单位,1家数据库建设单位,承担调查任务,确保了调查单位的中坚力量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同时,对参与三调工作的近千名技术骨干进行了多轮次、多层次的培训和考核,为三调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确保了思想统一、任务统一、标准统一。通过以上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了工作部署、调查经费、前期调研、基础保障、先行示范、目标责任、组织实施、调查队伍、业务培训、技术对接“十个到位”,为全省三调工作开局起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肯定。

  三是高水平做好示范引领。开展先行示范是积累经验的一个重要方法,为及时发现和解决调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沿着正确的路线进行,我们选择在西宁市城西、城北和湟中三区先行开展试点,探索科学路径,摸索调查方法,积累调查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先行示范的带动效应。

  四是高质量管控调查成果。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是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建立了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科学实施、科学调查,把工作重心放在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上,依法监管调查队伍,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监管对象、随机选派调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全过程跟踪调查成果质量。抽调经验丰富的46名专业质检人员,组成独立的省级内业核查组,通过“四集中模式”(时间集中、空间集中、程序集中、进度集中),把内业集中封闭核查和外业蹲点督导相结合,对已完成的县级调查成果分初检、全检、复检三个阶段开展全图斑的核查,形成“三上三下”的管控机制,有效杜绝了调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况。

  五是高效率做好沟通衔接。多次邀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和全国三调办领导专家莅临调查一线指导工作,重点对我省湿地调查认定难的问题,现场研究解决。我们加强与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湿地调查、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等成果的有机衔接,既按照国家要求形成了最新、最准确的调查成果,又充分发挥了已有调查成果的作用,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调查效率。对重大问题和存疑事项,加强协商会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了三调工作。我们组织了省内外各领域专家学者,对存在的调查难点进行实地调查、论证研究,充分发挥了专家的智力支持。

  六是从严从实做好督察整改。在不同的调查时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对我省12个县级单位的三调工作开展了四轮阶段性专项督察,下发了“督察意见书”。对三调工作全过程的督察,既是对我省三调成果质量的检验和评判,也是对三调成果质量的鞭策与肯定,调查工作与督察工作的跟进融合、有机统一,提升了我省三调成果质量,对我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查得清、查得准、整改能到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三调”成果是自然资源重要的法定基础数据,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和权威性。今后,各地各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各类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出台重要政策措施时,都要以三调数据作为本底和底图,以确保基础数据的统一。

  二是要切实加强成果的共享和应用。三调成果是全省自然资源家底的客观反映,我们将切实做好调查成果的应用,充分挖掘调查成果的价值,发挥调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三是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我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谢谢大家!

  赵翃昊:

  请省统计局康玲同志通报三调主要数据成果。

  青海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康玲: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

  下面,我代表省政府对我省三调主要数据成果进行通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省三调主要数据成果如下。

  (一)全省耕地面积846.30万亩。其中,水浇地265.63万亩,占全省耕地的31.39%,旱地580.67万亩,占68.61%。海东市、西宁市、海南州3个市州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74.90%。其中,海东市294.72万亩,西宁市190.46万亩,海南州148.69万亩,海北州87.22万亩,海西州68.09万亩,黄南州32.39万亩,玉树州23.84万亩,果洛州0.89万亩。

  (二)种植园用地面积93.50万亩。其中,果园5.88万亩,占6.29%;其他园地87.62万亩,占93.71%。园地主要分布在海西州,面积为84.57万亩,占全省园地的90.45%,海南州4.39万亩,海东市3.92万亩,黄南州0.60万亩,西宁市0.02万亩,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均无园地分布。

  (三)林地面积6905.3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11.69万亩,占14.65%;灌木林地5541.00万亩,占80.24%;其他林地352.70万亩,占5.11%。果洛州、玉树州、海西州等3个州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52.44%。其中,果洛州1459.33万亩,玉树州1196.97万亩,海西州965.19万亩,海北州792.78万亩,海东市700.63万亩,黄南州678.01万亩,海南州576.15万亩,西宁市536.33万亩。

  (四)草地面积59206.23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54995.88万亩,占92.89%;人工牧草地133.67万亩,占0.23%;其他草地4076.68万亩,占6.88%。草地主要分布在玉树州和海西州,占全省草地的69.11%。其中,玉树州22752.77万亩,海西州18162.47万亩,果洛州7800.73万亩,海南州4878.60万亩,海北州2763.65万亩,黄南州1843.61万亩,海东市753.82万亩,西宁市250.57万亩。

  (五)湿地面积7651.7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5948.59万亩,占77.74%;内陆滩涂1561.86万亩,占20.41%;沼泽地141.33万亩,占1.85%。湿地主要分布在玉树州、海西州、果洛州等3个州,占全省湿地的92.43%。其中,玉树州4173.14万亩,海西州1832.28万亩,果洛州1067.11万亩,海北州394.30万亩,黄南州90.21万亩,海南州84.54万亩,海东市7.42万亩,西宁市2.79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551.7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2.21万亩,占5.84%;建制镇用地57.15万亩,占10.36%;村庄用地172.66万亩,占31.29%;采矿用地277.69万亩,占50.3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01万亩,占2.18%。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10.8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6.66万亩,占7.90%;轨道交通用地0.03万亩,占0.01%;公路用地97.60万亩,占46.30%;农村道路93.39万亩,占44.30%;机场用地2.95万亩,占1.40%;港口码头用地0.02万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0.17万亩,占0.0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669.9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52.11万亩,占17.77%;湖泊水面2257.27万亩,占61.51%;水库水面109.28万亩,占2.98%;坑塘水面3.48万亩,占0.09%;沟渠9.13万亩,占0.25%;水工建筑用地3.76万亩,占0.10%;冰川及常年积雪634.90万亩,占17.30%。海西州、玉树州2个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的64.92%。其中,海西州1287.22万亩,玉树州1095.34万亩,海南州462.74万亩,海北州392.28万亩,果洛州385.57万亩,黄南州21.56万亩,海东市17.95万亩,西宁市7.27万亩。

  赵翃昊: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青海日报记者:

  我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相比,有哪些不同?

  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韩良: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于2007年启动,2009年完成了调查工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于2018年启动,历时三年,2021年完成了调查任务。三调工作与二调相比,在中央的要求、质量的管控、督察检查的力度和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方面,已经不能同日而语,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要求更高。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把三调工作纳入政治局年度要点工作,韩正副总理多次强调,“三调成果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必须坚持“宁要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二是质量管控更严。国家要求县级数据库国家核查错误率必须低于1%,这就需要我们对各县提交的县级数据反复进行检查,反复进行修改。为此我们在外业调查阶段,建立了省级监理机制,并将省级过程质量检查工作关口前移,及时纠正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在县级完成成果自检的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抽调经验丰富的46名专职质检人员,组成省级内业核查组和外业督导组,采用“空间上集中、程序上集中、力量上集中、进度上集中”的“四集中”模式,将集中内业封闭核查和外业蹲点督导核实结合起来,互相验证,运用“三上三下”的管控机制,对提交的成果反复、多轮次开展全图斑、全方位的核查,确保成果符合国家标准。

  三是督察整改力度更大。在不同的调查时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以空前的力度,对我省12个县级单位的三调工作开展了四轮次专项督察,下发“督察意见书”。对三调工作全过程的督察,既是对我省三调成果质量的检验和评判,也是对三调成果质量的鞭策与肯定,调查工作与督察工作的跟进融合、有机统一,提升了我省三调成果质量,对我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图斑“查得清、查得准、整改能到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技术手段更新。这次三调工作最大的特点和亮点,是高新技术的充分应用很好地发挥了“头雁效应”。我们采用最新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采用无人机核实举证,内业研判与“互联网+”联动核查相结合,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形成了内外一体、“一云两端(一云:云计算,两端:遥感端、移动端)”的调查机制,调查总图斑量达192万个,拍摄举证照片352万张,初步构建了我省三调“天上看、地上查、云上算、网上管”的管理体系,有效保证了三调工作过程可控、质量可信、成果可靠。

  四是技术手段更新。这次三调工作最大的特点和亮点,是高新技术的充分应用很好地发挥了“头雁效应”。我们采用最新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采用无人机核实举证,内业研判与“互联网+”联动核查相结合,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形成了内外一体、“一云两端(一云:云计算,两端:遥感端、移动端)”的调查机制,调查总图斑量达192万个,拍摄举证照片352万张,初步构建了我省三调“天上看、地上查、云上算、网上管”的管理体系,有效保证了三调工作过程可控、质量可信、成果可靠。

  央广网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主要地类的变化情况。

  罗保卫:

  我们根据三调成果,分析了十年来全省各个地类的分布变化情况,主要面积变化为:

  (一)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全省“三调”耕地面积846.3万亩,耕地保有量目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831万亩之上,比2009年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二调”)耕地面积净减少35.8万亩。耕地面积减少情况:政策性退耕还林减少耕地面积37.7万亩,种植业结构调整标注“即可恢复”减少耕地面积67.4万亩(其中:苗圃面积30.9万亩、海西州种植枸杞地面积33.6万亩、果园面积2.9万亩),建设占用耕地面积36.2万亩,其他原因减少耕地面积34.6万亩,共减少耕地面积175.9万亩;耕地面积增加情况: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等措施新增耕地面积140.1万亩。

  (二)湿地面积变化较大

  全省“三调”湿地面积7652万亩,居全国前列。加上水域面积3272万亩,总计1.09亿亩。比林草部门的湿地二调专项成果(以下简称“湿地二调”)少1138万亩。一是三江源地区湿地面积增加。治多、曲麻莱、称多、杂多、玛多等21个县和唐古拉山镇,“三调”湿地面积比“湿地二调”增加1503万亩,增加的主要地类是高质量的沼泽草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降雨增多,冰川消融,冻土融化,湖泊、河流水面上升,沼泽草地范围扩大。二是柴达木盆地“三调”湿地面积更加真实准确。“三调”湿地面积比“湿地二调”减少2748万亩,减少的主要地类是内陆盐沼,变化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第一,“湿地二调”中部分地区地类定性不准、范围过大,将不是内陆盐沼的盐碱地、林地、草地按内陆盐沼调查;第二,两次调查精度和认定标准不同,“湿地二调”选用丰水期影像资料,且影像空间分辨率较低(19.5米),最小图斑面积为8公顷。“三调”采用优于1米的影像资料,最小图斑面积为200平方米,并主要采用外业实地调查手段完成;第三,“湿地二调”中部分内陆盐沼,已被盐化工企业开发利用。

  (三)林地面积增长较多

  全省“三调”林地面积6905万亩,比“二调”林地面积增加1588万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及生态环境改善,增加最多的地类是灌木林地。

  (四)草地面积有所增加

  全省“三调”草地面积5.92亿亩(不含沼泽草地面积5948万亩),比“二调”草地面积增加1961万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二调”中盐碱地、裸地等地类,“三调”标准中确定为其他草地。

  (五)建设用地面积持续增长

  全省“三调”建设用地面积673万亩,比“二调”建设用地面积增加318万亩,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城镇发展、工矿企业用地增长较快。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三调”数据是我国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基础数据,请问:数据公布后,我省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有何措施?

  韩良:

  “三调”成果是全新的自然资源基础数据,这个数据是客观的、全面的、完整的、准确的,应该说真实反映了我省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的情况,是我们判断我省国土利用现状的主要依据,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重要底图。这个数据已经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深度挖掘“三调”成果的内涵,使之更好服务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高质量数据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三调”成果初步化解了过去自然资源数据,部门之间分散调查、概念不一、内容交叉、指标矛盾等问题,切实改变了“数出多门”的局面,确保了自然资源基础数据的全面、完整、准确、客观,对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成果启用以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以“三调”数据成果作为最基础的法定数据,切实改变“数出多门”的情况。

  在“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厅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几方面工作。

  一是共享“三调”成果数据库。我们将积极实现“三调”数据互联互通、成果共享,建立健全各级调查数据分析共享的服务平台,打破部门壁垒,结合各相关部门职责需要,最大程度发挥调查成果的综合效用,把调查成果应用于各相关部门的管理,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二是发挥成果的底板作用。我们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三是调整优化空间布局。我们将坚持系统观念,在“三调”数据成果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对通过“三调”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要逐步调整优化。省、州、县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都要以“三调”成果为基数、为基础、为底图,合理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三调”成果数据是以2019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统计的,对实地现状与“三调”成果存在出入或异议的,各部门要以充分的证据、充分的依据在年度变更中予以调整,通过每年度的动态调整,不断完善、不断丰富“三调”数据,更好地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赵翃昊:

  感谢记者同志们的提问,感谢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责任编辑: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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