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举行前三季度人社工作完成情况发布会
2016-10-31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前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10月31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前三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出席此次发布会的领导有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人社厅新闻发言人丁飞,法规处处长郝文直,就业促进处处长王林,医疗保险处处长李俊,以及厅机关其它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的负责同志。

发布会现场

  今年以来,内蒙古全区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整体工作推进平稳有序,重点任务和重大改革都取得了新进展。

  第一,关于就业创业工作。在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增加拉动作用减弱的背景下,我们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以“创业内蒙古”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创客逐梦”等6项计划,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城镇新增就业稳步增长。1-9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3.55万人,已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全年任务,完成自治区年度计划的9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低于年初确定的4%目标。二是重点群体就业稳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9.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249.5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2.3%、94 %、101.4%和102%。帮扶368户“零就业”家庭中的373人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三是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1-9月,创业培训4.12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3.2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0.7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82%、80%、83%,创业带动就业为1:3.35。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94亿元,增幅17.52%。四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出台了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和职业培训计划等政策,对今年涉及企业的职工实行实名制信息管理,建立了季报告、月调度制度。目前已有4060人得到妥善安置,占安置任务5563人的73%。五是实施“就业创业脱贫行动”。我们主动作为,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自治区扶贫办对接,出台了《全区就业创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政策帮扶、技能培训、园区建设、岗位帮扶、精准服务、信息台账“六个进村入户”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积极促进就业脱贫。

  第二,关于社会保障工作。围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社保制度运行良好,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出台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自治区本级和11个盟市已经完成职能、机构、人员的整合工作。起草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已报自治区政府审批,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总的来看,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过渡平稳、政策衔接顺利,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人社部的充分肯定,认为内蒙古的整合工作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二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截至9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达591.3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32.8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011.67万人、失业保险240.85万人、工伤保险300.04万人、生育保险303.68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90.3%、99.8%、99.9%、100.4%、100%和99.9%。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部署,从今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上调6.5%,具体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均增加17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月90元,月人均达到143.9元,高于全国110元的平均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85.3%和7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59%。四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成本”的相关要求,在去年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1日起,我们又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率降低了0.5个百分点。

  第三,关于人才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立足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9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强区工程整体推进取得新进展。一是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和基础建设更加完善。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重点,围绕自治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主动思考、积极谋划,成立了5个专题人才政策撰写组,起草了促进人才引进与流动实施办法、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人才工作平台载体建设的实施办法等具体配套政策。努力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已完成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的系统研发,并在包头市、内蒙古大学成功进行了试运行。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印发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过渡办法、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条件三个配套政策,年底前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截至9月底,通过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培训,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6.7万人次;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4期,共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30人。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组织区内外专家,开展了林业矿业、医疗卫生、畜牧兽医等7项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三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了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内蒙古选拔赛,从全区各盟市选拔32名优秀选手进行了集训并推送参加全国选拔赛。截至9月底,全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5%。组织开展的各项人事资格考试和鉴定考试考务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报考人数达30余万人次。

  第四,关于人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公务员管理工作。对申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批准了116家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精心组织了2016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录用工作已基本结束;先后组织了3次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从基层选拔出一大批优秀人才到区直机关工作;组织了面向警察院校应届毕业生的专场考试,完成了2016年基层政法定向培养考试笔试工作。共有18.6万人参加了上述考试。二是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计划招聘1926人,共有4.6万多人报名参考,目前,各单位招聘工作已经进入考察和公示阶段。圆满完成了区直机关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三是深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2016年在全区范围内,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全部实行了积分选岗的安置办法。目前,安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年底前将完成全部安置任务。

  第五,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织表彰了2016年度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先进个人。扎实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累计掌握工商注册登记单位基本信息28万户,全区已有效备案职工124.4万人。广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将评价结果与企业经营者取得的表彰荣誉和企业诚信相挂钩,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用工氛围。二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仲裁院建院率进一步提高,盟市级完成100%,旗县级完成94%。出台了推进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1-9月,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9037件,审结8164件,结案率87.1%,涉及劳动者人数11663人,涉案金额3.3亿元。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2557件,同比下降31.6%。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自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用工排查等活动,夯实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任网格。1-9月,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8772户,涉及劳动者80.99万人,补签劳动合同9.97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5.72亿元、涉及劳动者4.26万人;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127.23万元、涉及劳动者0.74万人,处理投诉举报案件2365件。

  第六,关于人社公共服务工作。今年以来,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下放了工伤认定管理权限,从今年10月1日起,将旗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权力,由盟市级人社部门下放到旗县级人社部门,使工伤认定更加便捷高效。今年,我们又取消了10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安排,及时跟进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明确了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适用范围、业务流程,从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创新人社公共服务方式,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建设实现全覆盖,截至9月底,已在全区行政嘎查村、林场林区、农垦连队建立了11203个“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参保农牧民实现了社保查询、选档缴费、资格认证、待遇领取、持卡消费“五个不出村”,成为全国典型;稳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全区本级和12个盟市已经全部开通了门诊划卡、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同时,与北京、上海、天津、宁夏等省市区签订了异地就医合作意向和实施协议,与异地退养人员较多的海南省,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总体看,2016年前三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全区人社领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当中,我们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狠抓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各族人民,交上一份优质的人社工作答卷,为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关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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