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2009年12月2日14时,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辽宁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出席发布会,通报辽宁省环境质量并回答记者提问。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允强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主持人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允强: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环境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公众的生存质量,社会高度关注。为了满足广大公众对这方面的信息需求,今天我们非常高兴,我们邀请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朱京海先生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并回答大家的关切。同时出席发布会的还有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郭海军先生、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主任徐光先生。下面我们首先请朱京海先生向大家介绍情况。 [2009-12-02 14:00]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的共同努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14个市前三季度二氧化硫浓度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级平均天数达到259天,优良级天数比例达到94.9%,同比2008年增加2天,其中阜新、丹东、本溪市同比增加天数较多,分别增加14天、13天和12天。优级平均天数达到39天,同比增加6天。各城市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9.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3.4%。我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自2008年首次出现下降拐点后,城市环境空气中两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再次实现“双下降”。 [2009-12-02 14:01]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 辽河流域水质也得到明显改善。1月-11月,监测的4条河流26个干流断面COD均达到Ⅴ类水质标准,Ⅰ~Ⅲ类占46.2%,Ⅳ类占46.2%,Ⅴ类占7.6%。其中,23个断面COD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降幅在9.4%~76.8%,辽河沿程8个干流断面COD浓度下降最为显著,降幅均达54.3%以上。监测的41条支流中,有63.4% COD为Ⅴ类或优于Ⅴ类水质,与2007年相比,91.7%的支流COD浓度有所下降,清河、外辽河、八家子河、左小河改善最为明显,浓度分别下降85.3%、83.3%、82.5%和78.7%。 [2009-12-02 14:02]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 环境质量的改善,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省人民对环保的关注,得益于近两年来我省在环保上的巨大投入。我们大力实施的“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发挥了明显的环境效益。一是治本入手,投入巨资,大力建设减排工程。近两年,占我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近一半的3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有35台建设了脱硫设施,涉及装机容量1270万千瓦,占大型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81.7%。2008年,全省一次性启动99座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顺利,年底全部建成后,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将提高到86%,县城将提高到82%。还加大了辽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在铁岭莲花湖建设了全国最大的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已经完成生态恢复的河流面积64.7万亩;沈阳、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盘锦等市已建成沿河景观带;铁岭的清河、沈阳的细河等20多条支流河治理也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了辽河流域治理的新突破。 [2009-12-02 14:03]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 二是狠下决心,淘汰落后工艺,结构调整促减排。关停2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18台,涉及装机容量122.5万千瓦。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实施了260个二氧化硫污染减排项目,形成了二氧化硫削减能力12.5万吨(含结转),相当于2008年二氧化硫总排放量的11.0%。其中,包括实施非电行业工程减排项目30个,非电行业关停项目180个,已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4万吨。以造纸企业整治为突破口,从2008年4月以来,全省417家造纸企业已全部停产治理,其中,269家被彻底关闭;全省77家印染企业中已有60家停产治理,28家糠醛企业基本实现了“零排放”;对223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整治,减排COD6.18万吨。 [2009-12-02 14:04]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 三是强化监管,让投资效益转化成环境效益。我省出台了《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加大了对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实行了辽河流域水质月分析制度和河(段)长负责制度,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推行红色警戒线制度,执行严于国家的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形成了一整套监测、管理、考核体系,强化了辽河流域污染防控体系;我们还严把项目审批关,2008年省里审批的62个工业项目,其清洁生产全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COD排放强度仅为2005年的1.7% 。 [2009-12-02 14:05]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 下一步,我们提出“决战冬季”,确保辽河干流26个考核断面COD浓度稳定达到V类水质标准,提前一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辽河治理三年工作目标,确保大气质量的稳步改善。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预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空气质量和河流断面的监测,加密频次,及时发现环境质量变化,并发出预警,一旦发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河流断面水质下降,将对当地政府进行通报。同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查清原因,消除污染,迅速整改。各市都要制定具体“冬季决战”方案,必要时要对企业实施临时管制措施,视污染程度采取部分限产限排、全面停产以至彻底关闭等办法。 [2009-12-02 14:06]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 二是加大对重点断面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从现在开始,各市、县环保部门都要对本辖区内省考核和国家考核断面上游企业、各燃煤采暖锅炉排污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户建立企业排污情况档案,并将名单报到省环保厅。对列入重点监管的国控源、省控源及其它排污量较大的污染源,要加密监测和提高检查频次,实行专人监管,死看死守。开展新建项目环保检查,坚决取缔未批先建、违法乱建项目,对于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加强对造纸企业监管,对于顶风作案,擅自开工,私排乱放的造纸企业,一经发现,将立即予以彻底关闭。 [2009-12-02 14:07]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朱京海: 三是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内河流水质负总责,牵头成立“保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将河流水质达标情况纳入年度环保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评优选先时实行一票否决。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同时作为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除依法处罚、责令停产整顿外,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对失职失责的环保监管人员,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009-12-02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