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公安厅于10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开展的辽河流域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田铁成进行通报。他介绍说:大家都知道,辽河是辽宁的母亲河,在辽宁省境内有4条干流,43条支流,流域面积6.92万平方公里,流经辽宁省11个省辖市,55个县(市)区。辽河流域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治理地区,是辽宁省“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年初人代会上省政府提出的年度重点任务之一。从已经掌握的情况看,目前,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水利工程破坏较为严重,违法违排、私挖滥采等问题尚需深入治理。母亲河生态环境正在遭到破坏,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深入实地调研考察,并要求公安厅牵头负责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安机关实际,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开展辽河流域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并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要求,强力保障和促进辽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还母亲河一片芳草绿树,还大自然一片碧水蓝天,还人民群众一片绿色家园,还子孙后代一片生命绿洲。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长李文喜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一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已经全面展开。这次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的地域范围主要是辽河流域覆盖的11个省辖市。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是“三个根本改善”。即:辽河流域的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的执法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的社会稳定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在时间安排方面,专项行动从10月16日起至2010年1月25日止,为期百天,大体分为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排查整治阶段,是从今年10月16日至2010年1月20日结束;第二个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是从2010年1月21日至25日。这次专项整治,只是一个初步动作。对于辽宁省河道流域治理问题,辽宁省公安厅有一个长期的规划,辽河流域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只是一个先期动作,之后,还将对省内其他流域进行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专项整治的总结验收工作,重点是研究长效机制的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决心将此次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作为一个切入点,和相关部门一道,切实将河道流域治理问题,作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总之,这项工作不是一阵风,必须对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负责。
为了实现既定整治目标,确保打击实效,省厅已经明确要求,各地加大处罚力度,所有案件一律在法律框架内按上限处理;对重点案件,将专案专办、挂牌督办。除此之外,一是狠抓责任落实,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的责任问题。省厅明确要求:各地如有违法犯罪团伙没发现,没打掉,案子办不下去,降格处理,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都要负主要责任。二是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保护母亲河的人民战争。这是这次专项行动能够取得成功的最根本保障,也是最需要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广泛宣传的内容。近日,省政府将发布辽河流域社会治安整治公告。同时,请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省公安厅的举报电话是96110,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举报、信件举报或直接到省公安厅辽河流域专项整治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72号)举报等方式,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辽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会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并实行重奖。
此外,省公安厅还做了重要通报,这次专项行动将严格依法实行宽严相济的政策。对主动交代问题或者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代问题或者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文章来源:辽宁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