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处长张允强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处长王宏新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田力
发布会主持人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允强: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大家知道,做好物价工作关系到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的良性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满足广大公众对物价方面特别是物价举报方面的信息需求,今天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先生与大家见面,介绍有关情况。同时我们很高兴邀请了辽宁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马俊岩先生,举报中心主任丁晓光先生,与初局长共同回答各位朋友的提问。本场发布会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请初局长介绍情况,然后请各位朋友就本媒体关心、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本场发布会的时间设定为一小时,现在我们首先请初局长介绍情况。 [2009-06-25 10:00]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在这里召开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省物价局感谢大家多年来对物价工作的支持。受省物价局赵希伟局长委托,我向大家通报全省办理价格举报投诉工作情况。 [2009-06-25 10:03]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综合反映。做好物价工作,关系到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的良性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各级物价部门是负责全省价格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承担着价格调控、管理、监督、服务的基本职能。目前,我国已初步确立了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以及自然垄断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重要交通运输、物资储备、专营及特定商品、部分能源、邮政、电信等价格收费。二是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和收费。如,城市供水、供暖、燃气、公交票价、有线数字电视、殡葬、教育、医疗、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三是国家机关收费。 [2009-06-25 10:03]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价格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就价格违法行为向政府物价部门进行的检举、投诉。价格举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受理价格举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反馈市场价格信息。价格举报工作是物价部门了解社会热点,倾听民众意见,监督检查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价格权益的重要手段。多年来,价格举报工作,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去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曾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做出过重要批示:要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重点地采取措施,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以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原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曾批示:“在治理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价格欺诈过程中,价格举报制度对保护消费者利益和规范收费、价格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应当继续坚持下去,并做适当的加强宣传。与此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 [2009-06-25 10:04]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各级物价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价格举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价格举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价格政策宣传不断深入,群众投诉渠道更加畅通,价格违法案件得到及时严厉查处,化解了诸多社会矛盾,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各位新闻界朋友介绍情况。 [2009-06-25 10:05]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一、价格举报热点问题及分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价格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价格矛盾逐步显现,其中相当一部分矛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些矛盾和问题大都通过价格举报投诉和咨询的途径反映出来。通过对近两年价格举报案件及政策咨询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价格举报总体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价格政策咨询数量逐年上升,举报及立案查处数量总体下降。据统计,2007年,全省共接待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与咨询12,728件,其中,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585件,受理群众价格咨询12,143件; 2008年,全省共接待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与咨询19,035件,其中,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案件545件,受理群众价格咨询18,490件。2008年价格政策咨询总量比上年增加6347件,上升53%;群众举报立案查处数量比上年减少40件,下降7%。以上数据表明,价格问题仍然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表明了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也表明经过多年治理整顿,大面积价格违法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价格秩序不断得到规范,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2009-06-25 10:06]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二)价格举报热点集中。1、价格举报投诉咨询热点集中反映在部分行业和部门。从近两年群众举报投诉的分类结果看,价格举报热点主要集中反映在商品房销售、物业、供暖、教育、医疗和交通客运等行业和部门。2007年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商品房销售及物业收费案件180件,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30.8%;查处教育行业价格违法案件96件,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16.4%;查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48件,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8.2%;查处交通客运价格违法案件45件,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7.7%;上述四类热点行业共立案查处369件,占立案查处总数的63%。2008年,查处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162件,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29.7%,比上年下降10%;教育行业立案查处案件同比略有上升,共101件, 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18.5% ,比上年上升了5.2%;查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54件,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9.9%,比上年上升了12.5%,;查处交通客运价格违法案件32件,占案件查处总数量的5.9%,上述四类热点行业共合计查处349件,占立案查处总数量的64%。价格政策咨询问题也都集中反映在这些部门和行业。今年一季度全省价格举报投诉热点行业构成仍然延续了这种格局。 [2009-06-25 10:07]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2、价格举报投诉咨询热点集中反映在民生价格方面。近几年,价格举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大都是涉及民生价格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物业、殡葬、有线数字电视、公共交通、旅游景点、以及居民水、电、气等价格和收费,已成为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据统计,反映民生的价格举报投诉、政策咨询总数量,占全部举报投诉咨询的95%。如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收费方面主要反映入住环节提高标准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违规收取装修抵押金、防盗门费等问题;冬季供暖主要反映自立项目收取透热费等问题;教育方面主要反映自立项目收取试卷费、违规乱补课等问题;医疗方面主要反映扩大范围收取诊疗费等问题;交通客运方面主要反映城郊小公汽擅自涨价,跨省市的客运车辆不明码标价等问题。从违价形式上看,主要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服务质价不符,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等问题。 [2009-06-25 10:09]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三)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增多。刚才说到,我国已初步确立了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大部分商品价格和服务都已放开由市场调节。但放开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日益突显,特别是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经济出现通胀时期。从近几年价格违法行为结构上看,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案件数量逐年减少,但市场上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有所上升。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不明码标价等违价行为时有发生。如个别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个别商业企业在促销中,通过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误导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通过缺斤短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2009-06-25 10:10]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二、价格举报工作的办理情况。价格举报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省物价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信访和价格举报工作安排部署,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为群众答疑解惑,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了有案必接、接之必办、办之必果。目前,全省各级物价部门都成立了价格举报中心,专职负责价格举报投诉工作。价格举报中心的力量不断得到加强,全省各级物价部门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占整个价格监督检查队伍总人数的15%。各地都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建立了价格举报网络平台,实现了与民心网、行风政风热线、政府公开电话的网上链接,畅通了价格举报渠道。 [2009-06-25 10:11]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各市都配备了印有价格监督检查字样和举报电话的专用检查车辆,加强市场巡查,既扩大了宣传,又能够快速查办价格违法案件。可以说价格举报工作实现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覆盖全省各地的价格举报投诉网络。2007、2008两个年度,全省共立案查处价格举报案件1130件,受理群众价格咨询30633件,实施经济处罚280.6万元,退还举报人1374.7万元。2008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办理的民心网举报案件,14个市的案件办结率、反馈率均已达到100%,有12个市的案件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率也达到了100%,我局办理民心网举报案件质量评分在82家省直机关中名列第一。省价格举报中心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保护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价费问题,围绕社会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009-06-25 10:12]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一)认真办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对近几年价格举报情况分析,我们看到各类价格咨询和投诉数量居高不下,特别是在住房、物业、教育、医疗、涉农、交通、旅游、商业等行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矛盾问题比较突出,有些矛盾如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或处置不当,都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及时化解矛盾,保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我们始终坚持价格举报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的理念,抓重点、解难点、办实事、做好事、求实效,高度重视每一件群众投诉举报咨询,切切实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价格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1至5月,仅沈阳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就接待群众各类价格咨询投诉10,673件,退还消费者118.5万元,实施经济处罚27.6万元。 [2009-06-25 10:13]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2007年末,沈阳、鞍山等市群众集中反映有线电视初装费超过规定标准收费问题,面对群众的诉求和不满情绪,我们一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边集中力量开展检查,纠正了一批乱收费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本溪市某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每户1200元“装修保证金”,经过立案查处将违法所得43万元全部退还给业主;去年,鞍山某区部分发廊以美容美发协会名义发起统一涨价的价格串通案,丹东某地区部分幼儿园串通统一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案都得到了及时纠正。商业、通信行业促销中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都得到了有效的制止。借此机会,也向新闻界朋友通报一个情况,去年,国务院新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额度,细化了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低价倾销、价格歧视及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以下”和“40万元以下”提高为100万元以下。对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9-06-25 10:14]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二)服务大局,抓源头治理。各级物价部门充分发挥价格和监督检查职能,在办理查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中,能够站在全局高度去思考,善于通过举报线索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追根溯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注重从源头治理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连续多年开展了教育、医疗药品、涉企、涉农、物业等价格专项检查,在严厉查处价格违法个案的同时,认真清理、纠正、取消了一些不合理收费,降低了一些项目收费标准,既治标又治本,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4月,省政府纠风办、省政务公开办联合发文对全省物价系统在办理价格投诉举报中实施源头治理的工作给予通报表扬。 [2009-06-25 10:15]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针对近几年群众反映强烈的商品房入住环节乱收费问题,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去年,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文件,规范了商品房入住环节收费,严禁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乱收费,并严格要求商品房销售执行“一套房一标价”明码标价制度。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年,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报请省政府同意,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5月1日起,全部取消我省境内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共撤销普通公路收费站点84个,年减轻车主负担6.5亿元。各市物价局在落实省政府取消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市属收费项目,仅沈阳、大连、鞍山三市就取消和停止征收各类收费179项,年减负金额2.68亿元。今年我们还规范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对近300个政府定价药品实施了降价,平均降价幅度为13%,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1000多万元。 [2009-06-25 10:16]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医院、社区、涉农、景区景点等收费公示制度。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废止了个别地区个别部门越权审批教师培训收费,幼儿园特长班收费、热能损耗补偿和供热恢复收费等违价行为和越权定权文件。本溪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收到省政府纠风办转去的直办件,及时纠正了某热电公司收取一户一阀改造费和向未要求供暖户收取基础热费的越权定价行为;沈阳市物价局下发文件废止了多年没能解决的“煤气管网费”;北票市物价局纠正了某发电厂越权制定的“断热管网维修费”,对其违规收取的477户66,993元违法所得全部退还给了用户;今年三月末,省内一些矿山企业反映属国家价格管制的民爆器材(炸药)价格成倍上涨,影响生产,为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先后组成15个检查组,对全省的民爆生产、经销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出违价金额四千多万元,截止5月底为矿山企业退回多收价款305万元,受到矿山企业的一致称赞,陈政高省长对这次全省民用爆破器材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很好,继续抓好落实。”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09-06-25 10:17]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三)精心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投诉价格违法行为,2001年,省物价局在全省统一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目前全省14个市、40个县、3个郊县区拥有“12358”价格举报电话57部。消费者、经营者可以在任何地点拨打“12358”电话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大连、鞍山地区“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听群众价格举报咨询1907人次。从全省看,通过“12358”价格举电话,受理的群众投诉咨询占全部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总数的95%以上,利用“12358”电话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咨询价格政策,已成为群众价格举报投诉的主渠道,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最方便、最直接的价格举报形式。“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设立,有利地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为群众寻找诉求渠道提供了方便,维护了消费者、经营者的价格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物价部门转变工作作风,使物价工作更加贴近群众。“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已被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所熟悉,成为知名度高、公信力强、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认可的物价品牌。 [2009-06-25 10:18]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此外,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价格举报偏多的情况,各级物价部门坚持价格举报电话值班制度,确保价格举报投诉能够快速受理,使价格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为拓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我们在全省范围内还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推进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在学校、医院、乡镇、社区、商场和景区建立了“价格服务监督站”,接待受理价格举报咨询。在这些单位、场所的显著位置还设立了价格收费公示板、公示栏、电子触摸屏,将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电话公之于众,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价格服务。在这里,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通过你们的宣传进一步扩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在消费者中的影响,请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2009-06-25 10:19]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四)搭建网络平台,方便群众投诉。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投诉,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全系统价格举报案件办理效率和工作质量,2008年初,在省纠风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依托省民心网在全省各市建立了价格举报网络平台,成为全省第一家民心网分平台,实现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网上受理、移交、监控、反馈、分析等功能。以往省本级移交给下级物价部门办理的案件,平均办案时间在35天左右,目前已经缩短到20天左右,沈阳市价格举报中心仅今年第一季度就在网上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233件,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的投诉,提高了价格举报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据省纠风办统计,08年全省物价系统办理省政府纠风办民心网直拨的价格举报案件331件,其中有106件办理结果被民心网评为五星级以上办理案件。 [2009-06-25 10:20]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三、下一步工作想法。(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省价格举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不足,服务意识仍需增强,应对复杂举报的能力有待提高,快速反应机制尚需完善,举报信息分析深度和时效性仍需提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价格举报工作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充实价格举报队伍的力量,将一批素质好、能力强,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选派到举报工作第一线。充分发挥各级物价部门价格举报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定价格举报工作办理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的基础建设,积极推进价格举报管理的电子化、自动化,不断完善价格举报网络平台的功能。注重对价格举报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汇总,及时向上级反映价格举报的热点问题,及时向人民群众提供价格信息,提示消费警示。要善于通过价格举报案件敏锐发现、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波动,以及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价格问题,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领导决策服务。 [2009-06-25 10:21]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二)进一步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民生价格问题,一直是我们物价部门关注的重点,监管的重点。我们将一如既往始终坚持把价格举报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着力点放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人民群众价格权益上来,着力解决民生价格矛盾,努力使价格举报工作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联系千家万户的“纽带”,为民排忧解难的“热线”,提升价格执法形象的“品牌”,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的“利剑”。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越是困难时期,越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认真办理群众每件投诉、认真研究价格举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要进一步拓宽畅通群众价格利益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58” 价格举报电话、价格举报网络平台,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扩大价格举报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维权服务的影响,坚持领导接访,开门接访和主动下访的工作制度,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制度,确保群众价格举报投诉24小时有人负责接听、受理,确保接案后检查队伍能快速反应、迅速出击。要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对价格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对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 [2009-06-25 10:23]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初毅:各位新闻界朋友,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反映了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重视,对价格问题的关注。新时期的价格工作任重道远,价格举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2009-06-25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