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主持人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葛本亮: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辽媒体、香港驻辽媒体和省直、沈阳市媒体共20家。欢迎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大家知道应对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是今年全党全国的头等大事,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最近出台了34项措施,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是请司法厅的领导同志给各位记者朋友介绍这34项措施。下面我非常高兴的把省司法厅的领导给各位记者朋友做一介绍,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先生,辽宁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何可人先生。欢迎他们的到来。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是由张凡先生给大家介绍这34项措施,然后请各位记者提问。下面我们请张凡先生介绍这34项法律措施。 [2009-04-28 10:00]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党中央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提出的基本对策,是我国摆脱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科学选择。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努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继续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立足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经省司法厅认真研究,并广泛争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界意见,制定了34项工作措施。现予以发布。 [2009-04-28 10:03]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一、保增长——11项措施。1、在全省选聘300名执业五年以上的优秀律师,分别组建三个“百名律师法律顾问团”,围绕沈阳经济区建设、“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突破辽西北战略实施,开展全方位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名单将在辽宁律师网上公布。2、在全省开展律师进中小企业活动,组织1000名律师义务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出具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建议书,以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防范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3、安排100家律师事务所与100户重点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公约,免费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对需要代理的签约企业诉讼案件,参照《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减半收取代理费。 [2009-04-28 10:04]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4、组织500名律师配合有关部门为省政府确定的年内完成1.3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依法维护投资安全。5、全省公证机构为重点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活动提供全天候咨询、受理、审查、出证等公证服务。6、组织公证机构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独立知识产权项目、企业专有技术提供维权公证,减半收取公证费用,并全部实行办证质量回访制度。 [2009-04-28 10:05]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7、对全省收购国外100个科技型企业和引进100个国外研发团队“双百”工程的引资、引智项目,采取电话预约、优先受理、上门服务等方式,开辟快捷通道,及时办理公证事项。8、指定44个县(市)公证机构为新开工的县域3300个规模以上工业项目提供规范高效的公证服务,并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公证费用。9、建立和完善辽宁省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鉴定咨询制度,对涉及经济领域内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产品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等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公平、公正、科学、高质量地提供鉴定咨询服务。 [2009-04-28 10:06]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10、主动与企业家协会、中小企业联合会、民营企业协会协商研究制定企业经理人法制培训规划,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000人次,重点培训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抗击金融风险的能力。11、高质量完成省委部署的省直机关干部下基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努力为定点单位沈煤集团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围绕企业重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沈煤集团实现年煤炭产量超过1500万吨,企业年销售总额突破一百亿元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2009-04-28 10:07]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二、保民生——14项措施。12、组织1000名律师进社区,为社区贫困户、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棚改新区住户维护合法权益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年内每名律师免费办理2件以上法律援助事务。13、组织500名律师积极服务“三农”,免费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009-04-28 10:08]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14、全省公证机构积极参与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20万户廉租住房和6万户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手续,开通免费咨询服务热线,优惠办理公证事项。15、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各类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待业大学生等)实施公证法律援助。16、开通辽宁司法鉴定网站,向社会公开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定期公告辽宁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提供司法鉴定方面的咨询服务。 [2009-04-28 10:09]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17、对符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凭市一级法律援助部门核发的证明,由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用。18、组织全省2309名司法鉴定人开展“科学、诚信司法鉴定服务公约”签名活动,保证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准确的鉴定服务,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19、在全省建立100个法律援助接待大厅或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建立15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2009-04-28 10:10]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20、制作10万张法律援助联系卡,公告全省三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将联系卡直接发放到街道(社区)、村(屯)、居民家中。21、开通法律援助网站和“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实行网络申请、电话预约、律师上门服务制度。22、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下岗工人、待业大学毕业生等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 [2009-04-28 10:11]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23、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实施义务延时服务工作制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保证每天工作时间10小时以上,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随时接待申请援助人员。24、在全省新建的60所敬老院和新改造的60所乡镇敬老院以及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站点,开通电话联系,保证老年人能够及时申请到法律援助服务。25、组织1500名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到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进行走访,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和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009-04-28 10:12]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三、保稳定——9项措施。26、全省统一指派律师,义务评查长期未能息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0—100件,出具高质量的律师评查意见,有效化解重点上访积案。27、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子,帮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28、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地方党校联合开展村级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培训村干部10000人次,提高村干部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2009-04-28 10:13]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29、在全省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建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将《法治辽宁》免费发放到基层司法所,有针对性地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30、制作《以案说法》挂图30000份,免费发放至社区、农村、学校,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制意识。31、在国庆节前集中组织100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0000名人民调解员,围绕影响社会安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开展两次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2009-04-28 10:14]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32、在全省建设200个较高标准的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和安置点,用于解决当地确有实际生活困难或“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就业安置问题。33、在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1000名帮教工作志愿者,与释解人员结对帮教,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34、树立10名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2009-04-28 10:15]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凡:为保证34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省司法厅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度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开展工作。成立专门的督查组,督促检查每一项措施的落实。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每项措施的实际效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进度表,列出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应付形式和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09-04-28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