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3月24日辽宁举行“开启‘十四五’ 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介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有关情况
3月24日,辽宁举行“开启‘十四五’ 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岳爱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更新处处长李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处长王春波出席发布会,介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召开“开启‘十四五’,迈向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介绍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并回答大家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先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岳爱国先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更新处处长李博先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处长王春波先生。 下面,首先请李海洋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全省住建系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勠力同心、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展现了我们住建作为、贡献住建力量。一是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围绕市政公用设施保障、物业服务、城市管理,全省28万物业人员、9.5万市政职工、10万环卫工人、1.8万城管队员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沈阳、大连、锦州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建设,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二是全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助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677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三是老旧小区改造取得成效。2019年的459个小区全部完工,2020年的894个小区全部开工,切实改善54.5万户群众居住条件。四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保持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回迁难问题,4.9万户居民得到安置。五是建筑业实现逆势增长。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816亿元,同比增长7.8%。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优化调整、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产城融合、文城融合、乡城融合,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实现“十四五”住建事业高起点开局。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合作协议,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先导区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一项需要统筹兼顾、内外兼修、协调推进的系统工程,为创新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认真落实省政府、住建部签订的《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框架协议》,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城市更新模式,谋划实施一批项目,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和人文城市,走出一条老工业基地城市更新之路。
一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空间布局结构,推动构建以沈阳、大连“双核”为牵引的“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都市圈、城市群之间产业协同、资源共享和互通互联,加强绿廊、绿带、廊道建设,留白留璞增绿。
二是实施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查找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及短板。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突出抓好污染防治。有计划、有步骤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补齐短板弱项,统筹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城市功能。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技术措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三是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今年的任务是改造1000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加强规划设计,科学组织实施,解决好屋面渗漏、墙体保温等问题,完善水、电、热、气、路和照明、停车等基础设施。开展适老化改造,推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特别要充分发动居民参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制定配套标准体系。推动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设施智能改造升级,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推动沈阳、大连智能网联汽车试点,推进智慧灯杆建设,加快停车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及时响应、快速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问题。
五是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垃圾分类考核体系,推进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推进城镇公厕建设和改造,严格把握标准、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养护水平。合理设置引导标志标识,公厕应开尽开,加大内厕开放力度,方便百姓如厕。
六是加快构建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城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细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化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打造“红色物业”。推动物业企业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物业服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七是强化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塑造。编制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和挂牌建档,推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加强城市设计,增强城市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推动大连、朝阳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挖掘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八是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清查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及各方主体责任。对城区内既有建筑、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开展城市危桥排查专项行动,探索城市桥梁数字化管理模式。宣传贯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保障燃气安全。
今年,我们将与沈阳市政府共同举办辽宁省城市更新暨第九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通过城市更新高峰论坛、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推介会等,开展项目洽谈对接,并展示各市在项目建设、技术产品、城市大脑、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等阶段性成果,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为城市更新凝聚合力。
二、坚持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好住房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问题”。我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不断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应用政策“工具箱”,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新城新区和县城去库存,促进去化周期回归合理区间。运用“项目超市”推动盘活停缓建项目。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
二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立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落实租购同权。以解决城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为着力点,在保障城镇户籍人口的基础上,解决好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全面上线公租房信息系统,实现“一网通办”,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把方便留给群众。
三是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规模化租赁机构,增加租赁房源供给。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长租公寓管理。指导沈阳市做好国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
三、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我们要立足乡村振兴发展新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以农房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梳理乡村建设和发展中的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乡村建设评价体系、标准和方法,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和建议,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提高农房建设品质。深入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完成1万户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1.45万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开展农村自建经营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和建设管理备案制度。
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力度,推进就地资源化利用,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推进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创建5个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加强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完善传统村落警示退出机制。
四是加强乡村建设管理。完善设计、建造、维修等乡村建设方面制度,建立适合乡村实际的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建设工匠管理,开展技能培训。健全乡村建设管理机构,充实乡村建设人员,将管理和服务向基层下沉。
四、坚持创新发展,助推建筑业智能建造和转型升级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展绿色建筑与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超过20%。加快产业基地培育,推进鞍山、本溪、营口、朝阳等市建立钢结构产业基地。完善产业基地布局,探索商品混凝土和水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新模式。建立“互联网+建筑业”平台,加快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骨干企业和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二是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今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70%。加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推动科技创新和绿色建材应用,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格监管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履职,严厉打击“三包一靠"违法违规问题、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规范市场秩序。
五、坚持转变作风,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对辽宁来说,优化营商环境已经不是战术层面问题,而是事关全局的发展战略问题。我们按照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不断加快作风转变,主动服务企业,逐项推进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继续深化“一网通办”工作。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办事指南,减少申报材料,开展“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加强与国家部委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确保住建部已批复我省的11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的尽快应用,全面提高“最多跑一次”和“零跑动”事项比例。
二是加大住建领域简政放权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做好省级行政职权取消下放后的承接工作,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制,确保“接得住”“接得好”。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日常行政职权运行“管得好”。
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细化项目分类和改革措施,对市政、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四是提高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开展公用事业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完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民生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
住建事业关系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组建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马上就办、只争朝夕,锲而不舍、善作善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宋健:
刚才李厅长对去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对“十四五”特别是对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安排进行了详细介绍,谢谢李厅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
辽宁日报记者:
我省城镇化率一直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但是近几年我们也看到,许多城市基础设施老化,管理方式相对陈旧。那么请问在“十四五”期间,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将会如何建设发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处长王春波: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
我省和住建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框架协议约定,“实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产业化和城市数字化,赋予老城新慧”。“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统筹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城建”。
推进“新城建”,重点抓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将三维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成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场景深度融合。
二是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进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建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对水电气热等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模拟仿真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管网漏损、防洪排涝、燃气安全等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
三是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推进智慧灯杆建设。推进沈阳、大连等市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及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项目建设,开展无人驾驶等示范应用。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和管理。
四是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智能技术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支持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打造智慧“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示范项目。
五是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今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1%,2025年底达到30%。培养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全省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六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省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围绕“新城建”6项主要任务,抓18个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迅速带动一批“新城建”项目落地,培育“新城建”数字经济,推动城市智慧化发展。
国际在线记者: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请介绍一下辽宁省在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防范有关风险方面有哪些打算?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岳爱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房住不炒、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省政府2017年制定了全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几年来,各市从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建立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成立国有住房租赁企业等方面,有序推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培育规模住房租赁企业32家,经营租赁住房5万余套,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渠道多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下一步,在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支持租赁企业通过自建、收购或者整体租赁后出租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不断提高房源供给能力;二是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租赁关系;三是推动落实租购同权,逐步使租购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使租房和购房一样,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并列选择;四是完善长租房管理政策,将长租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并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合力防范市场风险;五是支持沈阳市做好国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形成试点经验,带动全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人民网记者:
请问辽宁如何走出一条老工业基地城市更新之路?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更新处处长李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省住建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机遇、迅速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有关工作。
一是高层谋划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与住建部共商谋划、共同推动。2020年12月14日,我省率先与住建部签署省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3月9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城市更新理论与实践研究,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群建设,构建城市更新制度创新体系,举办城市更新建筑业博览会”等重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省政府筹备成立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领导小组,加强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保障推进城市更新先导区建设。省住建厅在全国省级住建部门中首个设立城市更新处,推动工作具体落实。
三是坚持项目为王。省住建厅着力提升“两个能力”,树立项目化思维,认真落实“三个一万亿”项目谋划工作总要求,谋划首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120个,总投资1891亿元。谋划“十四五”期间涵盖住建、交通、商业、文旅、工业遗产和生态治理等城市更新项目2230个,总投资1.3万亿元。
四是推动制度创新。坚持立法先行,起草《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条例》紧密围绕省部框架协议内容,围绕资金、金融、税费、用地、规划、人才、科技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力争用法律条款框定城市更新行为准则。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在住建部支持指导下,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一是协同区域发展,构建中心城市。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二是激发内生动能,打造活力城市。加快提升产业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完善住房制度。三是开展城市双修,建设宜居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开展生态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优化居住社区服务。四是传承历史文化,塑造人文城市。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做好工业遗存保护和开发利用。五是聚焦应用场景,打造智慧城市。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化协同发展,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六是激发内生动能,打造活力城市。增强城市韧性和打造公园中的城市。
宋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各位记者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