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举行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发布会
2016-10-13 | 来源: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10月13日,辽宁省举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雷志斌、辽宁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丁晓光、辽宁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一科科长韩亮等出席发布会并发布新闻。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近期,省政府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是全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有效约束政府行为,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和促进全省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全省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请省物价局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相关措施等有关情况,向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们作以介绍,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物价局副局长雷志斌同志,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丁晓光同志,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一科科长韩亮同志。下面,请省物价局副局长雷志斌同志介绍情况。

  辽宁省物价局副局长雷志斌: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物价工作的的关注与支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经省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的具体情况做以介绍。

  一、《实施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确定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迈出的关键一步,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和省政府部署,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我省《实施意见》,并于10月9日正式发布实施。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省政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对于有效约束政府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垄断,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对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审查事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审查事项包括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4个方面。其中,审查对象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审查方式主要由政策制定机关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经审查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审查标准是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要求,从4个方面为政策制定机关界定了不得违反的18条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具体审查标准,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5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5项,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5项,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4项。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两条兜底性条款,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二是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这些标准全面系统地为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了遵循,为政府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划定了边界,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防止政府对市场不当干预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

  例外规定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施的政策措施,即使具有一定排除和限制竞争效果,也可以实施的条件规定。

  实施步骤包括严格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制定实施细则、定期评估完善4个方面。其中,严格审查增量是指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省政府所属部门从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市县政府及所属部门从2017年起,对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要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

  有序清理存量是指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省政府及所属部门从2016年10月起,市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从2017年6月起,对存量政策进行清理。针对存量政策措施要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把握节奏,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集中、影响突出的规定做法要立即废止;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措施,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对以前已经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

  制定实施细则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审查、清理废除相关政策措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工作方式、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定期评估完善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定期组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对政策措施影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4个方面。其中,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省政府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召集人,省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省物价局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政策制定机关要定期向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审查结果。

  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加强执法监督。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处理,对不予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要依法调查核实,并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案件情况和处理建议要向社会公开。

  强化责任追究。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部门依法查实后要作出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制度不断完善,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以上是我的简要介绍,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我们将做进一步解答。真诚希望大家今后继续支持关注物价工作。谢谢大家!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出台后,我省将在哪些方面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更好的环境?百姓将受到什么影响? 

  辽宁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一科科长韩亮:

  公平竞争是推动创业创新的重要保障,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比如,一些政府部门在竞争性领域违规为特定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或财政补贴,对其进行过度保护,使企业失去改革创新的动力,破坏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力,阻碍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一些政策措施违法违规设置不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的许可、审核或资质,束缚了市场主体创业创新。高库存、高杠杆、高成本,过剩产能消化不畅,导致价格信号失灵、市场无法自动出清。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后,我省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对照标准进行审查,防止违反标准出台阻碍公平竞争和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消除各种制度束缚,使企业真正融入市场竞争中,充分释放市场主体创造力,实现优胜劣汰,缩小供需失衡,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提质增效。对于百姓而言,各行业、各领域经营者公平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市场上的商品价格逐步趋于稳定,排除了垄断行为,商品价格将会在一定程度范围内下降,服务质量必然会上升,老百姓将付出更小的代价从而享受更优质的服务,大众满意度、幸福感必会大大加强。 

  东北新闻网记者:

  请介绍一下公平竞争审查的目的和意义。 

  辽宁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丁晓光: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干预过多是当前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突出问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目的,就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着力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预防政府行为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供坚强的保障。从长远和全局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可以消除破坏竞争、减损效率、妨碍创新的各种政策壁垒,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现阶段看,经济发展正处于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依靠要素驱动、资源驱动的传统发展方式已经难以持续,新的发展动能尚未完全释放出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逐步清理现有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对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简单来说,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主动放权,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将更多的资源配置权力让渡给市场。与此同时,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制度保障,弥补市场失灵,为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经济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腾讯大辽网记者: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哪些方面可以解决当前我省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丁晓光:

  近年来,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地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有助于提高要素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使用效率,提高企业生产率,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孕育过程就是要素效率改善的过程。从外部环境看,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等体制机制障碍,能够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要素自由流动,释放更多经济活力。从内部激励看,公平竞争的环境促使企业最大限度激发自身潜能,激烈的竞争压力倒逼企业提升市场灵敏度,盘活要素存量,矫正要素扭曲,激活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助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激励创新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熊彼特的观点,经济增长是一个“动态创新”的过程,充分竞争能够更好地推动创新发展。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现经济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完成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有力、有效、有度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重大命题。“僵尸企业”僵而不死,其症结在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导致价格信号失灵、市场无法自动清理。遵循市场规律,实现优胜劣汰,能够缩小供需失衡,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关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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