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旅游局副局长应中元:三、实施了五大工作措施。一是服务惠民措施。充分发挥省、市旅游局对外门户网站的功能,已经发布了“五一”假日旅游的主要产品、系列活动和精品旅游线路以及各类旅游信息资讯,对来辽的游客提供各种信息资讯帮助。为了不断满足市民出游的愿望和需求,沈阳、大连等地出跳了许多便民惠民的举措。沈阳市将在五月开展“百家媒体、千家企业、万辆大巴”沈阳经济区千万市民互动游活动,让游客亲身感受沈阳经济区旅游发展成果。大连等地旅游景区、旅行社等纷纷推出让利优惠活动,对市民在景区门票上实行减免和打折等活动,有的地区还开展各种奖励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参与旅游活动。 [2012-04-27 15:48]
辽宁省旅游局副局长应中元:二是媒体宣传措施。从3月份开始,整合各市资源,在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以及北京站、北京西站LED电子显示屏等主流媒体黄金栏目,主要客源地人流集中地段,以“春天之旅、向快乐出发”为主题,开展了全省主题形象宣传和城市特色产品的形象宣传活动。并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开展了“迎春五月、欢乐辽宁”的新闻报道和宣传。组织全省各市100余人的队伍参加国内旅交会,宣传展示和推介辽宁旅游形象和产品。各市旅游局为了迎接“五一”假期旅游高峰的到来,也开始了系列推广活动,为预热“五一”假日旅游市场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2012-04-27 15:49]
辽宁省旅游局副局长应中元:三是旅游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责任,省、市、县(市、区)旅游局层层签订和落实《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划分安全责任片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包片、处室参与、全省旅游系统齐抓共管的安全防范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假日旅游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市重点做好游船、缆车、索道、吊桥、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群疏散方案和突发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目前,各市旅游局已经和正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省旅游局也以各种方式,对各市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假日旅游万无一失。 [2012-04-27 15:50]
辽宁省旅游局副局长应中元:四是市场整顿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力度。按照国家旅游局在4月的第四周集中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部署,重点加大了对无资质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以及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等行为;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和从事旅游服务的行为;非法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恶性价格竞争、低于成本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转团拼团等行为;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等进行查处力度。我省结合旅行社市场实际,开展了旅行社分支机构的专项检查活动,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和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环境。同时,省、市旅游部门已经建立和完善“五一”假日旅游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并提前宣传旅游投诉系统,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12-04-27 15:51]
辽宁省旅游局副局长应中元:五是出游提示措施。通过省市旅游局对外门户网站以及各种媒体,省、市旅游质监部门已经发布了“五一”出游六点提示。行前请关注旅游、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出游前签订旅游合同,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自驾车出行的游客应做好车辆相关检查和保养,并事先了解道路和目的地有关情况,保障出游安全;如果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应在旅游企业网站购买,要核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码。尽量避免购买非旅游企业网站上价格低得出奇的旅游产品,不要相信公园、广场散发的旅游小广告传单,应当将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旅游产品;注意风险性旅游项目的合理适度酌情选择,注意旅游安全,推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完善旅游合同中的补充约定,发生旅游纠纷时可拨打旅游投诉电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2-04-27 15:52]
辽宁省旅游局副局长应中元:“五一”,标志着辽宁旅游春天的到来,辽宁旅游市场火热季节的开启。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还将陆续展开春季旅游的多姿多彩和无限魅力,辽宁旅游也将推出更多系列的旅游活动和旅游产品,也请广大记者朋友随时关注、宣传和报道辽宁旅游。我们辽宁旅游业已经作好了充分准备,将以最大的热忱为“五一”假日旅游期间到辽宁旅游的海内外的朋友们提供优质的服务。 [2012-04-27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