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主席台
时 间: 2011年9月22日上午10时地 点: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 辽宁省水利厅
发 布 人: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
主 持 人: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王易红
发布会主持人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王易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年10月1日我省将正式实施《辽宁省水文条例》。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请省水利厅的领导向大家介绍《辽宁省水文条例》的有关情况,然后回答记者的问题。下面我将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介绍给大家: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同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韩君同志。欢迎两位领导的到来。首先我们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同志介绍情况。 [2011-09-22 10:02]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辽宁水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辽宁省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大常委会第43号公告予以公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水文事业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我将就我省水文的基本情况以及《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明确的重要问题,向大家做简要说明。 [2011-09-22 10:03]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一、辽宁水文基本情况。水文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追溯历史,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在我省海城牛庄设立水文测候所,开始水文观测,辽宁水文以此为源至今已走过109个春秋。新中国成立以来,水文一直承担着全省防汛水文情报预报和抗旱旱情监测分析、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监测与评价、水环境监测与评价以及突发水事件的应急监测等工作。目前,省水文局实行四级建制垂直管理。省局下辖14个分局、8个水文巡测队。共有水文(位)站128处,雨量站558处,自动遥测站648处,墒情站91处,地下水站501处,水功能区675处(重点监测127处)。每年对江河、湖泊、渠道、水库的水位、流量、水质、水温、泥沙、冰情、水下地形和地下水资源,以及降水量、蒸发量、墒情、潮水位等实施监测,采集监测数据100余万条,在我省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以及水工程建管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 [2011-09-22 10:04]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二、《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水文是水利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在我省的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水工程规划设计运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国防、电力、环境、交通、航运、铁道、地矿、旅游乃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和实时信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文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越来越明显的体现。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水文事业发展缺乏法律支撑,致使我省水文工作仍存在着行业管理薄弱、站网缺乏统一规划、水文资料使用不规范、监测环境和设施人为破坏严重、侵害水文权益的行为屡屡发生、水文站网建设用地得不到保障、投入长期不足、管理体制不顺等制约水文事业发展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我省水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2011-09-22 10:05]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07年6月1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明确了水文的地位、作用和发展目标及任务,对加强水文管理,加快水文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经省内外广泛调研,在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省的水文条例得以制定出台。 [2011-09-22 10:05]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明确的重要问题。《条例》的制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水文规范管理,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水文的地位、作用和发展目标及任务。这是我省水文事业发展和水利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条例》的施行,为我省的水文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对规范水文工作,加强水文管理,维护水文合法权益、保障水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省水利及经济社会发展,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1-09-22 10:06]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一)《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水文的地位和性质。《条例》第三条明确“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从法律的层面明确了水文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水文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性质,这有助于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从法律高度理解水文工作的重要性;有助于各级政府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有助于社会各界与公众广泛了解和认识水文;有助于为水文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水文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水文工作在社会事业中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1-09-22 10:07]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二)《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水文的管理体制。《条例》第四条明确“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工作,其所属的省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省水文机构派驻到市、县的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派驻地的水文管理工作。”总结我省水文管理体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认为当前实行的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文管理体制是符合水文工作特点的,既有利于水文事业的稳定发展,更有利于水文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1-09-22 10:08]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三)《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水文的投入机制。《条例》第三条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水文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水文工作的正常开展。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和促进本行政区域水文事业的发展。”从法规的高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加强水文工作和加大水文投入的职责,完善了水文投入机制、拓宽了水文投入渠道,为推动水文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的施行将有助于解决水文投入机制不完善,投入渠道单一,投入经费不足,导致水文事业发展缓慢等问题,能够促进水文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011-09-22 10:09]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四)《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水文发展中规划与建设方面的问题。《条例》第六条明确“省水文机构应当根据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组织编制全省水文站网建设、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水文信息化建设等水文专业规划,报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实施。”水文专业规划是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文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水文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2011-09-22 10:10]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五)《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的问题 。《条例》第五章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擅自移动或者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迁移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因重大工程建设确需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向对该站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申请立项。迁移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工程建设致使水文测站改建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水文测站改建后不得低于原标准”。《条例》首次为水文设施和监测环境遭受人为破坏、影响水文测报工作正常开展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省水文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011-09-22 10:11]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六)《条例》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水文自身的职责。《条例》明确“水文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取水口、入河排污口、跨界河流断面的水量、水质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并将监测、评价结果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文监测应急保障机制,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水环境生态变化进行跟踪监测和调查,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水文信息进行实时遥测、传送和处理,提高水情测报速度和预报精度”。“水文情报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水文监测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制度”等内容。《条例》从法规的高度明确水文工作任务职责,建立水文规划、水文站网管理、水文情报预报统一发布、水文监测资料汇交共享、水文设施和监测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水文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1-09-22 10:12]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王保泽:《条例》的制定出台和贯彻施行,对我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解决我省水文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强和规范水文管理,保障我省水文事业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省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管理、生态保护等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更加关注我省水文乃至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大力宣传我省水文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条例》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谢谢大家! [2011-09-22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