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吉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中共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郭凤城,吉林省国税局局长梅昌新,吉林省地税局局长王克成介绍吉林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共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郭凤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带领各专项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吉林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改革工作部署,围绕“三个五”发展战略,突出以改革促振兴促发展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民生指向、发展取向,大力度、快节奏、高效率推进改革。两年多来,吉林省共筹备召开了22次省委深改组全体会议,审议了114个重要改革方案(意见、办法),(在会议召开次数居全国各省份第二位,山东省和贵州都召开了24次会议)。
特别是去年以来,吉林省平均每个月召开1次深改组会议;共完成了207项重点改革任务,形成了260个重要改革成果。吉林省改革呈现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和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
总体看,吉林省全面深化改革起步早、进度快、力度大、工作实、成效好,无论是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数量、改革文件出台数量和质量,还是改革任务完成和改革成果落地数量及质量都居全国前列。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去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了年初制定的《吉林省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台账》,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间、方法路径和成果形式。
吉林省国税局、吉林省地税局作为牵头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吉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中共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巴音朝鲁书记对《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既体现了中央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又紧密结合了我省税收现状,脉络清晰、举措得当”,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总之,这一《实施方案》的出台,将着力解决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吉林省经济社会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新动能。
吉林省国税局局长梅昌新:
目前,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在我省全面展开,我们的改革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相协调、相促进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制。这次吉林省制定出台的《实施方案》体现出“五个一”的特色亮点,即加强一个核心、配合一项改革、落实一个规范、推动一批创新、实现一次跨越。
加强一个核心,就是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核心,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推动改革的思想保障和政治保障,创新党建形式,丰富党建内容,用党建工作统领改革,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对税收改革的引领作用。
配合一项改革,就是配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这项改革。营改增试点工作作为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当头炮”“先手棋”“重头戏”,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时,我们充分考虑营改增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关改革举措。如,加强改革事中事后管理、完善便民办税服务机制、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加强纳税咨询服务等具体改革措施,都将为营改增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落实一个规范,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以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为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国地税合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中心等联合服务举措,统一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推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实现国地税合作“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建立合作服务常态化机制,最大程度地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推出一批创新,就是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推出一批创新项目。结合吉林省税收工作实际,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发挥税收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建立多元化办税平台、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一窗通办、吉林省通办等一批具有时代发展特色的创新项目,使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与时代同行、与科技同步,更好地服务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
实现一次跨越,就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省经济实现再跨越、再振兴、再腾飞。在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上谋思路、谋举措、谋创新,如: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加强涉外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全省国税、地税、银行部门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动能。
总之,全省国税、地税部门将以“工匠精神”夯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思想基础,做到“改革手牵手、兄弟心连心”,把我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打造成靓丽品牌,创出吉林特色,确保在东北乃至全国都叫得响。
吉林省地税局局长王克成:
为了落实好《实施方案》,吉林省国税、地税两家将联手做好以下六个方面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深改领导小组,精心策划,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改革分工,协同协作,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三是推进制度保障。建立深化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改革推进报告制度、沟通联动制度、评议评价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保证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强化督办落实。加强跟踪和督查,不定期督查督办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度和效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五是打造改革示范区。建设县级国税局、地税局改革示范区,率先尝试各项改革举措,率先创新合作形式,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打造合作精品,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各项征管体制改革事项率先落实到位。
六是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及时发声、精准发声、广泛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吉林日报记者:
梅局长您好,据了解,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很多部门协调配合,其中最重要的国税、地税的合作。请问:国地税两家将如何实现合作、共赢?
梅昌新:
年初以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吉林省国税、地税部门改革手牵手、兄弟心连心,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坚持“政治立税、党建强税、改革兴税、文化润税”的治税理念,不断深化国地税合作。先后成立了10个国地税合作示范区,按照“一区一品”建设思路,创示范、带全面、树品牌,各具特色。例如:长春高新区注重建设联合办税大厅、打造“4C”中心创新项目;吉林永吉县致力于打造“兄弟联”核心品牌,凝聚人心,聚合人力;长春九台区努力打造税务“ITC”(一体化办税服务中心)品牌,打造“便民工程、利民工程、惠民工程”,实现了“九位一体”的办税服务新模式。
深化吉林省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影响广泛。国税、地税部门的通力合作,更是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挑战空前。我们两家将加强合作沟通,在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程中,持续打“整体战”、出“组合拳”、奏“交响乐”,实现多方共赢,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十三五”期间吉林新一轮振兴腾飞!
中国新闻社记者:
19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两家对各自管辖的纳税人分别进行检查和执法。此次深化改革,如何保证做到执法适度整合呢?
王克成:
国地税虽然分设已久,但是两家共同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光荣使命。此次深化改革,两家更是肩并肩、手牵手、心连心,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为了做到执法适度整合,统一全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国地税一把尺子执法,吉林省国税、地税部门制定了《吉林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将税收违法行为分为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类、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类、违反纳税申报管理类等8大项,设定了55小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基准,进一步规范了国地税执法尺度、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原则、完善了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明确裁量基准的划分标准,响应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于规范执法的要求和呼声,标志着吉林省国地税部门在税务行政处罚合法、规范、公平、统一的方向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也将我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向崭新的高度。
同时,吉林省国税、地税部门共同签署了《国地税联合稽查备忘录》,就开展联合稽查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约定,实现了执法标准一把尺、执法过程一杆秤,奠定了国地税执法适度整合的基石。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
王局长,请问深化改革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如何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王克成: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吉林省《实施方案》也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让纳税人获得更规范的服务。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一个方案推进、一个大厅办税、一把尺子执法、一起入户检查、一个课堂培训、一个口径宣传。严格落实“两个规范”,改变长期以来国税、地税之间,不同城区之间办税流程不同的局面。
二是让纳税人获得更便利的服务。继续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等等,通过打出这些办税便利“组合拳”,让纳税人切身感受到深化改革带来的办税新体验。
三是让纳税人获得更放心的服务。今年以来,国地税部门分别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涉税需求,通过手机报、QQ、微信、微博等途径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及时反馈和处理纳税人遇到的困难,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放心、更受尊重。通过这一系列便民办税举措,一定程度上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长春新闻网记者:
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对纳税信用等级A类、B类的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由此可见,纳税信用在税务部门的重要性。那么,在深化改革中,纳税信用将如何继续发挥作用,又会给纳税人带来哪些影响呢?
梅昌新:
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是税务总局结合《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是税务机关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诚信至上的时代,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将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根据中央和税务总局的部署,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或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检待遇,并纳入“银税互动”范畴,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同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等20部门共同签署的《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严格执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在阻止当事人出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通讯社记者:
王局长您好,众所周知,营改增后地税的税收业务量将大大减少,作为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地税部门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将有哪些新的举措,在哪些方面将会再发力?
王克成:
作为深化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全面实施后,营业税税种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但地税部门仍然保持热情不减、态度不变、干劲不松,在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找准方向促改革,突出重点抓落实。
我们始终牢记带好队是前提。结合当前的形势,以素质提升和业务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全员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加速知识更新,加强干部多种岗位的适应能力,不断提升地税人员的业务素养,紧跟税制改革的步伐。
我们始终牢记收好税是关键。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提升征管质效,全面加强数据共享。我们还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敢于破解发展新瓶颈,有效解决营改增后给地税管理带来的“信息不畅”“载体失灵”等现象,确保税收主业不断深化发展。
我们始终牢记服务发展是使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激发企业发展潜力,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提升运行质量质量和效率,为吉林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财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