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2-01-12 | 来源:

关于出台《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新闻发布稿

吉林省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郝荣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上午好!感谢各位对“三帮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年1月4日,按照省委“三帮扶”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的就业帮扶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该《意见》以省人社厅2012年1号文件下发,其主要内容有: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就业帮扶,使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积极就业政策扶持;使全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为每一名有培训愿望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每年提供一次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使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小额担保贷款;使全省就业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的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人均收入增长幅度。

  二、帮扶范围

  (一)城镇“双困”人员:指本地城镇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没有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

  (二)农村“双困”人员:指本地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没有实现转移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

  三、完善就业扶持政策

  围绕扶持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在鼓励创业方面,规定对有创业要求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继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城乡“双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鼓励企业吸纳方面,规定对安置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双困”人员的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鼓励灵活就业方面,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双困”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方面,规定对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创新就业服务措施

  在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技能培训、组织转移就业四方面提出了创新做法。在发挥基层平台作用方面,要求各地将劳动保障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和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在加强技能培训方面,要求各地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党员群众技能培训,降低培训成本。在组织转移就业方面,要求各地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与劳务输出转移就业相结合,同时,加强跨省劳务输出协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对就业帮扶工作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切实加强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就业服务,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双困”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帮扶对象转变就业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使广大城乡“双困”人员在政策扶持和社会的帮助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共享美好生活。

  2012年1月12日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1、吉林工人报记者:请问葛局长,制定出台《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的背景是什么?主要特点有哪些?

  葛义(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谢谢你的问题。《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出台的背景是:去年6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帮扶困难群众、帮扶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吉发〔2011〕18号),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三帮扶”活动。“三帮扶”工作是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从前一阶段我省“三帮扶”工作情况看,虽然“三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重“输血”轻“造血”,即重物质帮扶轻思想帮扶,存在给钱给物多,在转变思想观念,帮助创业就业,提供致富项目,增强致富能力方面相对较弱。为突出“造血”功能,促进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的实现创业就业,使他们从根本上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三部门(单位)共同制定了该《意见》。

  《意见》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帮扶目标明确。围绕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扶持、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创业就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增加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人均收入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二是帮扶范围广泛。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帮扶的范围,将城镇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没有实现就业(转移就业)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全部列入了就业帮扶范围。三是帮扶政策全面。《意见》中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可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积极就业政策扶持。四是安置渠道多样。一是扶持自主创业。要求各地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制定创业项目计划书,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双困”人员。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要求各地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拿出适当比例的岗位,用于安置城乡“双困”人员。兴建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市场、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要拿出部分摊位用于安置城乡“双困”人员。三是鼓励灵活就业。要求各地通过兴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市场、再就业一条街等形式,积极鼓励城乡“双困”人员从事计件工、小时工等非全日制工作,增加家庭收入。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要求各地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将园林、绿化、交通协管、治安保卫等社会化服务岗位,重点安置城乡“双困”人员。五是就业服务创新。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要求各地在各行政村全面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员制度,加强服务员队伍管理和培训。二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服务大厅为城乡“双困”人员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以及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帮助城乡“双困”人员树立市场就业、自谋职业的观念。三是加强技能培训。要求各地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党员群众技能培训,降低培训成本。四是组织转移就业。要求各要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与劳务输出转移就业相结合,同时,要加强跨省劳务输出协作。六是组织领导严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地对就业帮扶工作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切实加强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就业服务,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双困”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帮扶对象转变就业观念。

  2、吉林手机报记者:请问崔厅长,我省仲裁院建设取得哪些进展?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当前,各地把仲裁院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仲裁院建设。目前,我省全省共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2家。市州级仲裁院建院率为90%;县(市)级仲裁院建院率为72%。部分地区在仲裁院建设过程中,坚持标准、注重质量,补充办案人员,争取独立的办案场所和办案经费,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目标。

  3、城市晚报记者:请问崔厅长,2011年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哪些举措?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这个问题提的很好。2011年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举措:一是实行依法考录、阳光考录。今年,各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1985人。笔试建立起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完善制度、人员执考、设备保障和环境整治等“六道防线”,面试实行“阳光考录”,实行封闭入闱管理和“双背”抽签制度;全省整个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现场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现场旁听,增强了考录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二是拓宽公务员交流渠道。制定了《吉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公务员选拔“源头”,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强对公务员转任工作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共组织各职各类公务员转任1096名,都做到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三是在全国率先推行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出台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了“五个转变”,即:内容上实行分级分类量化考核,时间上注重平时动态考核,主体上突出直接领导评价作用,方式上坚持与政府绩效评估同步推进,效果上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功能。

  4、东亚经贸新闻记者:请问崔厅长,过去的一年我省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在扶持创业上取得了很大成绩,请问在扶持大学生、农民以及女性创业者等就业困难群体方面有哪些具体成效呢?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截至2011年,全省所有的县(市、区)累计发放额均超过了千万元。累计发放超亿元的县市达到了7个。同时进一步突出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创业者、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通过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简化程序、减低门槛等措施,惠于人员越来越多,其中对高校毕业生累计享受小额担保贷款391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4亿元,累计带动就业1.14万人;当年高校毕业生享受小额担保贷款932人,发放贷款近4897万元,带动就业2830多人。辽源袜业大学生创业园,仅省人社厅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已经为该园区内的58户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发放4510万元全额贴息贷款,此举不仅解决了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也极大地鼓舞了大学生创业激情。截至12月末,全省累计扶持农民工3638人,发放贷款1.3亿元;全省扶持妇联组织推荐的女性创业者59102人,累计发放扶持女性创业者贷款21亿元,当年新发放6.2亿元。

  5、中新社记者:请问崔厅长,政府在促进农民工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的提问。我省在促进农民工就业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劝导他们不要到很远的异地去就业,那样会产生诸如春运返程等方面的许多问题。二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些农民工在外打工积攒了一定的资金,给予他们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返乡创业。三是通过树立农民工创业典型来带动他们创业就业。四是通过采取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来降低创业门槛,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五是通过提高创业者的素质激发他们的潜力。充分利用组织部远程教育网络来教育提高农民工素质,为农民工创业就业做一些实质性的工作。

  6、吉林日报社记者:请问崔厅长,2011年我省在全力推进毕业生创业就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崔力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你,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我们主要做了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密集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2011年,采取综合与专场、现场与网络、扩大与精细相结合等方式,先后举办10场公益人才交流会、78场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人才交流会和350多场高校毕业生专场交流会,共有1.95万家企事业单位进场(进网)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3.65万个,35.4万人次高校毕业生进场(进网)交流洽谈,达成就业意向11.2万人次。通过与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进行人才交流合作,为我省提供就业岗位1.85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2万人次,通过与吉林大学等6所高校合作举办综合、工业、农业、财经、外语等专业化、精细化招聘会,市场意向签约率提高了10%左右。二是拓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继续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选聘了1440名高校毕业生协助村“两委”工作,为7000多名毕业生提供了见习岗位。三年以来,累计为“一村一名”大学生和大学生见习工程发放生活补贴和保险补贴1.55亿元。三是推进公共人才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具备发布就业创业政策信息、进行网络人才招聘、开办网上就业大讲堂、开展网上就业指导、提供远程就业培训、推介基层就业项目、进行就业创业情况统计等功能。该平台的建成畅通了人才供求的信息渠道,全面提高了人才交流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管理。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园专家评审委员会。东北袜业、吉林动漫集团等31家单位通过评审,有效提高了大学生创业园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五是开展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宣讲进校园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就业创业政策、基层就业典型和创业成功大学生典型进校园活动,各地共推荐“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和自主创业大学生典型41人。遴选6名先进典型组成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层服务项目宣讲团”。

来源:吉林省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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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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