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召开发布会
2009-09-01 | 来源:

    8月25日上午,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又一重大举措。江苏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合作单位和合作专家、企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约100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支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办法》明确了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服务宗旨、援助对象及工作内容。《办法》规定,江苏省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因经济困难或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均可以按照一定程序向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组织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单位与专家,对有关案件或事项进行客观评价,采取智力支援为主,资金支持为辅的方式,为通过审查的申请人提供维权援助。其中包括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程序以及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合作单位;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及赔偿额估算的参考意见;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咨询意见;接收、处理单位或个人对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或投诉,以及转送的举报或投诉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机构,研究促进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的方案;为江苏省重点技术经济领域的发展产生重大直接影响的知识产权胜诉案件当事人酌情提供经费资助;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事项,提供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等服务。

    发布会上,支苏平副局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知识维权援助工作的主要背景,指出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她强调,做好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要发挥好全省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在全省范围内努力形成优势互补;要整合全省资源,广泛开展交流协作,努力提升维权援助工作水平。发言结束后,与会领导为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首批合作单位和专家授牌、颁发聘书,并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目前,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逐步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今年2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江苏省范围内共挂牌成立了省级和苏州、无锡、常州4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从最基础的探索实践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发展道路,对提高江苏省企业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经济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成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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