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2009-12-25 | 来源: 红网

发布会现场

    时间:12月23日上午10:00

    地点:长沙通程大酒店五楼B厅

    [10:01]

    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上午好,今天是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其主要内容是向大家通报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同志有:

    省国税局副局长、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姜锋先生;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曾华明先生;

    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易继元先生;

    省地方税务稽查局局长刘绪东先生。

    首先请姜局长发布新闻。

    [10:05]
     
    姜锋: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交流。首先,我谨代表湖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莅临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各位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政府于今年初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公安、税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2月15日,全省共破获发票违法犯罪案件426起,其中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制售假发票刑事案件17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4名,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38个,打掉团伙35个,收缴制假设备97台套,假印章1477枚;缴获假发票40.35万份(其中非税收入票据7000多份),票面可开金额653亿元。这些假发票一旦流入社会,将给国家造成39.76亿元税款损失。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利用假发票进行偷税的案件43起(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一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4677万元;向税务等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49起,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4186万元。

    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同志任组长,省国税局、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税局。年初,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将非税收入票据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打击范围。5月份,召开了全省打击发票、非税收入票据违法犯罪再动员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年共召开8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全省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部门力量,指导各办案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各级公安、税务、财政、通信等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案情分析会、案件线索通报、联合督办案件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形式,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研究对策,确保案件的及时告破。加强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等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逐步形成打击发票犯罪的协作机制。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发挥经济管理部门、新闻单位的作用,形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构建起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期间,对省内13起制售假发票大要案进行了联合督办,治理各类违法信息11523条,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1730户。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攻坚力度。公安部于6月份召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以“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为重点,集中打击贩卖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在公安部部署的“端点”行动期间,我省破获非法制售发票案件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名,捣毁窝点19个,打掉团伙23个,缴获假发票22万份。如娄底侦破的双峰县谢家文特大出售假发票案,专案组在先行捣毁一个窝点、收缴8万多份假发票的情况下乘胜追击,于8月28日在浙江省苍南县抓获谢家文的上线王小明,收缴假发票2.5万份,该案共查获假发票10.75万份(票面可开金额500多亿元)。通过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管控以及情报导侦手段,娄底市连续捣三个制假窝点,收缴假发票17万多份,数量居全省之首。衡阳公安部门多次跨省追上线、打窝点,连续捣毁六个制售窝点,如“6.22”非法制售假发票案件,在河南周口制假窝点当场缴获作案工具16台、假发票2.8万份。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一张假建安发票入手,顺藤摸瓜,抓获犯罪嫌疑人八名,收缴各类假发票3420份(可开金额3000多万元)。8月6日,怀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端掉窝点两个,收缴发票2.1万份。8月22日,常德市破获方米利等非法制售假发票团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五名,捣毁窝点五个,查获假发票2.6万份。

    四是统一行动,从严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依法加大对使用虚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问题较严重的建筑行业进行了重点查处,共追缴税款4677万元。从4月份起,长沙市先后在火车站、酒店、批发市场等假发票集散地开展专项整治,抓获公开兜售发票的犯罪嫌疑人34名,收缴各类假发票两万多份,各类假公章90多枚,各类假证件119本,督促一批单位和个人补缴税款1899万元。11月份起,国税机关对武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的建设承包商进行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六个市统一行动,初步检查发现有疑问发票5646份,金额4.2亿元(其中省内部分2.92亿元已查实)。湘潭县对近年来接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企业进行普查,追回税款83万元。常德市在查处“方米利”等制售假发票团伙案过程中,挖出购买假发票偷税案15起,追回假发票5000多份,追缴税款110万元。益阳“6.28”制售假发票团伙案中,公安机关向税务机关移送行政案件42起,税务机关目前已追缴税款40多万元。衡阳“6.22”案向税务机关移送行政案件39起,目前已追缴税款51万元。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安、税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维护我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10:17] 

    主持人:感谢姜局长的发布,现在是记者提问时间,请举手示意。
    
    提问:我是人民日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下姜局长,对于发票的取得和使用,税务机关有哪些规定呢?另外使用假发票将如何处罚?谢谢。
    
    刘绪东:我来回答刚才这位记者的提问。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据的付款凭证,为保证国家税收制度的实施,将发票作为收税的重要手段,制定了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购买、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等级证件后,应该向主观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依法办理税务的机构需要领购发票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从税务机关管理范围内以外购买和取得的发票,都是属于假发票,使用假发票即违法,现在假发票的仿真度很高,纳税人无法鉴别发票的真假,可以申请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税务机关是法定的发票鉴定机关,对使用假发票的税务机关,将区别情形进行处理。一、对擅意使用假发票的,即使不知道假发票的,一般不予处罚,但不能作为报销的凭证;二、对恶意使用假发票的,即主管故意购买假发票的,可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偷税的,除追缴所得税款外,还要处以0.5倍的罚款,非法制造和非法销售假发票履打不觉,主要是假发票有很大的买方市场,打击使用假发票的行为是税务部门的工作,查处违法使用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在打击发票的买方市场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我们呼吁广大民众遵守维护税法的尊严,及时举报违法使用假发票的情况,严惩利用发票违法犯罪的行为,谢谢。

    [10:21]

    提问:谢谢主持人我是湖南经视的记者,那么今年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将非税收入的票据也纳入了打击范围,省政府为什么这样决策呢?谢谢。
    
    易继元:非常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关注,也非常感谢各位朋友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密切关注。今年4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并且将非税收入票据与税务票据一并纳入票据的打假范围,这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乃至整个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意味着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摆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省政府之所以这样决策,我认为主要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第一,非税收入和税收是组成财政收入的两种不同的形式,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非税收入是财政的补充形式。两个都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共同为政府实行其职能和满足公共需要提供了可靠的财力。第二,非税收入票据和税务票据,税务发票一样,都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加强非税收入票据与税务发票的管理,同样能够发挥票务本身的作用,也是规范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措施。第三,当前非税收入票据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伪造私自印制票据和买卖使用非税票据的现象时有发生,利用非税收入票据骗取财政资金,逃脱行政处罚,偷逃国家税费,损害公民利益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必须予以同时打击、严厉打击,因此省政府决定把非税票据与税务票据一并纳入打击范围,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更有利于整合打假工作的力度,取得打假工作的实效,更有利于堵塞财政收入的漏洞,防止收入的流失,更有利于增强打假行动的威慑力,更好的构建打防工作的长效机制。

    [10:24]

    提问:姜局长您好我是中新社的记者,刚刚谈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我想请问我省税务部门在建立完善打防发票违法行为上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姜锋:刚才已经讲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目前开展的工作是专项行动,可以理解为治表方面,要真正根治发票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是从治表和治本相结合,从源头相结合,作为发票的管理部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建立完善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来做好有关工作,重点围绕下面三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这是解决体制方面的问题。具体来讲两件事:一是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在法律和法规层面,要加大对违法使用发票、倒卖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预防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从更高层面上讲需要在体制、法律依据上解决这个问题;二是在本系统和本期要做的事情,加强发票的印制、领购、缴销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建立各项完善的管理制度,堵住各个环节管理上的漏洞。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讲。第二,建立源头的预防机制。具体讲也是两个方面:一是从明年起,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具有大众防伪性能的发票印刷纸张,统一启用新版的发票,减低发票的票种,二是从后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旧版发票,更大范围的推广使用税控机开票,逐步取消手工发票,实现发票的管理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同时,在我们的湖南国税网、地税网上开通查询功能,开通服务热线,从源头上控制发票违法犯罪的发生。第三,从手段上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公安、通信等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部委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打击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伪造、兜售、倒卖发票和传播发票违法信息,二是继续实行举报有奖活动,鼓励广大群众揭发假发票违法犯罪,成立长效的打击制度。

    [10:28] 

    提问:我是湖南电台新闻频道的记者。因为刚刚姜局长介绍我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相关情况,我想问违法制造假发票有什么特点?公安机关对打击非法制造假发票的犯罪行为会出台哪些政策?谢谢。
    
    曾华明:当前全省的打击假发票、制售假发票具体有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制售假发票威胁严重,09年全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171起,捣毁制假窝点、收缴假发票几万份,如果这些发票流入社会,可造成国家税款371亿元。二是利用手机、传真等高科技手段,向社会各类群体大肆发布发票信息的现象,网上出售非法代开法案件增多;三是地域性特征明显;四是仿真制假程度高,不仅假发票有防伪标志,而且发票的纸制、水印等都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真假难以识别。五是假发票设计,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等多种行业的各种不同的版本发票,而且还涉及到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对策,根据当前制造假发票犯案,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民的自觉纳税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假发票的认识,使企业不接受假发票、不使用假发票,自觉抵制假发票;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我们要按照挂源头、捣窝点的要求,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主动打,全方位的打,切实力争从源头上斩断制假,有效的遏制假发票蔓延势头;三是严厉整治假发票的卖方市场,斩断假发票存在的空间。对于利用假发票偷税、漏水的情况,公安机关将提前介入,配合税务机关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排查,综合利用法律、行政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进行有效整治,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健全长效协助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的优势互补,提升打击和防范的时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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