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新闻发布会 
2012-05-04 | 来源: 红网

  主持人:谢谢张厅长,现在是记者提问时间,大家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请举手示意。

  提问:你好,我是湖南经视的记者,请问方厅长,我省对于特殊行业从业人员的检测是否会进行加强,同时我省对艾滋病的检测范围是否会扩大?

  方亦兵:我省对特殊行业艾滋病的检测,从04年全省所有的疾病控制中心都建立了免费咨询和检测的点,09年也启动了全省所有的孕产妇的免费检测项目,下一阶段我们将免费咨询和检测点逐渐的推广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更方便为所需求检测的人员进行免费检测。

  提问:谢谢主持人,我是香港商报的记者,请问方厅长,我省制定了《艾滋病防治条件办法》有哪些特点和亮点?

  方亦兵:我省这一次所颁布的实施艾滋病条例办法,刚才我们张健厅长已经明确了指出了有这样四个特点:一是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化,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将《条例》的有关制度进一步细化,提高了《条例》在我省实际工作当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比如说公共场所的概念不清楚的问题,在这一部《实施办法》当中明确了。人员体验上岗制度的问题,在《实施办法》中也进行了明确。还有感染者配偶知情权的问题,以及结果告知等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三是在法律法规执行的层面上进一步的协调,并且解决了,比如说有效的干预措施与禁毒、禁娼等法律制度的关系。比如我们在有效的干预措施当中,有针具的交换、美沙酮替换治疗、安全套的使用等,这一些明确的规定,与禁毒、禁娼等法律制度进一步协调了关系,并且保障了干预措施的有效实施。四是明确了感染者活法权益的保护和感染他人的法律追究问题,为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提问: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新闻社的记者,请问方厅长,这次办法当中,对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做了哪些新的规定?此外农村、边远贫困地区,这些年在感染艾滋病的人群数量上有哪些变化,有哪些举措加以防治?

  方亦兵:这一次颁布的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办法,其中重要的就是将有关艾滋病的防治宣传教育进行了制度化,因为健康教育是投入少、影响覆盖面大、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所以通过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实现预防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对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视。在《办法》的第二章专门规定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制度,把宣传教育作为一种制度固化下来。重点规定了针对普通民众、重点人群和有易感艾滋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措施:一是强调对公共的普及性的宣传教育,二是要加强对学生、育龄人群、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类等重点人群宣传有关艾滋病的防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有易感艾滋病病毒危险认为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四是公安司法场所要针对羁押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行为调治的教育。五是加强各类型的单位、机构、组织,对新进人员的宣传教育。这是把宣传教育制度化。

  刚才问到了我们现在边远地区农村的发病情况。按在农村边远地区主要以外出务工人员今年的疫情有上升的趋势,并且传播的方式以性传播的方式为主。同时在过去的防治过程当中,各个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农业部门就提出了阳光工程,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其中就有预防艾滋病的问题。再就是建设部门、工会,对工地、务工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就是卫生部门主要抓了村医的培训,在村医培训的过程当中,加进了艾滋病防御专门的课程。还有妇联有“面对面”以及“对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我们也倡导全社会都关注、全社会都创新宣传的形式,来使艾滋病的防治深入人心。

  提问:方厅长你好,前一段时间我们在全国引起比较关注的一个就是关于检测的问题,实名制检测,很多的地方对艾滋病的普通人群如何实行实名制检测,《办法》里面有没有进行相关的规定?

  方亦兵:这个还是按照防治条例要自愿,自愿是前提,对普通人群艾滋病的检测是自愿为主,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比如献血、器官移植等这一类人员,是必须要做艾滋病检测的项目,同时还有免费检测的孕产妇,这是要求做艾滋病方面的一些检测。

  提问:谢谢主持人,我是湖南日报的记者,想请问唐主任,这个《办法》的立法背景还有将来的现实意义,请您解读一下。

  唐世月:《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立法背景是这么一个情况。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都知道,我们二十世纪艾滋病的发生和流行,是人类的重大身体健康安全的流行病、传染病。我们国家从二十世纪中后期对艾滋病防治非常的重视。国家的艾滋病防治法里面,艾滋病是重点防范的传染病之一。到2006年国务院制定颁布了专门的艾滋病的防治条例。湖南省为什么要制定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一是为了更好的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湖南的实施,大家知道国务院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对艾滋病的防治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在各级地方的落实过程中,要根据各地的情况具体化。我们要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需要将《条例》进行具体化。二是基于艾滋病在湖南的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刚才张健先生给大家通报了,艾滋病在湖南的流行和发病的情况,这些对我们怎么做好艾滋病的宣传、教育、防范,以及对感染者的治疗等,都需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所以根据湖南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的制定了出台实施办法的计划。

  事实上,我们在这个《条例》出台之前,省人民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在2001年我们就有一个防治艾滋病的行动计划,大家可能都看到过,这个形成计划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也感觉到在很多的工作上面需要现存机制,需要具体将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社会各个方面应尽的责任加以具体化。这样经过广泛的调研、反复的论证。2011年,我们将这个条例的草案提交了省政府的常委会,省政府常委会在今年2月21日正式通过了这个办法,这个办法在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对我们的现实意义,用一句话可以概括,为湖南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可行的法律依据,我们将艾滋病的宣传、教育、防治和工作机制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应尽的义务等,都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所以对湖南的艾滋病防范工作,健全了制度,所以随着《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的正式实施,我们也相信湖南省在遏制和防范艾滋病方面将会取得显著的成效。

  提问:你好,我是三湘都市报的记者,请问方厅长,在法律责任这一块,我们有没有具体的一些标准,比如处罚,像服务性业行业,我们要求有健康合格证,健康合格证的检查,是哪个机构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没有的话,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方亦兵:对于一些特殊场所以及场所内的从业人员要开展艾滋病的有关方面的检测,我们在过去的国家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体检当中就提出来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枢要将传染病纳入到健康检查的范围。这一次也是对可能发生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高风险行业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国务院2010年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通知当中,明确指出了,我国当前艾滋病防空的“五扩大、六加强”方针。加强消毒监管和从业整治,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预防,最大限度的保护健康人群。对发现的感染者,也及时的提供其他的就业帮助,所以对特殊的行业和这些从业人员要加强,必须开展艾滋病的检测。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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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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