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省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2-04-18 | 来源: 红网

  2012年4月13日上午,湖南召开2012年全省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打假情况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今天我们将发布2012年全省农资产品质量抽查和打假执法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蒋新祺先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新楚先生。首先请蒋局长发布新闻。

  蒋新祺: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落实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质监利剑护农执法行动。在此,我向新闻界朋友通报前期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今年2月底,我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查了化肥、农药、农膜和农机4大类,其中农机又包括小型柴油机、小型潜水电泵、碾米机(粉碎机)、农用运输车、耕整机、喷雾器和收割机7种产品。4大类产品共抽查661批次,经检验,合格590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9.3%。其中抽查化肥369批次,合格336批次,合格率为91.1%;抽查农药71批次,合格62批次,合格率为87.3%;抽查农膜2批次,全部合格;抽查农机具219批次,合格190批次,合格率为86.8%(收割机因季节原因暂没有抽样检验)。

  2、农资专项执法打假情况

  3月12日,我局在湘乡启动2012年全省质检系统“质监利剑护农”执法行动以来,系统上下全力以赴,紧紧抓住三个重点,集中开展三类检查,精心组织“三千”活动,突出落实三个强化、着力完善三项机制,执法打假、质监护农取得阶段性成果。经初步统计,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764人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8起,同比减少50.5%,其中查办了湖南金信复合肥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销售复合肥等一批较大案件;扣押、封存不合格化肥200余吨,同比减少66.7%;查获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货值850余万元,同比减少54.8%;为农民朋友减少农业生产损失779.6万元。此外,各地组织宣传咨询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651份,调查问卷9513份,在省、市媒体宣传报道300余次。

  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

  1、化肥。本次抽查的化肥产品主要是复混肥、磷肥和其他肥料(碳酸氢铵、钾肥等,下同),涉及生产企业204家。从整体情况看,企业合格率为89.2%,产品合格率为91.1%。与2011年同期比较,企业合格率提高5.6百分点,产品合格率提高8.4个百分点。从不同产品的抽查数量和检验结果看,复混肥抽查300批次,合格273批次,合格率为91%,同比提高12.2个百分点;磷肥抽查32批次,合格28批次,合格率为87.5%,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他肥料(碳酸氢铵、钾肥等)抽查37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为94.6%,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从产品的内在质量看,复混肥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总养分、有效磷含量和氯离子等指标不合格,24个不合格产品中,总养分不达标的8个,占33.3%;有效磷含量不达标的6个,占25%;氯例子超过标准规定的9个,占37.5%。还有少量产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和水分不符合标准要求。总养分(氮、磷、钾的含量)是复混肥的重要质量指标,总养分不达标,表明肥效不足。象泸溪金大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5—15—15硫酸钾型复混肥,标准规定总养分应大于等于45%,而实测值只有29.1%,低于标准规定15.9个百分点。氯离子不合格主要是部分产品氯离子的检验结果与标注的氯例子含量等级不符,如宁乡县百顺复混肥料厂生产的复混肥,包装上表明“中氯”(标准规定“中氯的氯离子质量分书小于等于30%),而检测结果氯离子质量分数为33.7%,超标3.7个百分点。今年抽查磷肥的数量比往年少,主要原因是抽样时部分企业尚未生产。磷肥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有效磷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4个不合格产品都存在这一问题。个别产品有效磷含量比较低,如湖南省浏阳市金星化肥厂生产的钙镁磷肥,标准规定有效磷应大于等于12%,而该产品实测值只有4.58%,有效磷含量不及标准规定的一半。

  2、农药。我省目前大约有农药产品生产企业40余家,由于部分企业前段时间未组织生产,因此只抽到了22家企业的71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7.3%,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抽查的品种为杀虫剂、杀菌剂、杀螺剂和除草剂四种。今年农药抽查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没有发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原药,如1605、甲胺磷等。二是所抽查4个品种的产品合格率基本相当,都是86%左右;三是部分产品仍然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问题,即高效低毒或中毒的乙草胺、速灭威、三唑磷等原药用量不足,9个不合格产品都有类似问题。这种原药含量不足的农药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但农民使用后达不到预期杀除效果,影响农作物病虫害治理,坑害了农民利益。

  3、农用地膜。我省农用地膜生产企业较少,目前掌握的只有两家,且生产规模很小。本次抽查了这两家企业的两个产品,经检验,质量全部合格。

  4、农用机械。

  (1)农用小型柴油机。我省农用小型柴油机生产企业有10余家,主要产品为小功率单缸柴油机,企业主要分布于益阳、常德和衡阳三市,其中益阳占三分之二。近年来,我省农用小型柴油机的质量稳步提升,过去存在的烟度和噪声超标、铭牌标识与实际功率不符等质量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去年市场风险监控抽查合格率达到80%多,高于外省同类产品质量水平。今年抽查了20个批次,除一个企业的两个产品标识不合规定外,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2)碾米机(粉碎机)。本次抽查碾米机(粉碎机)30批次,涉及17家生产企业,其中14家企业在双峰县。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双峰县碾米机(粉碎机)生产企业的整治力度,淘汰了一批效益低、质量差的企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近3年来的抽查合格率均保持在90%左右,今年抽查合格率虽有所波动,但不合格项目比较集中,主要反映在噪声和吨料电耗两项指标上,且检测值与标准值都差距不大。入湖南银杉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NF—2.2柜式碾米机,标准规定噪声应小于等于85分贝,实测值为86.8分贝;又如湖南省湘中兴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9F—26多功能饲料粉碎机,标准规定吨料电耗每小时10KW,实测值为每小时10.5KW。这些指标虽不影响安全使用,但未达到节能减排要求。

  (3)农用小型水泵。本次抽查的农用小型水泵均为潜水电泵,共抽35批次,涉及28家企业,其中不合格产品5批次,涉及4家生产企业,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均为85.7%。农用小型水泵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规定点流量、扬程”达不到标准要求,即某一型号水泵在规定流量下的扬程达不到型号标称值的要求。这个项目属于B类指标,反映的主要是某一型号水泵工作时的基本性能。如双峰县恒通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QDX3—45—1.1小型潜水电泵,检测时在3立方米/小时的流量条件下,扬程只有12.36米,不及标称值45米的三分之一。

  (4)农用运输车。本次抽查的农用运输车包括多用农田作业机、拖拉机、三轮汽车等多个品种,涉及28家生产企业,其中有3家企业的3个产品不合格,企业合格率为89.3%,产品合格率为92.9%。从这两个结果看,我省农用运输车的质量明显好转,尤其是在安全性能方面。以往的市场风险监控抽查结果表明,农用运输车不同程度存在制动性能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安全装置不健全、动力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农民形象地把这些问题产品称为“马路杀手”。今年抽查的结果大不相同,所抽42批次产品,尚未发现涉及安全方面的质量问题,只有3个产品(均为拖拉机)环境噪声超过标准要求。标准规定环境噪声要小于84分贝,而这3个产品的环境噪声检测值分别为88、87和86分贝,虽都在属于边缘指标,但表明农用运输车的环保技术要求有待提高。

  (5)水田耕整机。我省是个农业大省,水田耕整机生产企业相对较多,但生产规模都不大。本次抽查涉及67家企业89批次产品,涵盖了这个行业的所有企业和基本品种。经检验,14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企业合格率为79.1%,产品合格率为84.3%。本次抽查的耕整机品种主要有4种,按其检测结果分,微型耕整机质量较好,抽查42批次,全部合格;几次是双辊耕整机,抽查19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为73.7%;单轮耕整机、双轮耕整机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分别抽查20批次和8批次,合格率只有70%和62.5%。耕整机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安全防护;二是动力离合装置;三是动力源的停机装置;四是防护装置强度。14个不合格产品中,安全防护不合格的占100%;动力离合装置不合格的占71.4%;停机装置不合格的占57.1%;防护装置强度不达标的占28.6%。这4项指标都是A类指标,直接关系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其中安全防护尤其重要,主要体现在带轮和驱动轮的防护上。标准规定:“带轮传动系统应有封闭式防护装置”,“驱动轮的防护应确保机具在工作状态下,能防止操作者触及驱动轮的任何部位”。然而,检测中有4个产品带轮及驱动均无防护装置,10个产品防护装置不全或防护装置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

  (6)喷雾器。我省原来有手动式、背负式喷雾(粉)器生产企业10余家,经过多年的优胜劣汰、市场调节和整合引导,行业间无序竞争的不良状况有所改变,目前基本维持正常生产的企业还剩3家,这3家企业的产品质量基本有保证,多次抽查质量合格,本次又各抽查了一个产品,经检验,质量全部合格。

  通过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和农资执法打假情况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个基本结论:一是农资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二是规模企业质量稳定可靠;三是使用安全隐患明显降低;四是违法案件逐年减少;五是行业区域仍有差距。

  三、下步强化措施

  目前,正值农资产品生销售旺季,为更好地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下阶段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1、实施重点整治。从本次抽查的情况看,复混肥、耕整机产品质量问题相对较多,这两类产品,是当前专项整治的重点。我们将责成有关市州、县局,加大对这两类产品的整治力度。强化企业主提责任意识,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切实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

  2、严格后续处理。对本次农资抽查中的不合格产品,我们已将检验报告全部寄达生产企业确认。下一步,将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着手开展后处理工作。对严重不合格的,责令企业召回,监督销毁,并依法实施处罚;对一般不合格的,督促企业期限整改,未经整改复查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3、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全国农资执法打假部级联系会议精神,深化“质监利剑护农”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兄弟的切身利益。

  4、强化社会监督。农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将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畅通“12365”举报投诉网络,及时掌握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信息,拓宽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线索来源,努力把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农资产品质量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全省质监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打假力度,为我省农业持续增产增收做出新贡献。

  情况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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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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