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主要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2021-01-14 | 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原标题:1月14日湖北举行“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主要工作情况(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1月14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主要工作情况。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兴於,省纪委监委常委刘辉,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静,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华荣,省扫黑办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甲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向培凤: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的共同努力下,湖北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始终坚持高站位组织推动、高要求推进落实、高标准建章立制,克服疫情带来的巨大困难和风险,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湖北战役”。近三年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战果,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有力强化了法治权威、带动了治安好转、维护了社会稳定、优化了营商环境,也锻炼了过硬的干部队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此,省扫黑办组织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兴於先生;

  省纪委监委常委刘辉先生;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静女士;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先生;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华荣先生;

  省扫黑办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甲文先生。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发布扫黑除恶三年工作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

  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兴於先生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体工作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扫黑办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兴於: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就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党中央于2018年初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站位组织推动、高要求推进落实、高标准建章立制,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206个、涉恶犯罪集团258个、涉恶犯罪团伙3473个,破获刑事案件14814件,刑拘犯罪嫌疑人26502人,缴获枪支141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7.74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8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47人,移送司法机关737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41件9755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60件9244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05件5941人,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2018年10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场推进会在我省召开。2018年、2019年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连续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省委以上率下推动“五级书记”一起抓,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第一个出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省政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推动,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

  二是充分发动群众,持续营造强大声势。在全国率先公布扫黑除恶群众举报平台,建立群众举报线索办理机制,共收各类举报线索36436条。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讲活动,集中推出6场新闻发布会,营造正面向上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是坚持打准打实,持续提升打击质效。紧盯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和重点问题,打深打透,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突出重点线索翻查、重点案件督办、疑难问题攻坚,攻克了潜江肖作军、宜城张德武等一批重大专案。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逃犯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逃犯清零行动,全省523名目标逃犯到案521人。

  四是深化监督执纪,全面从严打伞破网。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推动全省197件重点案件、线索深挖彻查,在全国率先出台签字背书制度,将深挖“保护伞”贯穿案件侦办、法律监督、审查起诉、案件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

  五是精准打财断血,彻底铲除经济基础。坚持侦查、起诉、审判全链条深挖,细化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畅通打黑财机制。坚持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准确甄别认定涉案财产,依法及时处置。

  六是恪守法治原则,保障依法有序推进。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不枉不纵、不凑不漏,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明确执法标准,严格办案程序,确保程序正当、执法公正。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全过程监督。

  七是坚持综合施策,彻底铲除滋生土壤。坚持把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对治安乱点、行业乱象和农村薄弱地区持续强力整治。紧盯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持续组织专项打击。深入整治行业乱象,落实“一案一整改”,跟踪问效“三书一函”,堵塞监管漏洞。持续整顿基层组织,从严把好换届用人关、成员入口关。

  八是克服疫情影响,努力推动决战决胜。在去年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之后,我省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巨大困难,再次掀起强大攻势,紧盯堵点难点切实研究解决“取证难、会见难、审讯难、羁押难、开庭难”等问题,紧盯“钉子案”“骨头案”实行挂牌督办,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开展特派督导,紧盯任务节点加强调度推动落实,对“六清”行动挂图作战。

  九是着眼常治长效,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深化以案促改,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研究起草《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面梳理专项斗争期间查处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出台《湖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办法》,找根源、挖病灶。

  三、主要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触及问题之深、取得效果之好,超出预期,带动了许多积案命案的侦破,破解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经济生态的改善,是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主要成效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违法犯罪发案率再创新低,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省人大监督和司法委员会近期在基层调研时,基层群众普遍反映:“逛商场、挤公交不怕小偷小摸了,上白班、加夜班不怕家中被盗了,穿小路、走夜路不怕拦路抢劫了,做生意、搞建设不怕敲诈勒索了。”国家统计局2020年民意调查显示,受访群众对我省扫黑除恶成效的肯定回答率为94.86%。2020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再创新高,达到98.19%。二是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推动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成功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组织,先后查处了一批“保护伞”,进一步消除了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锤炼了政法队伍,净化了党风政风,优化了社风民风。三是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健全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和支部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机制,排除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等不符合要求候选人4722名,持续整顿2334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农村“两堂”、集体“三资”专项清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四是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制发“三书一函”4507件,整改完成率100%,有力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

  下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落实落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作出新的贡献。

  向培凤:

  请扫黑办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甲文先生介绍工作情况。

  省扫黑办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甲文:

  各位记者朋友们:

  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全国扫黑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作为平安湖北建设的重大引领工程,全警参战、聚力围歼,共打掉涉黑组织206个、涉恶犯罪集团258个、涉恶团伙3473个,刑拘犯罪嫌疑人26502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814起,查扣涉案资产177.74亿元,打出了法治尊严、带动了治安好转、赢得了群众满意。湖北省公安厅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一是梯次主动进攻。聚焦三年为期目标,强力攻坚,步步驱紧。精心布置。省公安厅先后50余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督办会部署调度,梯次组织“四大战役”“四大集中攻坚”“五大会战”“六清行动”,特别是去年疫情解封后,全面展开荆楚公安扫黑除恶大决战,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发起总攻令,领衔包线包案、一线研案督战。严实责任。厅党委成员包片包案包线督追逃犯,带头攻克35起重大黑恶案件、27条重点线索、9名境外黑恶目标逃犯。省公安厅与各地公安机关及厅直成员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状,推动部署见底见效。督导帮扶。派出厅直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包市督县“增援队”,全覆盖督导,对15个重点管理市县驻点帮扶、捆绑攻坚,强力推进“六清”收官结账、彻底清零,按期查结省级以上重点线索2410条,2020年5月底前立案的3933起黑恶案件全部侦结移诉。

  二是扩线彻查深挖。高标准打好线索摸排核查主动战。广泛发动群众。设立省市县三级线索举报中心,拓展网络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依托“万警进万村(社区)入万户联万企”,面对面宣传发动。共受理核处群众举报线索2.4万余条。深入摸排研判。紧盯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研判分析,共研判摸排线索6417条,查实涉黑涉恶743条。全力提升质效。严格落实分级分类核查、“三长会签”等制度,专人专班专责推进,定期会商会审、复查复核、专项督查,全流程闭环核处。据全国扫黑办通报,湖北省级直核线索查实率达16.4%,全国排名第二。

  三是靶向聚焦狠打。坚持“稳、准、狠”要求,坚决依法从严打击。紧盯重点打。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等措施,先后攻克全国扫黑办督办的非法控制多领域、称霸一方十多年的恩施严金等22人,公安部督办的长期垄断工程项目、渗透控制建筑领域的荆门黄氏兄弟等32人,逞强抖狠、以黑护商的鄂州周闯等3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起,以及中政委推介的咸宁阮建国等23人“黑屠宰”、武汉任洪卓等11人全国首例房产“黑中介”、十堰陈富刚等16人胁迫农民工参赌“黑赌场”、荆门解达宏等26人“黑金融”等85起有影响的重大黑恶案件。多名组织头目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拍手称快。拓展领域打。推动扫黑除恶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先后打掉武汉李江伟等12人“校园贷”、十堰沈德生等28人“网络贷”、咸宁徐海军等12人“套路贷”等非法放贷黑恶团伙529个,查扣涉案资产80余亿元。优化策略打。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押解难、提审难、会见难、开庭难”等堵点难点,公安监管部门及时出台“七条措施”,保障黑恶案件诉审顺利进行。针对跨境追逃难题,组建省市县联合专班,加强国际警务协作,属地同步攻心劝投,共追抓劝投境外黑恶目标逃犯67名。

  四是协同联动共治。坚持齐抓共管,打击治理一体推进。聚力治乱。以扫黑除恶为牵引,组织治安、禁毒等业务部门深化专项打击行动。专项斗争以来,共破获“黄赌毒”案件1.6万起、“盗抢骗”案件12.6万起、“食药环”案件4648起。特别是去年9月以来,聚焦电信诈骗等突出问题,开辟武汉黄陂、孝感、仙桃三个战场,省市一体集群攻坚,辐射全省,形成效应。共破获电诈案件4625起、打掉团伙349个,分别同比上升158.%、214%。强力治非。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摧毁了荆州松滋郑国平“航母舰队”,黄冈团风秦宏兵“百船联盟”、黄冈武穴舒振东“采砂协会”等89个非法采砂黑恶团伙,省内规模型非法采砂基本绝迹。行动战果在长江流域十省市排名第一,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湖北经验。合力清源。主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市场准入、日常监管、“两法衔接”等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消除行业乱象,堵塞监管漏洞。坚持“一案一整治”,共发送公安提示函1823条,整改率达100%。聚焦基层治理,铲除了武汉廖桂林、黄冈占强、孝感严鹏辉等一批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村官”、“黑宗族”,打掉了襄阳兰传员、黄石卫才营、恩施田金虎等一批“村霸”、“恶霸”。配合组织、民政等部门开展村居“两委”联审联查,把涉黑涉恶人员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侵蚀渗透,不断筑牢执政根基。

  五是建制形成长效。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先后制定出台20多项工作机制。围绕扩线彻查,出台有奖举报、线索摸排、线索核查、会商会审、保护举报人等制度规定,广泛动员、广辟来源,分级分类、深挖彻查。围绕深挖根治,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证据收集、打击非法放贷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工作指引和指导意见,确保严格依法、打深打透。围绕长效常治,出台打早打小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治安、信息网络、金融放贷等行业领域工作机制。近期,组建14个包市督县“帮建队”深入一线全覆盖帮建指导,推动“六建”工作落实落地,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广大参战民警的辛勤付出,得益于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谨代表省公安厅一并表示感谢。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持续发扬“公安当先”精神,保持高压震慑,巩固斗争成果,扎实做好“六建”,推进长效常治,抓早打小、源头防治,不断铲除黑恶滋生土壤,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为平安湖北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公安应有贡献!

  向培凤:

  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华荣先生介绍工作情况。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华荣:

  各位记者朋友:

  一、现将我省检察机关三年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党中央、高检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074件7279人(其中涉黑案件754件148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41件9755人。省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办理的江涛等人涉黑案、张新民等人涉黑案被最高检察院作为“样板案”转发全国学习;起草的《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十条措施》、《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打财断血”工作指引》被最高检察院转发。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依法严惩,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三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重拳惩治威胁基层政权安全、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软暴力”“黑中介”等新类型、新领域黑恶势力犯罪。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调配工作力量,实行专案组办案,对重大涉黑案件集中力量攻坚,如办理张开放涉黑案中,从3个县级院抽调5名办案骨干集中攻坚,最终该案不仅准确定罪起诉,并且追缴违法所得4.31亿元。落实领导包案指导机制,省院领导带头对26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案件进行包案指导,各级院领导对本辖区内涉黑涉恶案件包案指导,实现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指导全覆盖。做好庭审指导把关,派出多个专班对案件的庭审质量进行把关,监督案件承办单位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开好庭前会议,将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审之前,为预防庭审中出现意外突发情况,省院指导人员和市院负责同志亲赴庭审现场,现场解决庭审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认罪认罚“全流程、全方位”融入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在涉黑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比例去年已达58.4%,充分发挥了该项制度在促进犯罪分子认罪悔罪、瓦解黑恶势力“攻守同盟”、提升案件质效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在2020年9月底之前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提起公诉。

  二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打实打准。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特征,不枉不纵,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如张新民等14人涉黑案,系洪湖市院在办理一起普通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线索,检察机关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构成补充完善证据,将该案由一般刑事案件转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并深挖出幕后主犯张新民,确保了该涉黑案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公安县院在办理陈飞等人涉黑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关联犯罪个案实行串并研判、深挖细查,以审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为突破口,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的法治思维,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最终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并得到法院判决认定;又如武汉市黄陂区院承办的肖文波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安机关最初以涉黑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准确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做到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71人,追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15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078人。

  三是突出“破网打伞”,强化“打财断血”。我们把分析查找“保护伞”线索作为审查黑恶案件的必经程序,要求在案件审查报告中予以明确,让办案干警签下深挖彻查“保护伞”的“责任状”,受到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肯定。目前已向各级纪委监委、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2232条;加大对黑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力度;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徇私枉法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积极行使侦查权,坚决予以查处,已查办徇私枉法等相关职务犯罪31件35人。

  我们及时引导侦查机关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依法监督“查扣冻”等司法措施,督促各级院把精准“打财断血”落实到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罚执行每一个环节。与省公安厅联合举办“打财断血”培训班,组织1000余名公安和检察干警参训,统一办案理念、标准。同时注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防止打击扩大化,做到既依法严惩犯罪,又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四是坚持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我们认真落实“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协助党委政府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等深层次问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从所办黑恶案件中找出社会治理方面的短板,研究解决对策,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整治”等要求,做到检察建议“应发尽发”。省检察院就我省河道采砂、三无船舶治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向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专项斗争以来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长江生态保护、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等各类检察建议1058件,一批建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后,已经发挥出堵漏建制作用。

  向培凤:

  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先生介绍工作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我就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盯目标,精心部署,强化措施,高位推进,特别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法院迎难而上,冲刺攻坚,如期高质量完成了“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370件9417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60件9244人,结案率99.27%。其中,涉黑收案370件4248人,审结365件4115人;涉恶收案1000件5169人,审结995件5129人。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625件6144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05件5941人,结案率96.8%。已结案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161人,重刑率为23.38%。受理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3967件,结案3896件,执结率为98.21%;生效判决金额总计120.59亿元,执行到位118.72亿元,执行到位率为98.44%。

  审结案件中,有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的荆州张新民等涉黑案,有称霸东湖高新区危害创新环境的武汉甘开汉等涉黑案,还有阻挠扶贫安置项目影响脱贫攻坚的襄阳刘登榜等涉恶案;执结案件中,不乏“黑财”到位过亿元甚至十亿元的重大案件,如武汉丁代红案、咸宁张开放案等。会后,我院将陆续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关注。

  二、主要做法

  1.坚持党的领导,持续高位推进。三年来,我们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省法院均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省法院先后28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汇报,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对“六清”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必听”。二是优化力量配置。遴选38名资深刑事法官组建专家库,提供智力支持;合理调配司法资源,将审判力量向任务重的法院倾斜。三是强化工作督办。省法院每周通报工作进度,院领导多次分头带队到中基层法院督导,对进展缓慢的法院,及时约谈“一把手”。

  2.奋力克难攻坚,彰显使命担当。三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破解瓶颈、攻克难题中推动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一是向外借力解决难点。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带来的提讯难、会见难、开庭难等问题,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开通绿色通道;针对小产权房、违建房等处置难度大的“黑财”,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统一依法处理。二是科技支撑提质增效。向科技要“生产力”,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广“云提审、云开庭、云宣判”,利用信息化平台深挖“黑财”。三是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为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全省法院参战干警长期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先后涌现出荆州沙市区法院原刑庭庭长杨军、沙洋县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云峰、武汉中院刑一庭庭长王艳、十堰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刘晓静、宜城法院副院长何伟丽等一批长期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先进人物。

  3.坚守法治精神,严格依法办案。全省法院始终坚守法治精神,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斗争。一是统筹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严守办案标准不退让、证明标准不降低,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不枉不纵,不漏不凑,三年来,对以涉黑起诉的案件改变定性3件,以涉恶起诉的案件改变定性97件。二是统筹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树立以审判为中心和程序正义理念,证人、鉴定人出庭应出尽出,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黑财”,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三是统筹个案指导与规范指引的关系。在全国率先出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等文件,指导全省法院依法“扫黑”,精准“打财”。

  4.延伸审判职能,服务中心大局。三年来,我们始终把专项斗争置于湖北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确保打出实效,助力长效常治。一是围绕“中心大局”精准发力。紧紧围绕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战略实施,对黑恶势力犯罪下重手出重拳,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肃清了影响发展的毒瘤。二是紧盯“六清目标”协同用力。对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贪污腐败、“保护伞”线索,一律移送有关部门,共移送线索2466条。对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部门执法缺失等问题,主动发出司法建议,放大办案效果,共发出司法建议985件。三是坚持人民中心主动给力。注重宣传发动和公众参与,涉黑案件一审均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依托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网等平台公开庭审和文书,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热点案件信息,先后3次组织集中宣判,发布专项斗争白皮书和16个典型案例。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已收官,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要求,立足人民法院职责使命,总结专项斗争成果经验,探索、谋划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司法力量。

  向培凤:

  请省纪委监委常委刘辉先生介绍工作情况。

  省纪委监委常委刘辉: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将湖北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情况通报如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决策部署,把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要使命担当,坚决亮剑、重拳出击,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取得突出战果和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876件,其中厅局级干部23人,处理6457人,移送司法机关737人,移送司法机关数占同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总数的28.5%。

  一是查处在职“保护伞”成效突出。省纪委监委带头攻大案、破要案,先后组织查处了省政府原秘书长别必雄、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省应急管理厅原厅长郭唐寅、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武汉市委原常委胡洪春、黄冈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等17名在职厅局级“保护伞”,全部留置或移送司法机关。特别是紧盯扫黑除恶斗争一线强化监督,先后查处了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武昌区委原常委、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皮兴胜,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振国,随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原常务副局长蔡秀国,十堰市中级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原副院长李平,省监狱管理局汉口监狱原监狱长王洪鹰等一批充当“保护伞”的干警,有力促进了专项斗争打击成效。

  二是基层“拍蝇”向纵深推进。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犯罪打伞破网,查处涉黑“保护伞”1600人,公安机关侦结的198个涉黑案件全部查处“保护伞”。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市霸”“砂霸”“套路贷”等黑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查处相关公职人员1259人。坚决查处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村霸”和宗族势力,严肃查处了枣阳市尹寨村兰传员宗族势力涉黑案、阳新县桥南社区原副主任柯征军涉黑案等一批典型案件背后的“保护伞”。

  扫黑除恶必须打伞破网、深挖根治。三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压实政治责任。省纪委监委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先后28次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6次召开全省推进会。省纪委书记全程谋划、调度、指导打伞破网工作,对涉黑涉恶线索件件批办,主动担任专案组组长,直接组织指挥查办13个重大专案,并一线督战各市州重点专案。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员上阵,分别担任线索管理、要案攻坚等6个专项工作组组长,人人包片督导重点地区、督办重点案件。各市、县纪委书记均主动上手抓案件,先后开展3轮领导包案,推动了全省197件重要案件、线索攻坚突破。

  二是拓展线索深挖彻查。先后3次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已审结案件、重点行业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全面清仓排查,对政法机关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阅卷过筛;全面开辟第二战场,组织市县纪委监委成立87个核查组276人次深入全省各监狱、看守所对907名涉黑涉恶重点服刑人员逐一提审,累计发现有效问题线索738个。开通打伞破网专项举报平台,严肃查处多起泄露举报人信息案件,有力保护和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积极性。

  三是创新战法力破阻力。出台提级查办办法,明确要求:对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的案件,必须提级直查;对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必须指定异地管辖。省纪委监委先后对武汉铁路公安局原副局长童光明、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原副主任马道云等16件重要案件提级直查或指定管辖。组建打伞攻坚队,抽调7名专业人员成立由1名常委负责的打伞专案督导组,对全省62件复杂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全程跟踪督导。紧盯黑恶主犯攻坚突破,先后对恩施州严金、田金虎、襄阳市张德武等多个涉黑主犯留置到省监委办案基地,推动了相关案件深挖彻查。

  四是协同联动攻坚克难。与省政法各机关分别出台3个规范性文件,全面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对办结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存在“保护伞”作出明确结论并签字背书,将深挖“保护伞”贯穿案件侦办、法律监督、审查起诉、案件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全省政法机关共履行签字背书案件3074件,在483件案件中移送线索2103条。与公安机关建立同步介入、异地用警、异地提审、信息互通等机制,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注重统筹调配全系统资源,用最精锐力量攻克最难攻的“堡垒”。先后组织省、市、县三级成立多个专案组,上下联动,集团作战,彻查潜江市肖作军涉黑“保护伞”专案、荆州市熊焰等人涉黑“保护伞”专案、随州市杨国友涉黑“保护伞”专案等一批窝案串案。

  五是充分发挥办案效益。坚持深挖彻查与通报曝光相结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公开通报169批次443人,省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营造了强大打伞攻势。在高压震慑下,先后有212名公职人员投案自首。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保护伞”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案发单位整改整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16份,细化出台制度性文件275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1164个问题,有力保证工作长效常治。

  扫黑除恶是事关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大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制度措施,持续保持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高压态势,用斩草除根的实际成效,不断巩固发展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

  向培凤:

  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静女士介绍工作情况。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静: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我向大家介绍近年来全省组织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省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重要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坚持边扫边建边治,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扛起组织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筑牢防范抵御黑恶势力渗透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督促落实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分别由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以上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整顿措施,紧盯城郊村、城中村和资源富集村等重点部位,将“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信访和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纳入重点整顿对象,实行省市提级管理、挂牌督战,派出工作组驻村整顿。2018年以来,会同政法等部门联合整顿“村霸”等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的村26个。对打掉黑恶势力的村加强组织整建,配齐配强“两委”班子,指导做好群众工作,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做到打掉一个、整建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第二,着力落实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机制,建强领导基层治理的红色头雁队伍。建立了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和储备培养等“五项机制”,持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村级后备力量培养计划等,面向全省优秀青年农民招录9337名高职生,吸引7000多名外出务工优秀人才回乡充实村“两委”及后备力量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带头人队伍质量,不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引领能力和斗争本领。全面建立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和县级联审机制,坚持凡进必审和届中筛查相结合,实行乡镇党委预审,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统战、政法、信访、公安、农业等部门联审,县级党委常委会复审等,层层“过筛子”,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挡在门外。同时,扎实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从源头上纯洁和净化了村干部队伍。

  第三,着力推动侵占贱租村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总结推广通山县、京山市、嘉鱼县等地做法,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扎实开展侵占贱租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清产”“清合同”“清人”相结合,实行村组自查、乡镇核查、部门联审“三步走”,健全集体资产登记备案、公开磋商、使用处置、结果公示等制度,把“家底”清明白、清干净、清厚实。近年来,各地清理违规合同1.2万余份,新增集体经济收入8500多万元,增强了村集体发展实力和扫黑除恶底气。

  第四,着力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我们全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党建引领、做强街镇、夯实社区(村)、建强三支队伍、完善双报到”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全面推行“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织密建强基层党组织体系,提高基层执政骨干治理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办好一批红色美丽乡村试点,用好红色资源、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广泛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及时掌握和化解本地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涉及村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支部主题党日,加强对党员和重点群体教育引导,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不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向培凤: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回答记者提问。提问的记者朋友请先自报一下所在媒体名称。

  央广网记者:

  关于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省公安厅下一步会有哪些举措?

  胡甲文:

  当前,扫黑除恶正处于收官、结账、总结向巩固成果、建章立制、长效常治转换的关键阶段,中央、全国扫黑办、省委省政府对做好专项斗争总结和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作出了系列安排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认真总结经验,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防范打击黑恶违法犯罪,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一是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认真全面总结专项斗争经验战法,全力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扫黑除恶工作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和战术战法。同时开展优秀案例和战法评选,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二是紧盯重点高压严打。深入研究黑恶犯罪新形势、新规律、新特点,紧盯可能潜藏蛰伏的黑恶势力,聚焦建筑工程、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信息网络、长江生态等重点领域黑恶犯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三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成立14个厅直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包市督县帮建队,对全省17个市州及江汉油田公安局开展帮建指导,全面推进“六建”工作。严格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明扫黑除恶责任,压实属地公安机关特别是县市区局长、派出所所长责任,抓早打小、露头就打、主动防治,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滋生蔓延。

  法治日报记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质量十分重要,可以说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高检院张军检察长也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请您介绍下检察机关抓案件质量工作的相关情况?

  程华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依法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是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与公安机关一起联合攻坚,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的问题尽量解决在侦查源头,最大限度减少退查;二是统一司法执法标准,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和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黑犯罪案件公诉指引,明确公诉环节办案质量标准,对所有涉黑犯罪案件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加大检察机关全员培训以及与公安、法院联合培训的力度,减少定罪定性认识分歧。三是建立推行黑恶案件领导包案、分片指导等制度机制,加大指导力度,省检察院领导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市州分院领导对一般涉恶案件进行包案,既包工期又包质量,既包案件审查又包出庭指导,其中省院包案170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湖北广电融媒体中心记者:

  我们都知道,近年来,我省法院案多人少现象比较突出,去年审判工作受疫情影响也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任务?

  姚智明:

  办案质量始终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在专项斗争中,我们要求全省三级法院法官始终坚守法治精神,严格依法裁判,保证案件质量。一是严守办案标准不退让、证明标准不降低,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人为“降格”或者“拔高”,做到不枉不纵、不漏不凑。二是树立以审判为中心和程序正义理念,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和“三项规程”,突出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随意打断被告人和律师的发言,专项斗争中,我省持续时间最长的庭审达18天;三是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落实刑辩全覆盖,准确区分合法财产和“黑财”,充分保障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四是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完成审判任务。为把因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我们多管齐下,主动作为,协调相关部门开通黑恶案件提讯、会见、开庭绿色通道;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大力推行“云提审、云开庭、云宣判”;全体参战干警发扬奉献精神,加班加点,咬紧牙关,一鼓作气,最终圆满完成了“六清”任务。

  湖北日报记者:

  专项斗争中,一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相互交织,请问省纪委监委在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刘辉:

  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是专项斗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纪委监委坚决强化政治责任,紧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同步推进打伞破网。一是同步加强线索双向移送。2018年初专项斗争一开始,省纪委监委就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随着斗争深入,又牵头组织省公、检、法机关分别出台文件,全面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政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186条。如,省公安厅在异地侦办钟祥市鄢烈福涉黑案中,移送了鄢烈福向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行贿的线索,省纪委监委及时组织深挖彻查,一举打掉了杨邦国等14名“保护伞”。二是同步组织阅卷深挖。对政法机关办结的涉黑组织、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建立专账管理,先后组织市县纪委监委开展3轮阅卷过筛,深入挖掘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如,在对孝感市祝小辉涉黑案阅卷发现重要线索后,省纪委监委果断提级查办,循线深挖,一举查处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简等“保护伞”32人。三是同步介入、协同办案。专门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联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通知》,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如,在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杨建华等人涉黄犯罪案件中,武汉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成立“双专班”联合作战,按照“边研判边控人、边扫黑边挖伞、边止恶边断血”策略,迅速锁定战果并不断深挖,刑拘359人,查封违法经营场所22家,立案查处公职人员107名。

  向培凤: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进行到此。非常感谢各位嘉宾的出席!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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