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研究成果新闻发布会
3月31日,湖北省举行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研究成果新闻发布会。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吴中志;十堰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丰;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军;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强出席发布会,通报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湖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加强生态价值评估,具有重要的时代背景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是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完成保护长江中下游生态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历史重任的重要抓手。省统计局紧紧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全力提升服务领导决策水平,从2015年7月份开始,历时一年半,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作,分别对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进行研究。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来宾: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吴中志同志;十堰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丰同志;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军同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强同志。
下面,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张强同志通报生态价值测算方法和体系情况。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现在我就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的评估方法作一介绍。
当今世界,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国际潮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决策,也都明确将自然资源资产作为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理解和实践好“两山”理论,首先就要让绿水青山的资本可计量、比较、交换。生态价值评估就是认识绿水青山价值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本次评估遵循借鉴已有经验,探索示范体系;突出重点方面,体现地方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实现全面评估;依托现有基础,确保真实可靠;衔接国家要求,提升地方能力等原则。全面梳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关于生态价值、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绿色国民经济体系构建等方面需求。充分考虑恩施州、十堰市实际条件,以森林、湿地、河流、湖泊、农田生态系统为重点,按照先存量、再流量,先实物量、再价值量,先分类、再汇总,先静态、再动态的思路开展评估工作。
一是在借鉴国内外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绿色GDP、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联合国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生态系统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功能,考虑恩施州、十堰市在涵养水源、土壤保持、固碳释氧、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方面生态服务特征,研究提出生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参考全国生态环境十年评估、森林生态资产核算等国内外相关成果,明确生态价值实物量、价值量评估的模型和参数。
二是依托统计、监测和遥感等手段,确定生态价值评估参数。结合土地利用和遥感数据以及部门统计数据和图件,明确项目区评估单元的生态系统类型。综合遥感数据、部门调查数据、历史资料数据等,明确项目区森林、草地、河库湿地、农田、绿地等生态系统的土壤、气象、水文、地形等自然特征以及植被覆盖度、生产力、生物量等反映生态系统质量的状态参数。
三是综合运用统计分析、模型模拟、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等定性和定量方法,计算各类生态资源及其所提供的生态产品产量、生态系统功能量,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粮食产量、涵养水源量、土壤保持量、固碳释氧量、气候调节量、净化水质量、净化大气量、洪水调蓄量、水电航运服务量、休闲游憩和生物多样性保育等。
四是以实物量核算为基础,结合国内外相关成果以及两地相关经济社会的统计指标,根据价值量参数,分别计算生态资源、生态产品以及生态服务价值量。在单项指标计算的基础上,分别汇总形成分类型、分县(市、区)和全市(州)的生态资源价值总量、生态产品价值总量、生态服务价值总量,最后汇总全区域生态价值总量,并分析生态价值的时空格局、动态变化特征。
五是构建生态价值评估指标,包括生态资源、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三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生态资源指标包括生态用地、林木资源、水资源和物种资源四个指标,反映生态资源的物质存量。生态产品指标包括经济产品1个二级指标,具体包括农、林、畜、水产品,是生态系统提供的产品供给服务,反映生态资源所提供物质产品的流量。生态服务指标包括涵养水源、土壤保持、固碳释氧、净化水质、净化大气、调节气候、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育、水电航运、休闲游憩等10个二级指标,反映生态系统文化调节等无形服务的流量。
六是分类计算,确定价格系数。评估生态服务指标通过采用通用生态模型模拟,实现了相关指标实物量的空间模拟。本次评估中生态资源资产和生态产品主要基于不同类型、质量资源和产品的数量进行核算实物量。生态价值的价值量以市场价值法为主,在没有市场价值法的情况,采用替代市场等方法。生态价值包括生态资源的价值和生态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具体公式为:生态价值=实物量×单位价值量×价格调整系数。单位价值考虑不同资源、产品、服务的质量进行分级定价,价格调整系数为不同年份比较的基础。
生态价值系数主要借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森林绿色核算的理论和实践》和《生态文明制度构建中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中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社会公共数据表”以及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对相关指标进行定价,核算其商品价值。之所以采用这一体系,一是考虑这一方法相对比较成熟,也已经得到应用;另一方面也为其它地区进行比较提供基础。
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张修富:
谢谢张研究员。
接下来,请省统计局副局长吴中志同志通报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情况。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吴中志: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现在我就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情况作一通报。
一、从总量看,生态价值均突破10万亿元
一是生态价值存量大。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分别为10.74万亿元和11.11万亿元。其中生态资源价值分别为9.70万亿元和10.11万亿元;生态产品价值分别为1360.38亿元和568.29亿元;生态服务价值分别为9039.19亿元和9392.21亿元。
与同期GDP相比,生态价值优势明显,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分别是同期GDP的175.5倍和92.5倍。
二是生态价值密度高。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单位面积生态价值为44750.46万元/km2和46878.46万元/km2,分别比2010年增加1577.69万元/km2和913.3万元/km2。
二、从速度看,生态价值稳中有升
一是生态资产不断增值。2014年与2010年相比,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分别增加3784.02亿元和2164.53亿元,增长3.7%和2.0%。
二是分类看,呈现“二升一降”特征:生态资源价值下降,生态产品价值与生态服务价值上升。2014年恩施州生态资源价值比2010年减少175.55亿元,下降0.2%;生态产品价值比2010年增加272.05亿元,增长25.0%;生态服务价值比2010年增加3687.55亿元,增长68.9%。
2014年十堰市生态资源价值比2010年减少378.91亿元,下降0.4%;生态产品价值成倍增长,比2010年增加290.28亿元,增长1.04倍;生态服务价值比2010年增加2253.16亿元,增长31.6%。
三、从单位面积价值看,高于国内其它地区
剔除气候调节、水电航运、休闲游憩和生物多样性保育这四类服务价值后,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为1064.89万元/km2和1061.26万元/km2,分别比承德市多670.65万元/km2和667.02万元/km2,均是其2.7倍。与湖州市相比,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分别多911.62万元/km2和907.99万元/km2,均是其6.9倍。分项看,恩施州、十堰市固氮释氧、洪水调蓄、净化水质单位面积价值更高。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固氮释氧单位面积价值为255.98万元/km2和230.43万元/km2,是承德市的5.6倍和5.0倍,是湖州市的7.4倍和6.6倍;洪水调蓄单位面积价值为140.9万元/km2和442.73万元/km2,是承德市的12.6倍和39.6倍,是湖州市的5.3倍和16.6倍;净化水质单位面积价值为267.10万元/km2和171.86万元/km2,而承德市只有0.02万元/km2,湖州市仅为0.05万元/km2。
四、从构成看,生态资源价值占主体,生态服务价值较快提升
一是生态资源价值占比较高,但呈下降趋势。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生态资源价值占生态价值的比重为90.32%和91.03%,分别比2010年下降3.46个和2.16个百分点。其中生态用地价值占88.3%和89.53%,分别下降3.41个和2.06个百分点;水资源价值占1.04%和0.54%,分别下降0.16个和0.21个百分点;林木资源价值均占0.97%,分别上升0.11个和0.12个百分点。
二是生态产品价值偏低,但呈稳中有升态势。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产品价值占生态价值的比重为1.27%和0.51%,分别比2010年上升0.22个和0.25个百分点。其中农产品价值占生态价值的比重为1.08%和0.37%,分别比2010年上升0.15个和0.18个百分点;牧产品价值占0.17%和0.11%,均比2010年上升0.06个百分点。
三是生态服务价值潜力大,发展势头良好。2014年恩施州、十堰市生态服务价值占生态价值的比重为8.42%和8.45%,分别比2010年上升3.26个和1.9个百分点。其中休闲旅游价值占生态价值的比重为5.51%和5.72%,分别比2010年上升3.13个和1.64个百分点。十堰市洪水调蓄价值高,2014年占生态价值的比重为0.94%,比2010年上升0.19个百分点。
五、从空间布局看,恩施异质性明显,十堰相对均衡
恩施州生态价值西北高、东南低。2014年利川市生态价值最高,占全州生态价值的18.19%,其余依次为恩施市、巴东县、鹤峰县、咸丰县、建始县、宣恩县、来凤县,分别占16.26%、15.04%、11.69%、11.57%、10.98%、10.83%、5.44%。从单位面积生态价值看,2014年咸丰县最高,为4.9亿元/km2,利川市最低,为4.2亿元/km2。
十堰市生态价值东部高、西部低,但分布较为均衡。2014年房县生态价值最高,占全市生态价值的20.72%,张湾区和茅箭区较低,占比分别为2.54%和2.86%,其余县市相差不大,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生态价值占全市生态价值的比重分别为16.0%、14.97%、14.60%、14.56%、13.75%。从单位面积生态价值看,茅箭区最高,2014年为5.9亿元/km2,竹溪县最低,为4.3亿元/km2。
谢谢大家!
张修富:
谢谢吴局长。
下面,请十堰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丰同志介绍十堰市生态保护的作法。
十堰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海丰: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十堰市是鄂豫陕渝四省市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是国家生态环保的重要区域。近年来,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湖北省森林城市”、“全国最佳生态保护城市”、湖北省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2014至2016年,全市连续三年在全省环保目标考核中获得第1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十堰市在构建大环保、大执法格局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入手,在深化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制机制方面发力创新。出台了《十堰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和考核办法》、《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
二是积极开展大气、水环境治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大气办”,率先在全省制作大气污染治理责任清单、重点污染源清单、环境质量日报一览表等。将空气质量月报纳入《统计月报》进行通报,对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重点督查。淘汰燃煤锅炉191台、黄标车及老旧车3273辆,更换清洁能源公交车511辆,完成107家加油站、79辆油罐车等回收改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5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三。
2016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与2015年相比大幅提高,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连续多年达标率100%。
三是加大环保基础投入。近8年来,全市累计投入58.02亿元,建成污水处理厂94座、垃圾填埋场38座,全面整治排污口590个,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258公里,完成河道清淤138.13公里,清理污泥垃圾561.5万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8.7%,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荣获2016年全省环保模范城市荣誉称号。
四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600个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并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以整县推进模式对1291个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整治任务636个村,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五是加速推进“绿满十堰”行动。2014年,十堰市委、市政府提出,要让“绿满荆楚”行动在十堰率先落地生根,让绿色成为十堰发展的底色。2015年至2016年,累计造林73.67万亩,完成三年总任务的96.4%;建成生态公益林面积1389.75万亩,公益林管护合格率10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72%,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3.6%,绿化覆盖率45%,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六是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创建生态乡镇90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36个;创建生态村1109个,其中:省级235个、市级874个;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7个,自然保护小区13个,湿地面积9.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7.73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
七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实施了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郧县面源污染治理与饮水安全保障综合示范”项目。制定并实施《十堰市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方案》、《十堰市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实施方案》、《十堰市生态特色农业发展规划》,成功争取一批示范项目。
八是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编制实施了《十堰市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十堰市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十堰市化解煤炭和钢铁产能过剩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淘汰煤炭落后产能42万吨,淘汰化解钢铁产能134万吨,率先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016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0.5358吨标准煤/万元,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位居全省第一。
下一步,十堰市将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内修人文、外修生态”的发展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创建,充分利用生态价值评估结果,制定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张修富:
谢谢王市长。
接下来,请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军同志介绍恩施州生态保护的作法。
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军: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恩施州是长江的流经地和清江的发源地,是三峡库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地,是长江中下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有“鄂西林海”、“华中药库”、“世界硒都”的美称,素以优良的生态著称于世,是中国“三大后花园”之一。恩施州又处于“动植物黄金分割线”北纬30度线上,具有典型的生物多样性,有“华中地区动植物基因库”的美誉。近年来,恩施州坚持生态立州战略,将美丽恩施建设作为践行生态文明战略的路径选择,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
恩施州委、州政府早在2007年就确立了“生态立州”的发展战略。历届州委、州政府都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把生态作为“立州之本”,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金山银山换不来绿水青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珍惜生态优势,守住环境底线,山不乱挖,树不滥砍,矿不乱开,宁可发展慢一点,也要保护好大自然赐予的良好生态。2014年以来州委全面深化细化实化“生态立州”战略,作出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的决定》,成立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建立了严格的环境准入机制、考核机制,出台《恩施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
二是坚持保护优先,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恩施州境内没有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是湖北省内除神农架外,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最小的区域,良好的生态环境,让恩施这块湖北的“绿宝石”,荣登新华网“最美中国榜”,获得“最佳中国城市旅游目的地”等称号。近年来,恩施州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广泛开展了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自然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生态创建活动,制定了《恩施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成功创建了1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先后争取各级资金近3亿元对全州近300个村庄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初步形成了具有恩施特色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模式。
三是坚持生态修复,深入实施“五个专项治理”
重拳出击、铁腕治污,深入实施“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土更净”“城乡更美”五大专项治理,努力让群众呼吸清新的空气,饮用干净的水,在宜居的环境里生活。大力推进绿满荆楚、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抚育、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植树造林222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3.5%。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清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启动,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90.5%。出台了《州城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全面推进道路扬尘、建筑工地、燃煤锅炉、汽车尾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拟定了州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方案和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300天以上。
四是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特色经济增长极
恩施州正按照省委书记蒋超良的要求,把恩施州打造成全省特色经济增长极,全州特色农业基地达到500多万亩,建成了全省最大的茶叶、高山蔬菜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商品药材基地。目前全州水电装机已近500万千瓦,风电资源蕴藏量300多万千瓦,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近80万千瓦。利用全省唯一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此外,恩施州还有世界唯一的独立硒矿床,有全球最大的天然富硒生物圈,硒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恩施州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
作为国家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地区,长期以来,恩施州为保护生态环境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贡献,恩施州将充分利用课题研究成果,争取政策争取支持,把恩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推动恩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也希望大家继续关心和支持恩施发展,多来恩施州走一走,看一看。
谢谢大家!
张修富:
谢谢杨州长。
下面进入第二个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媒体名称。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本次使用的生态价值测算方法,与国内同类研究成果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张强:
一是全面借鉴了最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力求在指标体系上更加科学。生态价值测算中指标内涵重叠,存在重复计算,是目前生态价值理论和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次评估依据最终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系统服务权衡等最新理论成果,全面借鉴千年生态系统评估、英国生态系统评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绿色GDP核算以及在承德、湖州等地的自然资产负债表核算实践经验,建立基于受益者分析的最终服务评估指标,在反映两地生态系统服务特色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带来的误差。
二是建立了由生态资产价值、生态产品价值、生态服务价值三部分组成的生态价值体系,与现有生态文明相关工作衔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绿色GDP核算是当前我国构建绿色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本次评估构建的评估体系,既反映了生态价值的内涵,又能很好与这些工作衔接,为地方政府统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一个路径和工具包。
三是采用分级分类的评估方法,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态价值评估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本次评估对生态资产、生态产品、生态服务分别建立了数量和质量的定价体系,同时针对不同年份设计了调整系数,逐项评估了各类生态价值的空间格局,进行了动态比较,在实现可操作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也提高了可比性。
四是本次评估尽量采用已有的统计体系数据,建立了基于遥感数据、统计数据、地面观测数据和生态过程模型的方法体系,为完善现有生态价值统计核算体系提供了思路。
与此同时,由于生态价值评估的理论和实践仍处发展之中,生态价值评估的统计核算体系仍未建立,本次评估仍然有很大改进空间。一方面,由于缺少公认的定价方法,生态用地资产价值、景观文化价值等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数据的缺失,对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等难以进行准确评估;此外,缺少对生态价值的空间流转以及溢出效应的评估,也是本次评估的遗憾之处。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十堰市、恩施州生态价值各自优势是哪些,在以后生态价值管理中的着力点又分别是什么?
吴中志:
十堰市、恩施州在湖北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的生态地位。十堰市地处秦岭山脉和大巴山交汇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等具有重要作用,生态地位非常重要。恩施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属于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育重要生态功能区、土壤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是维系华中生态安全、涵养水源、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基因保存的重要地区。
从总量和单位面积价值量来看,两地都是华中地区的生态价值高地,对维护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两地在具体生态价值指标方面各具优势。十堰市作为南水北调的水源地,水域湿地面积相对较大,在洪水调蓄、净化水质、水产品供给、景观文化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对于维护南水北调中线区和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从总量和单位面积价值量来看十堰市生态价值相对较高。恩施州境内植被丰富,生态环境质量优越,在涵养水源、土壤保持、固碳释氧、气候调节、净水水质、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方面都表现出较高的生态价值,同时恩施州是全国富硒地区,其生态产品有较高的附加价值,但是生态价值实现程度较低。除此之外,恩施州在景观文化等方面的潜在价值也需要进一步挖掘。
总体来看,两地虽然都有较高的生态价值,但是生态价值实现度较低,绝大部分生态价值为无法进行市场交易的潜在价值,需要着力探索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上绿色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即需要两地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湖北省、国家给予更大支持。具体来说,恩施州需要依托山水林生态资源,积极探索“生态+”发展模式,着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健全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和绿色惠益共享制度,争取成为国家生态扶贫示范区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十堰市需要以生态价值核算为依托,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区为重点的生态补偿;以生态资产增值为目标,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同时两地都需要以生态价值评估为基础,强化生态资产管理制度创新,以生态价值计量为手段,完善生态文明监测统计体系和工作机制。
张修富: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到此结束。
尽管我国生态价值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开展恩施州、十堰市生态价值测算工作,为探索建立健全资源生态有偿使用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机制等绿色发展途径提供依据,对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与重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必将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