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举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闻发布会
2017-03-23 | 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湖北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闻发布会

  3月23日,湖北省举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闻发布会,请省相关领导介绍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公路、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四项“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的思路及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湖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张修富: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

  大家知道,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前不久,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动员部署会议,为在全省营造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浓厚舆论氛围和强大发展气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从今天开始至年底,将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去一降一补”主题组织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及时、全面、权威发布“全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举措,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今天新闻发布会聚焦的主题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公路、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四项“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的思路及举措。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能海同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汉奎同志,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祥国同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姜友生同志。

  下面,请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能海同志介绍全省推进“高标准农田”的思路及举措。

  湖北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能海: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在这里跟大家交流。也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农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根据发布会安排,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情况。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中央、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实施耕地农田保护和提升行动,保护优化粮食产能。可以说,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中央、省委、省政府着眼于“三农”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永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性举措,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哪些要求?由国土部和农业部牵头制定、2014年6月25日正式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国家标准已有明确界定: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少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的配套建设和监测管护。

  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把握好“四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耕地质量与高标准农田基础工程同步建设。二是坚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规划。三是坚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模式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四是坚持田间监测体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完善。

  二、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年2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湖北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制定出台了三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文件——“一个意见,一个标准,一个方案”。

  “一个意见”,即《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项目资金整合的范围、原则、责任主体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对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省级统筹、部门协同和检查监督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一个标准”,即《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新标准源于高于原有的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整理、水利设施、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土地培肥、林网配套等,都提出了更高的、统一的要求。

  “一个方案”,即《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到了年度。

  按照建设方案,到2020年,我省要建成357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十二五”期间已建成2213万亩,“十三五”还要建1357万亩。2016年,全省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整合项目资金66亿元,引进社会资金11.3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34.7万亩。从今年开始,全省每年要新建高标准农田300万亩以上,补建550万亩以上,各粮食生产县(市、区)至少要建成一个连片规模2万亩以上的示范区。

  三、农业部门主要工作措施

  农业部门着重抓好标准制定、做好规划计划、加强技术指导,督办考核落实等方面工作,确保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一是牵头编制《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我厅成立了领导专班,组建了技术专班,搜集、查阅、研究、借鉴了国家有关部委、兄弟省市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大量规划、通则、标准等资料,初稿成形后,又到襄州、天门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现场验证和专家评审。该《标准》已由省委农办等六单位联合印发,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规范。

  二是加强项目整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部、省要求,择优遴选17个县市开展水稻、小麦、马铃薯、油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6〕5号)要求,将国家安排我省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项目资金9200万元,整合用于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搞好技术指导。按照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的要求。强化了农业物联网、农业机械、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等先进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的推广应用,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大力推进良种良法、水肥一体化与科学施肥、病虫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等农业科技应用,让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在高标准农田“开花结果”。

  四是加强督办考核落实。开展了全省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市州、县市区根据省里的考评时间相应安排进行了市州考评和县级自评。省里每半年、市州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督办,并将督办情况进行通报。使各县(市、区)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工期,加大推进力度,严格把好时间节点关、建设标准关、集中连片关、资金整合使用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一定能圆满完成。

  下面,请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汉奎同志介绍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汉奎:

  首先,非常感谢媒体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下面,我简要向大家介绍水利部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情况。

  大家知道,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供给品,水利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水利部门努力推进湖北的水利改革与发展,积极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生态环境保障,取得了一些比较明显的成效。比如,基本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持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生产连年丰收提供了强力支撑;严格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全社会珍惜湖泊、保护湖泊的氛围已经形成。特别是去年面临罕见的洪涝灾害,在省委、省政府强有力指挥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作用,科学调度,奋力拼搏,夺取了防汛抗洪的胜利。与此同时,这场洪水也暴露出我省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仍不健全、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仍显不足的问题,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切实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按照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的水利实际,今年和今后几年水利部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尽快补齐水利薄弱环节短板,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水安全保障。针对去年98+洪水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使重点易涝地区一级外排能力提升一倍、五大湖泊350公里主要湖堤全面整治、14条入江重要支流除险达标、新出现的近13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目前,省政府确定的12处重点排涝泵站建设已于去年年底按期开工。五大湖泊中的洪湖湖堤加固工程也已开工建设,其他湖堤加固项目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14条入江重要支流治理项目有10条可研报告已批复;新出现的小型病险水库已有625座完成了初步设计审查。这些工程今年将陆续开工建设。

  二是持续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水利基础支撑。加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十三五”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5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的目标任务。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科研、规划、设计、管理等技术优势,因地制宜加强指导。进一步推动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建设质量,提高灌排能力,实现农田灌排自如,为维护我省粮食安全提供强力的水利支撑。

  三是大力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高质量的水“产品”。农村饮水安全是水利薄弱短板之一,虽然农民没有水吃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农村供水的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等还需进一步提升,以适应和满足“同步奔小康”要求。为此,我们将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今年的首要任务,是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惠及200万人”的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办检查,严格工程标准,确保200万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洁净的饮用水,按期兑现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四是切实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优良的水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管理。抓好农村重点区域水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为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今年重点要抓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确保于今年年底、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切实加强河、湖水体、岸线的保护,为实现我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而持续发力,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

  下面,请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祥国同志介绍全省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

  湖北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祥国: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根据安排,我就全省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湖北是全国水资源配置中心,长江干流流经湖北最长,既是三峡工程所在地,也是南水北调水源地,特殊的省情赋予了特殊的使命和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我们认为这是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工程。住建部门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头号工程,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举全系统之力加快推进,确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科学系统谋划

  一是合理规划布局。按照统筹规划、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的原则,经过认真调研,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这次重点是解决好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以县为单位统一打包进行建设。同时,做好城市周边有条件的乡镇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统筹考虑,有条件的村庄同步开展治理工作。

  二是优化技术路线。组织专家优化工艺流程,确保工艺参数合适、工艺单元完整,并重点控制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管理控制等五大关键环节,力求做到“三统一”:原则上县(市、区)范围内做到工艺相对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

  三是严格控制约束。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执行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执行更高标准。从不同层面加强控制约束,确保设施完善、运行稳定,共设置七大指标体系,包括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大于90%,生活污水收集率大于80%、处理率大于75%,污水厂负荷率60%-80%、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大于80%,稳定运行率大于90%,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大于80%。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已建合流制管网的要同步完成改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

  二、创新投入运行机制

  重点是“两创新,两加大”:

  一是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省政府决定,通过省级转贷3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支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建成后投入运营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省级根据在线监测考核运营情况,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创新市场参与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PPP模式,由市、县(区)人民政府选择技术资金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合作,统筹好新建与改建、厂(站)与管网的关系,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方面,实行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优先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用地需求,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用电价格给予最大优惠。落实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就是简化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在具备要件的基础上,简化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评联审机制。

  四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银行金融信贷支持,积极探索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资金筹措方式。

  三、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技术指导与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考核监督。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建立“省级组织、市级推动、县级实施”的责任体系。省直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服务指导、督办考核工作。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县级人民政府是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严格考核督办。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责任目标重点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优质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运行不正常的,要实施问责、追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借此机会,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希望大家对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

  下面,请省交通厅姜友生总工程师介绍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湖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姜友生:

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根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湖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城市、城际交通运输网络发展迅速。但是与此同时,在部分农村地区,路网不健全、通行条件差等问题依然存在。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农村公路发展,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省委省政府敏锐的发现问题,并迅速作出解决问题的决策,已经连续十二年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对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农村交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既是补足发展短板的交通工程,同时也是破解城乡二元分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过程,更是民心所向、造福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意义十分重大。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攻坚战持续打响,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断努力,截止2016年底,我省农村公路里程达到22.6万公里,占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的86.9%,其中,等级公路里程达到21.6万公里,全省乡镇、行政村的公路通畅率达到100%,通客车率达到100%,农民群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成绩来之不易,凝聚了全省广大干部群的智慧、心血和汗水。我代表省交通运输厅向关心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以及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主导,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强力推进。

  2016年,全省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1.38万公里,重点实施了撤并村通畅、窄路面加宽、自然村通畅、精准扶贫产业路等村级公路改造工程。不断优化农村交通运输网络格局,积极推进与高速公路进出口、重要旅游公路等相衔接的公路网建设,促进区域公路协调发展,突出农村公路对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发展等的支撑带动作用,补齐路网短板,逐步打通断头路、改建瓶颈路、畅通出口路,建设注重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建设,重点推进交通精准扶贫脱贫以农村公路为主的“扶贫小康路”,推进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的“455”工程为抓手,加固改造危桥和消除隐患为重点的“平安路”、以旅游和绿色产业支撑等为主的“产业路”建设,打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二)建养并重,不断创新发展模式。

  坚持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统筹考虑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全过程。2016年,各级地方政府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约6.8亿元,以县级重要经济线路、旅游公路等路段为主,实行有路必养。加强对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整治,完成安保工程2233公里,实施危桥改造194座,1.1万延米,改善了我省农村公路的安全状况和通行条件,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和群众出行提供了保障。

  (三)政策引导,保持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发展机制。我厅制定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号、运营好”为总目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高新改建农村公路交工验收合格率、县级农村管理机构设置率,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养护管理全面加强,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体系,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二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去年,我厅制定了《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八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主动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和考评结果等八项内容,同步建成内容科学、系统配套、管理有效的公开制度和管理办法,采取媒体公开和现场公开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群监督,不断改进改造作风,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三是提升农村公路应急处置能力。去年夏天,我省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全省农村公路灾毁损失严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指示,我厅立即行动,制定灾后重建方案,通过“创建百条示范路、重建千座连心桥、改建万里扶贫路”,积极开展恢复重建,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灾毁路段路面建设、桥梁建设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四)规范运营管理,健全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不断完善农村客货运输发展体系,稳步推进通往行政村、重要居民聚居区、产业园区的公路形成区域循环,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保持农村客运的稳定运行,建立健全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公交协调发展的农村客运网络,创建一批农村客运示范品牌,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张修富:

  感谢四位嘉宾全面权威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就需要深入了解的问题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

  请问徐厅长,在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我们农业部门将加强哪些方面的举措推进建设?

  徐能海: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想,我们农业部门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主要抓好以下五点: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署,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积极在有条件的地区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土壤改良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要严格落实《条例》中的耕作层剥离制度、耕地质量建设监督制度、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制度、耕地质量调查监测预报制度和有机肥料补贴制度。

  四是积极主动将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整合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紧密结合,率先在已建成的和2016年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上集成推广高产高效创建与绿色模式攻关技术,努力做到高标准农田建成一片,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一片,农业提质增效增产丰收一片。

  五是指导各地严格执行标准,严把质量关。刚才我提到,我们牵头编制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核心内涵是高标准。如何把这个标准执行好是个关键问题,我们要突出一个“严”字,要严格按标准建设,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的标准实施,做好相关指导工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生态的有机统一。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新华网记者: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三年内我省重点易涝地区排涝能力要实现大幅提升,请问目前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周汉奎:

  新增外排能力建设项目是省政府明确提出的灾后重建重点项目。省水利厅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计划未来三年在我省重点易涝地区新增外排能力1700个流量,改造提升外排能力500个流量,重点易涝地区一级外排能力提升1倍。

  为保障工程建设,我们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责任主体,明确了质量要求和时间节点,相关责任人在《湖北日报》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们还制定了协作推进的实施方案,定期巡查督导,强化建设管理,严控建设质量。同时,我们积极争取,将我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纳入国家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泵站、加固湖堤、配套整治涵闸渠系工程,有效解决城市外洪内涝以及部分易涝地区排水不畅问题。

  目前,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易涝地区12处新建外排泵站已于去年年底全面开工;各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如何推进?

  姜友生:

  “十三五”是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黄金期。我厅将全力以赴、持续深入推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为我省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和服务质量。“十三五”期,全省拟建设农村公路5万公里以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继续推进通畅工程建设,突出产业路、打通断头路、构建循环路,促进农村公路互连互通。二是提高通达水平。以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县(市、区)和重点贫困村为重点,加快推进撤并村及20户以上自然村通畅工程建设;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和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工程。三是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培树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控,确保县市区100%验收、市州100%复核,省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抽检,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大贫困地区资金支持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明确提出:“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县级负责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系。”为此,我厅按照国家及省有关精准扶贫的统一部署,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湖北交通扶贫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制定了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投资补助政策,较过去有了大幅提高,将有助于全面加快提升贫困地区交通路网服务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建养体制机制。国办发17号文件要求:“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推广“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鼓励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资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为此,我厅将继续落实省对县、乡、村道养护工程分别按照每公里7000元、3500元、1000元予以定额补助的政策,实行“奖补结合”和“奖优罚劣”等激励性投资补助政策,调动各地加大对农村公路投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管理体制,县市区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因地制宜推进养护生产组织模式转变,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体制机制。

  农村新报记者:

  近年来,我省相继建成了一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个别污水处理厂“嗮太阳”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将如何避免出现这些问题?

  黄祥国:

  近年来,我省以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在丹江库区、三峡库区及仙洪试验区、四湖流域等地集中建设了一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据统计,目前,全省883个乡镇(不含城关镇与街办等)中,已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53座,在建83座。这些项目建设,为我省乡镇污水治理工作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为缓解水环境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从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来看,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甚至出现了个别污水处理厂“嗮太阳”问题。我们通过广泛调研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不科学。项目策划之初对未来5-10年乡镇人口增长速度预计过快,加上外出务工经商较多,实际城镇居住人口较少,造成设计规模偏大,负荷率偏低。

  二是管网建设质量不高。主、次管网覆盖率不足,接户的毛细管网基本未考虑,大多采用雨污合流体制,管网渗水现象比较多。

  三是污水处理工艺泛滥。市场各类工艺良莠不齐,管理困难,如有一个市9个乡镇4种工艺,有个地区5个乡镇5种工艺等。

  四是运行保障不落实。乡镇技术人才缺乏,财政保障能力较弱,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运营人才、资金短缺。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强调整体推进。从乡镇分别建设调整为县级统一规划建设,采取以城带乡、以大带小,以县为基本单元集中打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是严格过程管理。综合设置七个方面的考核指标,从管网覆盖与污水收集、单个污水厂运行与县域污水厂整体考量、出厂水水质等不同角度控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确保设施完善,运行可靠。

  三是优化工艺流程。控制工艺流程全过程,重点控制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管理控制等关键环节,原则上县域范围内工艺相对统一。

  四是强化市场运作。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污水厂和管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五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省级组织、市级推动、县级实施”的责任体系与考核问责机制,明确县级政府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省级加强检查考核督导。

  张修富:

  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公路、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四项“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省直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科学有效。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下周再见!

责任编辑:关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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