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发布会
2011-10-27 | 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 10月26日(星期三)14时45分
 
    地点: 洪山礼堂三楼八号会议厅

    嘉 宾: 省文化厅副厅长王建刚、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申东辉
 
    内容: 湖北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发布会主席台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是评价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国民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基础。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省文化厅的重要工作任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文化部门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等文件精神,把公益性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全省公益性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快速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文化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软实力得到全面提升,城乡基层文化充满新的生机,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

  一、文化建设投入大幅增长。"十一五"期间,我省公益性文化建设投入较过去有明显增长。2005年,全省文化事业财政补助经费为5.17亿元,2010年达到14.78亿元,年平均增长23.38%。其中,全省县级文化事业财政补助经费,2005年为21612万元,2010年为52002万元,年均增长19.20%;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收入,2005年为1933万元;2010年为7828万元,年均增长34.67%。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用于基层的各项文化与文物工程专项经费,"十五"期间为1.69亿元,"十一五"期间达到11.02亿元。我省文化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政府作为公益性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主导作用日益凸显。

  二、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以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坚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着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水平。一是建成了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全省新建了湖北美术馆、琴台大剧院、琴台音乐厅、省博物馆综合馆、中山舰博物馆、辛亥革命博物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全国最大的省级馆湖北省图书馆新馆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达到"中西部一流"水平;各市州也建设了一批图书馆、博物馆;计划投资10多亿元的省博物馆三期即将动工。二是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条件全面改善。"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98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文化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工作"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效显著,形成了湖北经验"。三是启动县级"两馆"建设工程。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每年投资2000万元用于补助全省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改善县级"两馆"设施条件。经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严格审核,确定了2011年支持建设的10个项目,目前补助资金报省政府批准后将于近期下达到各地。四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延伸至最基层。截止目前,全省共建成各级文化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和服务点4万多个,覆盖全省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已基本建成,大大缓解了城乡基层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获取信息难等问题。五是流动服务设施配备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实现了每个县市专业剧团配备一台流动舞台车的目标,全省计99台,是全国配备情况最好的省份之一,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文化单位送戏下乡搭台难、转场难、交通难的问题;配备了119台流动电影放映车,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启动实施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试点工作。我省今年启动配送图书流动车试点工程,争取明年全面实施。目前正在实施政府采购,已完成10台"流动图书车"的招标工作。六是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建设扎实推进。整合资源,将村文化室纳入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统筹安排,加快了普及步伐;启动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工程,目前已有99个社区文化中心和825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配置到位。

  三、文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实施对国家级重大文艺活动中获奖作品和人才奖励政策,加大了对我省文艺人才的激励力度。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文艺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了事业单位的专业实力。艺术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加强文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近三年完成了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轮训一遍的目标,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思想文化业务素质;组织举办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各类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班及共享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人员千余人。目前,全省文化系统在职人员2250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7310人,约占总人数的32.49%。他们辛勤奉献,积极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开展文艺创作,成为活跃我省文化生活的骨干力量。

  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注重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一是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近年来,全省文艺工作者创作的《家住长江边》等一大批专业和群众文艺剧目立于舞台,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多项作品在国家重大文化评奖项目中获奖,特别是在"八艺节"、"九艺节"中,我省"文华奖"和"群星奖"获奖数均位居全国前茅。各地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倾力打造艺术精品,推出了一批剧(节)目,受到群众欢迎。二是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地精心策划组织了一批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各具特色,渐成品牌,如:武汉市的"武汉之夏"群文活动,黄石市的"矿冶文化节",荆州市"小太阳读书活动",鄂州市的"周周乐"广场文艺演出,荆门的"农家乐杯"群文大赛,孝感的传统民间舞蹈展演,十堰市的"人民广场大家乐"、"武当武术节",宜昌市的"三峡文化广场月月演"、"端午文化节",荆州市的消夏文化节,天门市的陆羽广场文化活动等,得到各地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三是博物馆免费开放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11月省博物馆在全国率先实施免费开放,一石突起千层浪,在全国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我省大力实施博物馆免费开放,全省已有115家博物馆、纪念馆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行免费开放,成为我省文化惠民的品牌工程,年参观人数逐年增长,2010年达到925余万人次,是免费开放前的近3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四是积极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部署要求,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动我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目前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已下达,免费开放工作即将全面铺开。五是民办文化方兴未艾。近年来,我们坚持政府主导,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兴办公益文化,全省民办博物馆、文化中心如雨后春笋,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已成为公办文化的有益补充。如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童爱武兴办的文化艺术中心、省美术院院长董继宁自筹经费兴建的记山大屋·董继宁美术馆免费开放,深受观众欢迎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成效显著。已有105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60个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深受群众喜爱,成为热点;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元素的重大文化活动,如北京奥运会"吉祥小屋"、上海世博会湖北文化周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七是送戏、送书活动受到广泛欢迎。充分发挥流动舞台车的作用,持续开展全省专业院团上山下乡巡回演出,年演出超过2万场;2010年省政府还将开展"文化惠民、免费看戏"活动列为为人民群众办的10件实事之一,全省专业院团共演出2465场,直接惠及群众300多万人次;开展送书下乡活动,全省图书馆年送书下乡80余万册。

  五、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稳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通过抓典型示范,引领文化事业发展,是"十二五"时期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的工作,是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同时,文化部启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指导实践,推动立法。制度设计研究和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互为促进,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今年5月,黄石市被列为首批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会,对创建工作作了动员部署,市政府印发了示范区创建规划,创建工作正全面有序推进。同时,文化部确定浙江、湖北、重庆分别代表东、中、西部地区承担"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综合性课题研究任务,目前已完成《基层公益性文化单位经费基本保障标准研究》等子课题调研报告,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突出强调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任务,进一步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内涵,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责任,为我们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为契机,以市州为龙头,坚持典型示范,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覆盖,着重抓好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实施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加强社区(村)文化设施和流动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鄂宣发〔2011〕4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推动全省公益性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湖北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为实现湖北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记者提问:

  记者:王厅长,您好!您刚才在介绍全省公益性文化事业情况时谈到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覆盖。请问有没有什么具体举措?

  王厅长: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努力形成具有地域特点,涵盖市、县、乡、村,结构合理、功能齐备、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覆盖,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借国家项目之力推动地市级"三馆"建设。抓住文化部和国家发改委将实施"地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机遇,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更多的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纳入国家项目,努力推动我省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整体上水平。二是实施县级"两馆"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省政府每年投资2000万元用于补助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改善县级"两馆"设施条件。三是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文化设施,共建共享,努力实现每个社区有一个文化中心的目标。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抓好"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落实城市街道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确保在2013年前全面完成全省220个社区文化中心和1832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任务,改善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服务条件。四是加强村文化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整合各类资源,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做到共建共享,形成集文化、教育、体育、基层党建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五是加强流动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流动图书车配送试点工程,促进公共图书馆流动服务,进一步解决基层群众看书难、获取信息难的问题;继续抓好流动舞台车送戏下乡;推动流动服务整合,提高流动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

  记者:杜处长,您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关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乎人民群众的福祉。请问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努力?

  杜处长: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加强公共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建设,进一步推动免费开放。

  二是要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要加强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平台建设,扩大有效覆盖面,让城乡群众都能享受现代传播方式的便利,准确、快捷地获取有益信息。

  三是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出发,从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基本需要出发,对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期鼓舞人民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是要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将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建设作为统一的整体,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特别要在文化设施布局、文化经费投入、文化活动安排、文化产品生产等方面,向农村地区倾斜,遏止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拉大的趋势,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五是要注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通过加快体制机制改革,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和打造文化品牌活动,以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凝聚力带动和促进群众参与文化活动。

  记者:王厅长,您好!为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今年年初,文化部、财政部部署了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以下简称"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请问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步骤有哪些?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厅长"三馆一站"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推动"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

  一、"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

  美术馆的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引进外展、赞助方有回报要求等少数特殊展览应根据成本实行低票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所属的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二是健全其职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而发展变化。

  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实施步骤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按照文化部、财政部要求,认真清理现有的收费项目和公共服务空间场地租赁、承包情况,完成免费开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整合和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此项工作于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取消一个的原则,逐步取消现有的部分基本收费项目,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并制定免费开放的相关规章制度向社会公示。

  第三阶段:到2012年底,全省图书馆、文化馆中所有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各馆形成2个以上能够长期稳定运行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其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三、推进免费开放的主要举措有:取消原有部分收费项目、限期收回出租设施、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严格控制新增收费服务、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

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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