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南阳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2009年反腐败工作情况。
南阳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副书记褚松华,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兴华,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鹏分别通报了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法院系统2009年查办案件的情况,并与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市纪委常委孙秀奇、贾硕、徐天如、苌其林一起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2009年,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法院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促进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
查办案件给予1418人党政纪处分
2009年,南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029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177件,立案1299件,结案1300件,处分141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249人、政纪处分251人。通过查办案件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02亿元。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全年共处分县处级干部2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1人;处分乡科级干部20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6人。市纪委严肃查处了王光明、高进坡、杨海然、曹全中、董平玲、詹广辉、宋家宽、安怀申、丁玉仓、杜良川、刘秋收、田金尧等一批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这些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正在调查的还有内乡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丁甲珍,社旗县财政局原局长、县政协副主席王传禹,内乡县财政局原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千里,卧龙区交通局原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召,邓州市城建局原局长、邓州市委群工部部长郭保仁等。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类案件,共查处贪污受贿类案件365起,占立案总数的28.1%。
重点查处重点领域的案件。全年共查处工程建筑领域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3.4%,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2件、乡科级干部11件。邓州市副市长董平玲,方城县县长助理詹广辉等人,均因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被查处。同时,还查处了市编办主任王光明,桐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进坡,市军转办主任曹全中等利用组织人事权收受贿赂的案件。
认真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了“风帆小区经济适用房”案件,给予市房管局原局长丁玉仓、市住建办原主任安怀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多方协调,为452户住户办理了房产证。查处了卧龙区的“垃圾门事件”,对3名处级干部和15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超标准征收的垃圾处理费进行清退,并督促有关部门出台新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这些关系民生方面案件的查处,赢得百姓的广泛赞誉,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检察系统: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169件223人
2009年,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9件223人。其中,贪污案件67件93人,贿赂案件66件76人,挪用公款案件34件52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两件两人。目前,已侦查终结20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0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79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协作办案,突出查办领导干部犯罪案件。2009年共受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45件51人,依法初查后立案45件51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18人。目前,侦查终结42人,提起公诉38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5人。受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厅级干部两件两人。
深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09年,南阳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立案侦查了一批有影响、数额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22人。如,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何允立(正处级)贪污案,南阳电视台原台长田岭挪用公款、受贿案。
积极查办涉农、商业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保障民生。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案件63人,商业贿赂案件35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52人。
法院系统:
判决218名职务犯罪分子有罪
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种职务犯罪案件159件,已审结149件,判处犯罪分子21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38人。一审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人,判处5年以上的68人,判处5年以下、拘役等刑罚的150人。通过办理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目前,尚未审结的10件职务犯罪案件正在审理中。
南阳市两级法院办理的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卧龙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高进坡有期徒刑13年,追缴违法所得赃款110.3万元;方城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市人事局原副局长、编办主任王光明有期徒刑10年,追缴受贿赃款49.9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市林业局原副局长王金敏有期徒刑19年、卧龙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国有期徒刑10年,并对两人违法所得予以退赔、追缴。
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还就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管干部立案的有关规定、对人民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办理程序、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怎样确保依法依纪办案、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如何提高办案效率、人民法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遵循哪些主要原则等问题,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文章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