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4月1日河南举行第29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
4月1日河南举行第29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国政,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召,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牛璐介绍河南省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安排和工作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常轶旸: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从1992年至今,每年4月份税务部门和社会各界都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普及税法和税收政策,以及推进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的宣传月活动。今年4月1日起开展的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再加劲、再发力,为服务“六稳”大局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为了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国政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召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牛璐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省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安排和工作举措,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杨国政先生介绍我省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国政: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面临挑战,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影响。为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各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把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时间跨度从4月1日到5月20日,实行持续50天的“加长版”,比往年活动延长20天。
税收宣传月期间,全省税务系统将紧扣“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的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税务部门优化服务方式,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宣传税务部门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措施;广泛宣传税务干部坚守抗疫一线、投身联防联控等感人事迹;广泛展示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共安排九项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举行第29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举措、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等有关情况。
二是开展“走访代表委员 助力复工复产”活动。走访我省经济界、企业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解读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以及代表和委员对完善税费政策和改进服务举措的意见建议。
三是开展个税汇算清缴宣传活动。税收宣传月期间,正值个税汇算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各地税务机关将按照税务总局个税汇算总体工作安排,加强对相关政策、流程、操作办法的针对性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动个税汇算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开展“落实税费政策 促进经济发展”媒体记者采访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组织省级主流新闻媒体,通过视频连线、电话采访等形式,对基层税务一线和相关企业进行采访报道。宣传税费优惠政策,以及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解决企业难题、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贡献。
五是开展“小康路上·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及系列活动。积极配合税务总局税收知识趣味答题活动,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参与,扩大税收知识普及覆盖面和参与度。同时,根据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评选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过程中制作的抗击疫情主题公益广告等宣传视频,选取优秀作品,统筹网上网下、户内户外传播资源进行展播,并深入开展税法线上“六进”活动。
六是开展国际税收政策视频宣讲活动。围绕“走出去”企业境外税收遵从与风险、非居民企业税收、企业跨境关联交易等国际税收政策内容,邀请“走出去”企业代表走进税务机关,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国际税收政策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应对复杂的国际税收形势。
七是开展“云智通——税企直通车”网络直播活动。面向总部在豫的74家“千户集团”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推广“云智通”服务产品,介绍“云智通”企业端操作,并通过“云智通”平台收集企业个性问题,进行直播解答或一对一视频解答。
八是开展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双线服务”活动。线上开设“稽查服务云课堂”,利用云平台搭建学习空间,通过视频连线形式,由稽查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面对面讲解疫情防控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和法律救济等相关知识,对企业存在的税收政策疑问进行解答。线下开展邮寄赠送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活动,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把握税收优惠政策。
九是开展“好税官·绽放税务精神”融合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税务总局组织的“战疫情促发展”“中国好税官”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疫情期间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选取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措施、发掘生动感人的典型人物故事,制作投放新媒体产品,展现税务人的担当作为,广泛传播中国税务精神。
当前,确保国家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是税务部门的重要任务。全省税务系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以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到位,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常轶旸:
谢谢杨局长!下面,请刘召先生介绍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工作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召: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年,省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为“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推出了5类27项79条行动硬措施。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在支持抗击疫情、推动复工复产、助力企业发展方面出实招
——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发布185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疫情期间,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在减少人群聚集的情况下办税缴费。对确需要到现场办理的税费业务,大力推行“延时办、预约办、安全办、引导办、容缺办”等方式,有效控制分流人群,保障办税服务场所安全,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快捷办理税费。为切实减轻纳税人领票负担,我省税务部门与邮政部门联合推出了疫情期间为纳税人提供免费邮寄配送发票等便民惠民举措。
——建立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重点民生保障企业、外资外贸重点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配备了首席税务服务官。每周采集、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等数据,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税收服务。疫情期间,通过“非接触式”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点对点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发票供应等服务。目前,已为14981户企业配备首席税务服务官9106名。
——着力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建立复工复产税收大数据分析机制,及时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等经济运行情况,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出帮扶措施,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及时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名单,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精准放贷,帮助企业解决复工难、融资难等问题。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银税智通车”上线单位覆盖至我省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银税互动”的企业受惠范围从纳税信用A、B级企业扩大到M级,企业数量扩大到一倍以上。
二、在深化政策服务、增进办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见实效
——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纳税人学堂等线上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打造宣传矩阵,通过“出指引、强解读、广宣传”等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梳理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税费政策及相关征管服务措施,通过筛选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应用数据,精准定位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以短信、微信等方式,“一户一策”分类编制和精准推送政策宣传和温馨提醒等信息。目前,已分两批为全省57.04万户纳税人、缴费人推送了政策提醒信息,实现了对适用政策纳税人、缴费人的全覆盖。
——推出系列便民利民的办税便利化举措。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推行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推行整合非税收入申报表。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扩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面。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今年,在各省辖市城区至少建设1个智慧化办税服务厅,通过优化自助办税流程,拓展自助办税功能,丰富智慧办税设施,实现纳税人、缴费人主要涉税缴费业务的全流程自助办理。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电子税局建设,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支持网上办理,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量达到70%以上;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到70%以上,最大限度的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
三、在回应社会关切、响应企业诉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聚实措
——全方位响应社会关切。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或对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纳税服务工作的投诉,可以通过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反映,税务部门将按规定的时限快速处理,100%按时办结。同时,为急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急,想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想,税务部门将根据企业的诉求特点,在大企业推广“云智通-税企直通车”平台,实现总部在豫千户集团的100%上线全覆盖;为小微企业建立诉求快速响应直报平台和百户小微企业直联平台,实现小微企业诉求的直联直报,多维度、多方式、全方位的快速掌握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
——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助力稳外贸工作协同的有序推进,今年的“春风行动”,从便利出口企业申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继续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推行“非接触式”审核和“非接触式”调查评估,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等一系列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今年,我省将在2019年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出口退税办理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将一类出口企业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春风”蕴意着欣欣向荣的盎然生机,饱含着蓬勃发展的美好期盼。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把“春风行动”带来的红利不折不扣的落实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贡献税务力量。
常轶旸:
谢谢刘处长。现在,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在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央广网记者:
刘处长您好。刚才听您提到,在支持抗击疫情、推动复工复产、助力企业发展方面,河南税务部门建立了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刘召:
首席税务服务官制度,是河南省税务局落实好税务总局‘四力’要求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快速响应复工复产企业的共性与个性涉税需求,分类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对于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疫情防控期间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疫情防控与税收工作双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首席税务服务官由正式税务干部担任,原则上以中共党员和业务骨干为主,每名首席服务官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户。首席税务服务官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税收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支持复工复产、发票供应、顺畅办税等方面。具体包括:点对点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发票供应;确保企业非接触式办税顺畅;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复工复产情况;及时了解企业的诉求,快速解决企业涉税问题。
在服务范围方面,明确将为生产销售运输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送服务等民生保障领域重点企业;外资外贸等涉外重点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等配备首席税务服务官。由省局从系统后台提取民生保障领域重点企业、外资外贸重点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并结合掌握的生产销售运输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名单一并下发给各地,由各县(市、区)税务局在此名单基础上,选择确定本单位重点服务企业名单,配备对应的首席服务官,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税务局不少于50户。
为力戒形式主义,真正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河南省税务局明确要求,首席税务服务官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四少四多”,即尽量少要数字、多记困难问题,少送政策全文、多推有效条文,少讲专业术语、多言通俗解读,少用文字描述、多发图片截图,真正实现“有事您招呼、无事免打扰”。
新华网记者:
疫情发生以来,财税等部门聚焦抗击疫情的关键环节、疫情影响的重点领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请问这些优惠政策都涉及哪些方面?具体有哪些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牛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先后推出了4批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批政策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目的是直接支持一线防控工作;第二批政策重点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目的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政策是重点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的是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第四批政策重点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目的是降低疫情对外贸外资的负面影响。
上述4批税费优惠政策,从作用和功能看,有不同指向,也各有侧重,具体可分为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支持对外贸易五个方面:
(一)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有2项优惠政策
第一项是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项是对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实物(包括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有5项优惠政策
第一项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第二项是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点保障物资实施清单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第三项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项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上述4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第五项是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免征关税。
(三)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有4项优惠政策
第一项是对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第二项是对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第三项是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3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第四项是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境外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有6项优惠政策
第一项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旅游景区管理)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允许其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这一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第二项是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
第三项是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第四项是2020年2月-6月,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第五项是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对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不超过5个月。各地已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六项是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性减免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五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报免缴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可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以上三种情形,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纳税人采取“申报享受,一次性办理”的简易办税流程,由纳税人根据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减免条件,符合条件的,自行申报减免,并将有关资料留存被查。
(五)在支持对外贸易方面,有3项优惠政策
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确定,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对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等助企纾困政策,要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支持稳外资稳外贸工作。这3项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具体规定执行。
河南日报记者: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后,请问税务部门如何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这些政策利好,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牛璐:
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四批税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这些政策利好,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全省税务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务实创新、多措并举,从多个方面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第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联动开展数据采集、核算分析、征管服务和成果应用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建立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对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答复。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各级税务机关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第二,加强宣传辅导。一方面,举办“税收新政”等网络课堂,对税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会操作、能办理。另一方面,利用网络直播、微信视频等方式,通过门户网站、12366热线、微信、短信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促进优惠政策的应知快享。同时,省税务局专门录制了“战疫情、促发展”税官讲税系列网上课程,开展更具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便于纳税人、缴费人理解、掌握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第三,开展“一对一”精准推送。发挥大数据优势,根据政策规定范围,建立优惠税源底册,使优惠政策与企业一一对应。在此基础上,一方面,通过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目前已推送247.79万条优惠政策信息。另一方面,实行“菜单式”服务,通过短信平台将所有企业能享受到的优惠予以“一对一”精准推送。
第四,强化配套措施。我们先后制定印发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场所各项工作等文件,为政策落实提供制度保障。编写《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宣传手册》,对政策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统一解答。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10余次升级,支撑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增值税留抵退税、车辆购置税延期办理、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等政策和服务。
第五,加强监督检查。我们通过加强执法督察,主动发现、及时整改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抗击疫情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这些政策利好。
由于时间关系,刚才我对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简要介绍。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及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获取更多税费优惠政策详细内容。
常轶旸:
媒体朋友们,春天孕育着希望,蕴含着生机。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实招硬招,是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级各类媒体持续关注并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让更多群众了解税收、关心税收、支持税收,让更多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措施,确保“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落到实处。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