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2011-05-23 | 来源: 黑龙江人民政府网

    时  间: 2011年5月13日10时

    发 言 人: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王忠民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管理职责所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针对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情况,省政府近期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今天我们就请到了黑龙江省安全委副主任、省安监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忠民先生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省委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谭宇宏  
    各位记者,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我们知道,企业违法生产经营,会给社会、给消费者造成重大的人身危害、经济损失,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管理职责所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针对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情况,省政府近期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今天我们就请到了黑龙江省安全委副主任、省安监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忠民先生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黑龙江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副局长张维正先生、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严幸敏先生,他们将和王忠民先生一道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请王忠民先生进行主旨发布。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王忠民  
    一、为什么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1、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部署的迫切需要。4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5月5日,国家六部委召开全国视频会议,进行全面部署。“打非”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是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必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是扭转当前全省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迫切需要。1-4月,全省发生各类事故1887起,同比减少108起,下降5.4%;死亡412人,同比增加26人,上升6.7%。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进入二季度后,非法违法生产有所抬头,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4月13日,大庆市吉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燃烧,死亡9人;4月24日,宝清县广城煤矿发生透水,死亡4人;4月26日,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发生瓦斯事故,死亡9人;5月2日,黑河市欧林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4人。这4起事故都与非法违法生产有关,其中3起煤矿事故还分别存在瞒报、迟报、谎报行为。因此,必须出重拳、出铁拳,开展“打非”工作。

    3、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全省  “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进入关键阶段,省委十届十七次全会又提出建设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幸福龙江。如果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也会严重干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集中开展  “打非”专项行动,就是要通过采取超常规手段、超常规措施,狠刹非法违法生产歪风,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王忠民  
    二、“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内容:

    1、煤矿

    私挖滥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煤炭生产的;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未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擅自新建、改扩建及借整合技改或整改之名违法生产的;超层越界、私设工作面、存在隐蔽工程的;瓦斯超限作业、存在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冒险蛮干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煤炭生产行为。

  2、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的;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3、危险化学品

  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或试生产到期后,未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开工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烟花爆竹

  无证经营或违法违规储存经营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违反“三同时”管理规定私建乱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5、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

  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渡口和停靠点;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

  6、建筑施工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7、人员密集场所

  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不符合要求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的;消防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8、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行为。

  9、冶金

  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违反法规标准进行高温金属液体生产、调运及车辆运输的。
 
    王忠民  
    三、“打非”专项行动的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4月中旬至4月下旬)。各市(地)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发动,营造严厉“打非”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4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组织排查和自检自查。采取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和举报必查等方式,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企业。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6月上旬至7月中旬)。省、市(地)及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打非”工作,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政府安委会将于6月上旬组织检查组,对全省“打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王忠民   
    四、“打非”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打非”专项行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省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宣传部、公安、安监、煤监、煤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警、公安消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海事等部门组成。各市(地)、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逐级抓好工作落实。

  2、实施严厉打击。“打非”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四严”。一是严格检查。各级政府要制定严密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企业要采取拉网式排查和自检自查。二是严厉处罚。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三是严肃追责。对“打非”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打非”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严明纪律。各级检查组必须严于律己,秉公执法,坚决杜绝说情风。对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决不许姑息迁就。

  3、加强联合执法。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公安、安监、煤监、煤管、国土资源、交警、消防、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海事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打非”合力。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企业,集中力量严厉打击。

  4、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媒体,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和新闻媒体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及时曝光非法违法典型。全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省煤矿“打非”举报电话:0451-87530769。

  5、坚持标本兼治。把“打非”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使“打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主持人、省委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谭宇宏  
    下面,各位记者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你所代表的媒体。提问开始,请举手示意。 

    新华社记者梁冬  
    刚才,王局长通报了4月份以来我省发生的4起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这几起事故都作了怎样的处理。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王忠民  
    这4起事故都与非法违法生产有关,大庆市吉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宝清县广城煤矿擅自增加工作面,在巷道贯通时没有采取有效的贯通措施,导致透水;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过期,在资源整合期间利用隐蔽工程非法生产,发生瓦斯事故;黑河市欧林煤矿与越界小井旧巷贯通,发生透水事故。目前,四起事故都在调查处理中,目前有关处理情况是:鸡西市滴道区副区长韩树国已被免职,区煤管局局长刘崇和、副局长张洪臣、监察科长李庆国已被撤职,肇事矿主已投案自首;黑河市委也已对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李桂轲进行诫勉谈话,免去了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主管副局长范炯光职务。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大庆化工厂爆炸事故由大庆市政府组织调查,3起煤矿事故由黑龙江煤监局组织调查,省政府安委会将对上述4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政府和部门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事故挂牌督办情况和事故查处结案情况,我们将定期在省主流媒体和省政府网站、省安全监管局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人民日报记者袁泉  
    黑龙江省接连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迟报、谎报行为,下步在加强基层、群众、媒体监督和举报方面将采取那些具体措施。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王忠民  
    应该说,我省在发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举报作用上是比较好的。特别是设立“12350”安全生产举报以来,省级已接到举报电话17起,其中13起已查实(均为谎报),4起已责成地市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各市地共接到举报电话347起,查实343起(绝大部分是谎报),目前也有4起在调查中。特别是,近期查处的瞒报、迟报、谎报的生产安全事故,正是我们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的最好最好例证。近期,我们通过通知、通告、电视公益广告片等方式,对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煤矿生产举报电话广而告知,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的社会监督和举报的决心和力度。

  目前,我们已要求各地市,特别是产煤市(地)、县(市、区)都要进一步健全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省和市(地)检查组所到之处,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和新闻媒体的举报,并认真查处。对举报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要给予重奖,并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和安全。同时,逐步建立完善煤矿非法违法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煤矿非法违法典型,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诚挚的希望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一如既往地更好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导向作用,让非法违法生产无藏身之地,不断激励我们更好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大家戮力同心,共同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王冠星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但开展关井压产10年来,小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年年打,但非法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其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共性问题。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王忠民  
    屡禁不止的根源主要是个别不法从业者受利益驱使,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工人生命,违法顶风作案,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地区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此,我们也有着较清醒的认识的认识,据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以来,全省共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100多个,始终加强煤矿打非工作。

  虽然这是个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我们有决心,不管这项工作阻力多大,难度很搞,任务多艰巨,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动态监控,实现精确打击,无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坚决防止滋生新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煤矿“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黑龙江日报记者谭迎春  
    近期,接连出现的瞒报、迟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其隐瞒不报的原因是什么。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王忠民  
    煤矿瞒报、迟报、谎报事故归根结底是受利益驱使,一是企图逃避事故责任。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刑法修正案  (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大了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肇事矿主为了逃避刑事责任和巨额的经济处罚,铤而走险,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二是担心煤矿被关闭,失去巨额经济利益。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肇事矿井为非法违法生产,担心煤矿被取缔关闭,丧失巨额经济来源。 
 
    主持人、省委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谭宇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内容丰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对今天发布会的议题也是十分关注,省和哈尔滨市各媒体负责同志也来参加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请你们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面向受众来解读和传播发布会的有关信息。尽管明天是双休日,还是请平面各媒体及时在“要闻版”中将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消息及时刊发出来。

    各位记者,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康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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