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解读我省出台的三个文件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新闻发布会
11月8日,黑龙江举行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请省民政厅副厅长吴小平、王国黎,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阵、救灾救济处处长高广庆,介绍《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
主持人王国璇:
各位记者:
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是记者节,是记者们的节日,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
前一阶段,我省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请来了省民政厅吴小平、王国黎两位副厅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陈阵处长、救灾救济处高广庆处长,请他们为大家解读这几个文件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吴厅长解读《防灾减灾救灾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吴小平: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并交流,也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防灾减灾救灾事业的关注、支持和宣传。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17年8月31日印发。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实施意见》的内容,形成关心、参与、支持防灾减灾救灾的良好氛围,下面,我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说明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基本背景和过程
从省情来看,我省肩负着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我省地域面积较大,地处纬度高,季风气候特征明显,春秋两季大风天气多,局地常见洪涝灾害,易出现极寒暴雪天气,森林草原覆盖率高、存在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以近年为例,2013年黑龙江、嫩江、松花江发生的流域性洪水,2016年,我省5个市的34个县(市、区)及5个农垦管理局发生较为严重的旱灾,造成80余万人需生活救助,直接损失100余亿,省减灾委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II级应急响应;2017年,7月中下旬,五常、尚志、苇河林业局等地出现的超强降雨,造成近20万人受灾,紧急转移3万余人,倒损房屋5000余间)
2016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我省高度重视中央《意见》精神的落实落地,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站在全局的高度和长远发展的角度,多次作出指示意见和方向性指导。我省《实施意见》由省减灾委、省民政厅牵头组织实施,期间,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政府应急办及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5月8日,《实施意见》提交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6月22日,经省委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8月31日,由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施行。
二、《实施意见》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21条,从总体要求、管理体制、预防体系、综合减灾、减轻风险、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核心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地方为主,省委、省政府统筹指导和支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等六个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指出了防灾减灾救灾的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气象、农业、水利、林业、地质等灾害的预警预测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各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实物储备、商业储备、社会协议储备和企业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三是完善与吉林、内蒙古的省际间以及与俄罗斯的国际间合作机制,实现防灾减灾救灾的联防联控合作体系。四是培育整合具有减灾救灾宗旨的社会力量,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促进从政府为主向协同治理、多元联动的减灾救灾方式转变。五是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六是突出民生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农业抗灾和林火扑救能力和海绵城市建设。七是加强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建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八是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九是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推广测绘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强化科技支撑。十是健全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市(地)、县(市、区)应建立健全受灾人员补助标准。
三、《实施意见》的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围绕一个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黑龙江肩负着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一主线,同时兼顾我省水资源丰富的鲜明特点展开。
二是紧扣“三个转变”。将“三个转变”作为改革目标突出出来详细阐述,并且设置“突出灾前预防”“统筹多层次多领域综合减灾”和“减轻灾害风险”三部分,与“三个转变”相呼应。
三是健全管理体制。将我省特色突出7个灾害处置体系,3个安全生产处置体系以及水资源保护体系等11个体系整合到省应急委员会下,构建龙江特色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格局。
四是明确责任划分。明确市(地)、县(市、区)全面负责本地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作。强调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了启动省级应急响应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省委省政府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市、县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未达到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的灾害和特别重大以外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由市、县负责处置。
五是强调资源共享。依托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整合部门数据资源,多部门共享信息。提出整合各类基层服务站和信息员,实现一站多用、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建立协同应对机制、统一调配机制和损耗补充机制,打破体系和部门的界限,省应急办统筹调配全省应急资源和力量,在集约和节约的前提下,形成应急处置的优势力量。
六是突出市场作用。提出加快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支持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和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财政巨灾指数保险和专属农业大灾保险,探索政策性森林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提出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市、县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特点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等给予保费补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提高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深度。
七是实化标准要求。《实施意见》在灾害信息员配置、避难场所建设、减灾培训和演练、公益宣传和动员等方面设置了“及格线”和“达标值”,目的就是消除社会的模糊认识,让大家有具体的参照,便于操作执行。将定性要求变成定量标准,“软指标”变成“硬任务”,就是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把防灾减灾救灾变成一种自觉行为、一种日常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实现防灾减灾,全民行动,努力减轻灾害风险,保持和谐稳定的生存环境。
王国璇:
谢谢!
下面,请王厅长解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这两个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国黎: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并交流,也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宣传。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23号)已于2017年8月19日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49号)已于2017年9月22日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的通知》(厅字〔2016〕58号)已全面启动。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2个《实施意见》和《村民自治试点》3项工作的内容,形成关心、参与、支持全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下面,我就2个《实施意见》和《村民自治试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说明解读。
一、《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解读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意义极其重大。
中央《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民政厅牵头抓紧起草符合省情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和省委深改组会议讨论通过。黑龙江省是全国第一个以省委、省政府民意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的单位,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实施意见》基本框架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4部分构成。一是力图宏观上把握中央《意见》精神。按照“社区工作重心由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向更加注重良治善治转移”的观点渐次展开部署,并以三条路径为梁架,细化了加强和完善我省社区治理的具体措施。二是力图最大限度实现中央《意见》在龙江的具体化。认真分析了我省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区域发展不平衡,林区、垦区、矿区、油区与地方管理体制不同,辖区相互交错等现实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特征、文化传统、工作基础、群众需求和城乡差别,分别确定了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治理目标。三是力图准确勾画新时期社区功能。我省《实施意见》提出了社区“回应需求的服务功能、协商选举的自治功能、创业就业的经济功能、组织发动的动员功能和团结互助的凝聚功能”等五项功能。
此外,《实施意见》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中推行“四项承诺制度”、农村社区推行“互联网+”和电商服务、社区工作人员考录公务员、培育社区精神等一些具体方面也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二、《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解读
中办11号文件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纳入省委深改组重要专项议题研究讨论。确定了绥化市兰西县、佳木斯市桦南县为全省试点县。
《实施意见》于6月26日通过了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的讨论,于8月10日通过了省委深改组第21次会议的审议。一是推进乡镇政府“权力下沉”,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二是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目录,确保“职责明、界限清、不扯皮”。三是建设乡镇信息化服务平台,确保“信息畅、少跑腿、效率高”。四是完善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确保“机构新、人员足、能力强”。
目前,兰西县制定了《兰西县政府部门下放乡镇事权目录》在试点县的乡镇政府内设机构统一增新设置民政民生办公室,增强配备3-5名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户籍人口每人1元标准,确定乡镇民政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每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民政协理员,专事村级民政事务;形成了有效的“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民政机构、村级民政协理员”三级民政工作网络。
桦南县制定了《桦南县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84项事权统一下沉到乡镇政府,由乡镇公共服务大厅行使职权。厘清了乡镇政府职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权责边界,为乡镇减轻包袱,提高效率。
王国璇:
谢谢!
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