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贵州省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新闻发布会
2016年11月1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贵州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莫玉辉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贵州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
大家上午好!今天,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召开贵州省“七五”普法规划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先生和贵州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莫玉辉先生为我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十三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关键一程。这五年,无论发展环境、条件、任务如何变化,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从1986年起,已经持续实施了六个五年,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起,将开始第七个五年,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先生对《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意义、依据及主要内容作新闻发布。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
11月10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黔党发〔2016〕26号)。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就是为了使各有关方面对《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较为全面准确的了解。首先,我要对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大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并借此机会,代表省司法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贵州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位来宾、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规划》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制定依据、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从1986年起,已持续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全省各族人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对保障和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贵州省法治宣传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
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普法经费还不能满足法治宣传教育的需要,五是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厉行法治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有必要在“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在全省各族人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规划》制定的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守法和普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也对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部署。今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明确了2016-2020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象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内容,是推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纲领性文件。
贵州省的《规划》,就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会议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国家“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的。
三、《规划》的起草过程
去年下半年,我厅在对“六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的同时,就启动了“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成立了“七五”普法规划起草小组,在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精神和格式体例,结合贵州实际,起草了《规划》初稿,经厅党委讨论修改后形成了《规划》修改稿。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决议》印发后,起草小组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根据两个文件精神对《规划》修改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下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省各市(州)党委、政府及普法办征求意见,共收到25家单位61条反馈意见。我们认真研究、采纳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对《规划》征求意见稿作了再次修改,并于5月20日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之后,针对《规划》涉及的目标考核、先进表彰和普法经费等内容,我厅再次征求了省目标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委托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再次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规划》送审稿于5月30日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四、《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是贵州省未来五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贵州省《规划》框架结构与中央规划基本一致,分为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五部分,约7500字。《规划》的内容既全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符合本地实际,体现贵州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规划》明确,贵州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认真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根据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贵州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工作总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服务主基调主战略和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省公民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工作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三是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四是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五是创新发展,注重实效。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共七项: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五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七是坚持法治德治协调推进。
第三部分是对象和要求。《规划》提出,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同时,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需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
第四部分是工作措施。主要包括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第五部分是组织领导。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经费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规划》精神,制定出台《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贵州省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将《规划》提出的有关要求具体化,确保《规划》实实在在落地。同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编制“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体现特色。相信在各地、各行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贵州建设的有力支撑,基础将更为扎实,效果将更加显著。
刘琦:
谢谢吴厅长!通过吴厅长的新闻发布,相信大家对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都有了大致的了解,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当代先锋网记者:
制定贵州省“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吴跃:
贵州省在研究制定《规划》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考虑。
一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正确方向。《规划》力求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十一届五次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和重大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国家《“七五”规划》的精神,框架结构和内容与《“七五”规划》基本一致,使国家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在贵州省得到贯彻落实。
吴跃:
二是突出贵州特色。《规划》强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贵州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总纲和“两加一推”主基调主战略及“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生态美、百姓富。同时,运用贵州省“六五”普法工作的一些成功经验,在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措施等方面突出了贵州省特色,比如:大力实施“法治毕节”全民守法宣教工程、充分发挥学校学科渗透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走向城市之路”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融合发展;强化农村“两委”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等方面,都体现了贵州省的特色。
新华社记者:
贵州省“七五”普法规划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吴跃:
主要措施有3条。
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和机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司法行政、宣传、文化、新闻、教育行政等部门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各自职能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落实好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
三是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将法治文化与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军营文化等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明创建活动,让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取得更好实效。
法制生活报记者:
贵州省“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请问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将采取哪些有效手段?
贵州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莫玉辉: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纲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配备专职法治课教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渗透法治教育的作用,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把法治教育课本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增加法治常识内容的比重,使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法治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开展学科老师、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
莫玉辉:
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继续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抓好中职学校、高等学校《法律基础》和《法治常识》课程开设工作。支持和鼓励学校通过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贵州省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学科渗透教育的经验做法成为了全国典范,被国家教委广泛推广和应用。
法制日报记者:
注意到“七五”普法规划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作出了明确要求,请问,贵州省将采取哪些具体办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落实?
莫玉辉: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国家机关依据职能突出分类施教,专业优势得以更好地发挥,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保证普法工作质量,增强普法实效的有效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建立健全大普法格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具有重大意义。因此,贵州省即将出台《贵州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意见》将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部门责任,拟定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强调工作要求。为确保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还将制定各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实现责任清单层层覆盖,明确有关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和内容,将涉及各职能部门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到具体的单位。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要根据自身职能,对照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计划、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效果评估。这将作为常态化机制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