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贵州省贯彻落实《慈善法》新闻发布会
2016年8月26日上午,贵州省举行贯彻落实《慈善法》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主持发布会,请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女士、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先生、贵州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许文益先生、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许家豪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今天,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召开“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闻发布会。
我们很高兴邀请到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女士、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先生、贵州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许文益先生、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许家豪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央、香港驻黔新闻媒体和网站,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欢迎大家!
大家知道,再过5天,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即将正式实施。慈善法共12章112条,结构完整,内容丰富。这部法律的 制定,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从酝酿到制定,再到全国人代会表决通过,慈善法的立法过程可谓“十年磨一剑”。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我省将围绕贯彻落实《慈善法》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 动,下面,我们有请贵州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女士介绍有关情况。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宁: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对贵州省慈善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今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为 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将有力地引领、规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的里程碑,是现代慈善事业形成的重要标志。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就慈善法以及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慈善法基本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慈善法的基本内容和突出意义
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慈善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慈善法的调整范 围、慈善组织的规范引导、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规范慈善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
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它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地规范了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比如说:《慈善法》明确慈善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 门,搬去了慈善组织登记成立的拦路石;规定对扶贫济困慈善活动实行特殊优惠政策,体现了合力脱贫攻坚、共建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对募捐、捐赠、财产使用管 理、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等慈善领域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等。
“十三五”期间, 省委、省政府将深入实施大扶贫作为两项战略行动之首,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 中的积极作用,将为扶贫开发工作“补短板”、“兜底线”、“救急难”,为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贵州省慈善事业的发展现状
贵州人民自古就有亲邻相帮、互助互济的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慈善事业蓬勃兴起,以慈善组织为代表的各类慈善社会力量迅速发展壮大,社会慈善意识明显 增强,各类慈善活动积极踊跃,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和其他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慈善 事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历次抗灾救灾中,特别是2008年特大雪凝灾害和“5.12”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中,社会各界 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号召,心系灾区,情系灾民,为灾区群众抗灾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了无私援助。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以 来,全省各级共接收慈善捐赠款物100多亿元,受益群众1000多万人次。
一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 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申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等文件,为慈善工作的顺利开 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支持。
二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得到健康发展。目前,全省具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团体发展到46家,注册登记慈善 基金会32家,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00个;全省9个市州均建立慈善总会,53个县(市、区)成立慈善会,有536个乡镇建立慈善工作 站;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爱心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的慈善组织网络,并逐渐向支持教育文化、科技环保、体育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等 方面拓展延伸。
三是不断创新慈善募捐模式和载体,慈善捐助活动形式多样。围绕安老、扶孤、助学、助医、赈灾、济困等慈善内容,我省打造了“春晖行动”、“光彩事业”、 “习酒?我的大学”、“春暖家园”、“绿色家园”、“留守儿童之家”、“温暖贵州”、“和谐贵州三关爱行动”等公益慈善品牌项目。召开八城市对口帮扶贵州 慈善工作座谈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吸引对口帮扶城市的慈善组织来黔实施慈善项目。省民政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从2014年开始联 合举办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三年累计接收捐赠和达成捐赠协议共12.68亿元。
四是加强慈善文化建设,慈善事业发展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各地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相帮助、奉献社 会的良好风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大力宣传慈善和慈善人物的先进事迹,积极推动现代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通过组织城市参加 全国创建慈善城市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列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评比的指标体系,营造了全民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涌现出“最美妈妈”肖兴英、“背篼慈善 家”杨文学等一批爱心慈善人士。
三、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措施
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9月5日,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当前,全省上下正紧紧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慈善法。
一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法宣传活动。集中举办大型广场活动、电视晚会、讲堂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透彻讲述和广泛传播慈善法引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让慈善法深入人心,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二是积极拓展慈善资源,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引导组织各类慈善组织进一步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慈善活动。支持引导慈善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贵州的扶贫攻坚事业捐款捐物,奉献爱心。
三是坚持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鼓励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扶持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引导慈善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鼓励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
谢 谢罗厅长。从大量媒体报道上,我们也了解到,《慈善法》作为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具有一系列制度创新。比如:首次界定“大慈善”概念,拓展慈善事 业发展空间;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确立慈善组织依法直接登记,缩短登记时间,降低成立门槛;完善促进措施、创新监管方式等等。那么,我省围绕《慈善法》 将开展哪些工作促进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呢?相信大家会有一些感兴趣的问题。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人民网记者:
主持人您好,我是人民网的记者。请问《慈善法》的施行对贵州实施“大扶贫”战略,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有什么重要意义?民政部门如何结合贯彻落实《慈善法》做好“依法兴善、助力脱贫”的工作?
罗宁: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 坚,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扶贫济困是慈善应有之义和首要任务,发展慈善事业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贵州是全国扶贫开发 的主战场,是全国脱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目前,还有493万贫困人口,其中需政府兜底救助的城乡低保对象有333万人,脱贫任务艰巨。省委、省政府将实 施“大扶贫”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首要战略行动,决定举全省之力、集全省之智,坚决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奋力闯出一条贫 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路子。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对于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奋 力,意义十分重大。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最大限度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 的慈善活动,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实现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对接,形成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合力,实现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衔接互补,共同编密织 牢民生安全网,为贵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贵阳日报记者:
主持人您好,我是贵阳日报的记者。据我们了解,当前我省慈善事业还比较弱小,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请问,《慈善法》正式施行后我省如何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兴:
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与发达地方相比,目前我省慈善事业还不兴旺,发展也不够快。主要是慈善资源比较缺乏,募集的资金、物资来 源渠道有限,民众捐款捐物的积极性尚未得到有效调动;现有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也缺乏有效衔接;民间的慈善组织数量少、规模小、能力弱,其自身建设和社会监 督机制还有待加强。
随着《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执行《慈善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鼓励慈善组织广泛开展扶贫济困、灾害救助、扶老助残等慈善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 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二是将慈善组织培育为慈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引导慈善组织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规范网络募捐行为,依法开展慈善活动。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扶持城乡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推动建立联合型、行业性慈善组织。
三是着力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逐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 效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信息 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主持人您好,我是贵州广播电视台的记者。作为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我省民政部门下一步将怎样做好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和管理服务工作?
贵州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许文益:
贵州省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点到面,有了长足的 发展和进步,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慈善活动,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逐渐向支持教育、科技、环保、体育、 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延伸,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必将为规范我省慈善组织活动有序运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参与贵州大扶贫 战略行动提供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省民政部门要进行政策创制,立即着手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工作,着力健全完善管理服务制度。一方面,按照设立条件和程序,积极鼓励支持慈善组织 的设立登记。申请新成立慈善组织,只要具备法定条件,我们做好登记咨询服务,即时办理。对已经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就是过去所说的民办 非企业单位),我们将进行全面摸底筛查,及时汇总,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另一方面,针对我省慈善组织数量较少、自律机制不健全、信息透明度 不高、极个别还有营利化倾向,以及监督管理不到位、社会监督欠缺等问题,我们将按照民政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在核准条件基础上,认真做好公 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通过年检,确认可进行资格认定的慈善组织目录,主动做好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政府登记、年检、评估、 执法等信息,并制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建立有效综合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慈善组 织内部治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中新社贵州分社记者:
主持人您好,我是中新社贵州分社的记者。我们知道,《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请问民政部门如何宣传《慈善法》,做了哪些工作?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许家豪:
随着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实施和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的来临,全省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这一主题,通过 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透彻讲述和广泛传播慈善法引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一是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在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当天,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在贵阳市筑城广场举办“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将通过文艺表演、有奖问答、沙画表演、爱心棒传递、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慈善法。
二是举办“温暖贵州·慈善之夜”大型文艺晚会。9月5日“中华慈善日”当天,与省文明办、贵州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温暖贵州·慈善之夜”综合性文艺晚 会,通过晚会推出一批慈善人物、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和慈善品牌,并在晚会现场举行现场募捐,组织号召一批爱心企业、慈善组织为贵州慈善事业捐款捐物。晚会 还将邀请专家重点解读和通俗阐释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普及法律。
同时,邀请国内一流专家到孔学堂解读慈善法、宣讲“善文化”。
三是组织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宣传活动。举办形式多样、具有特色、易于参与的慈善活动,让广大群众在爱心行动中感受慈善、领悟崇高。充分运用广播、电 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在广播、电视安排专题节目,在报刊杂志开辟专栏、编辑专版,在互联网站制作信息专题,在微信微博客户端重点推送等形式进行广 泛深入宣传。拓展宣传载体,通过组织专题座谈、研讨和讲座,开展知识问答竞赛,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牌,摆放宣传板等手段将宣传深入到基 层。
同时,还要做好民政系统内部的宣传培训工作,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入脑入心、人人皆知,具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自觉成为慈善法的宣传者和实践者。慈善组织和现场募捐等内容。
刘琦: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