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6月23日,广西与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中心举行,会议介绍了广西推动CEPA服务贸易协议实施情况。
据介绍,2015年11月,中央政府与港澳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简称CEPA服务贸易协议),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广西成为全国继广东之后实施CEPA先行先试政策的两个省区之一。广西在商务、城市规划、园林设计、运输、旅游等领域取得19项优先开放措施。
CEPA服务贸易协议签署以来,广西积极推进CEPA先行先试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体现为“四个亮点、两大突破、一系列行动计划和二十一项措施”。“一系列行动计划和二十一项措施”是指自治区人民政府拟于近期印发广西实施CEPA服务贸易协议行动计划,包含21项具体工作措施。自治区商务厅开展厅内以9个“1+N”措施为抓手的一系列工作。
CEPA新协议正式实施后,广西还将组织推进CEPA先行先试示范项目,认定自治区级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桂港澳行业对接,扩大CEPA先行先试示范项目合作领域,以及编印广西推动CEPA实施的相关手册、推出CEPA新协议APP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共同推动CEPA先行先试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