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主席台
2015年12月31日,广西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中心举行。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加上城镇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企业和城乡居民,目前广西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超过2200万人,而广西还有近180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未覆盖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内。加快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为此,广西先后制定并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推进了具体工作的实施。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纳入改革的范围和对象,是必须经过当地机构编制部门确认后方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进行缴费,个人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8%进行缴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继续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新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将其改革前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开展,,从2016年1月起正式实施,力争在2016年底前将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