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华华省长代表省政府关于全省建设31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承诺,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的完成和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我省在2011年10月底,已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29479套,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06%,超额提前一个月完成国家任务。截至年底,我省各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全部落实到906个具体项目,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30760套(含租赁补贴)。其中廉租住房26398套(租赁补贴10060户)、经济适用住房13084套、公共租赁住房209045套、限价房49156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33077套。全省新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13553套,其中廉租住房3122套、经济适用住房1974套、公共租赁住房79891套、限价房4684套,各类棚户区改造 23882套。此外,我省606套"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项目稳步推进;新建1374套渔民保障性安居房项目也顺利开展。
围绕住房保障这项中心工作,我们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有效地推动了目标责任的完成。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巡查督查、定期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保障性项目的建设。二是落实资金配套、土地供应、快速审批、多渠道筹集房源等支持政策,高效能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建设与管理并重,注重提高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准入审核,促进公平分配、健全退出机制,逐步提高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
二、我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顺利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改革,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改革创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督促指导好广州、中山市试点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并吸纳国内外经验和做法,起草了《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并反复进行论证修改,数易其稿,并最终形成了该方案。方案紧紧围绕重点发展公租房这条主线,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思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房源筹集、规划、土地等配套政策支持为支撑,加快建立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的决心。
我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主要有四大亮点:一是明确了保障对象、种类、方式和标准,具有广东特色,符合广东实际。二是提出了建立申报登记、以需定建、先规划后建设、轮候保障和准入退出机制等一系列新举措。三是创新了建设模式,转变了以往政府包揽的做法,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公租房。四是强化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明确了资金保障、土地保障、规划保障和体制保障的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这个改革创新方案已经在去年12月上旬挂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11月23日提交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讨论审议,会后我们又再次广泛征求意见,现在进一步做了修改,并已经报给省政府审批,我们争取尽快印发实施。通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