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
全省民政系统截至8月18日共接收捐赠善款2.08亿元,其中省民政厅接收1.28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2298.61万元。对于接收的捐款,有定向捐助意愿的,按照捐赠人意愿落实;非定向捐助资金,将统一汇缴财政专户,统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接收的带有意向性的捐赠物资,按照捐赠者意愿进行分配和运送,非意向性捐赠物资由省上统一安排,优先解决灾区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目前,省民政厅接收的捐赠物资,已大部分运往舟曲灾区,部分物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后,转运陇南灾区。同时,省民政厅按照“进村入户、登记造册、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要求,加强救灾物资监管,确保了救灾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8月18日16时,省红十字会接收中国红十字总会、兄弟省份红十字会及社会各界捐赠救灾款物5760多万元,其中救灾款4190.41万元,救灾物资折价1570多万元,目前,省红十字会已向灾区和省卫生厅转运、移交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1535多万元。省红十字会对接收到的款物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同时,为了确保接收的物资质量合格、受灾群众使用安全,省红十字会还积极邀请药监、质检等相关部门协助开展抽检工作。
截至8月18日17时,省慈善总会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共5500多万元,已经到账款物共计4223万元,其中资金4003万元,物资折价220万元。对捐赠的资金省慈善总会分文未动,捐赠的物资除部分已运往灾区外,其余价值140多万元的物资暂存在省慈善总会物资仓库,待后发运。省慈善总会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的安排部署,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协助政府做好灾区群众安置,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