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21-02-04 |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原标题:2月4日福建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月4日,福建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请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马必钢,福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省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林英华,福建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陈励筠,福建省公安厅扫黑办主任、刑侦总队政委陈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江涛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卓少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示我省三年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马必钢,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省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林英华,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陈励筠,省公安厅扫黑办主任、刑侦总队政委陈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江涛,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感兴趣的问题。首先请马必钢副书记介绍有关情况。

  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马必钢: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今天我和我的同事们借助这个场合想向大家报告一下我省开展专项斗争3年以来的有关情况。大家都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1月23日专项斗争开始启动,至今整整3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省委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盯三年为期的总目标不放松,各级党政“一把手”立下“军令状”,各部门凝心聚力、倾力合作,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专项斗争不停滞,确保如期实现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我们这里有组数字:截至2020年底为止,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63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29起;检察机关对729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237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626件28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17人;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对4104份“三书一函”进行深入整改;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率超过99%,对扫黑除恶好评率达到了98.62%,执法工作满意率也达到97.32%,这三项指标全部创历史新高。最近我们对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梳理回顾,我们总结下来有以下的经验和体会。

  三年来,我们坚持政治引领、党政主导,全链条压实工作责任。省委和省政府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各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出战,全程真抓、深抓、实抓、细抓。

  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高站位谋划。省委在专项斗争伊始即围绕三年目标制定下发《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健全完善“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体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的配备来说,我们省也是最高的,由省委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我们省迅速搭建起“一办五组”组织架构,即扫黑办、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舆论宣传组,今天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介绍的有一办三组的同志在这里,有扫黑办、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掀起党政主导推进,部门联动配合的专项斗争攻坚态势。

  二是高标准落实。把专项斗争成效纳入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及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三是高质效督导。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各位省级领导认真落实挂钩联系制度,每位领导同志挂钩一个设区市或者是挂钩一个重点县市区,多批次组织督导组赴重点地区开展实地督导。充分发挥被督导地区“主战场”作用,全省前两批重点推进地市到现在为止都如期“脱帽”,均在全国、全省专题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三年来,我们坚持精准出击、除恶务尽,高强度打击违法犯罪。全省公安机关围绕线索核查、案件收网等重点,深入推进8个“清朗”系列行动,运用领导领办、挂牌督办、提级查办、异地交办等硬核措施,持续掀起凌厉攻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有关数据统计,福建省各项侦查打击战果排名居全国前列,全国扫黑办下发的348条线索全部核查完毕,136名“百日追逃”“逃犯清零”行动目标对象也全部缉拿归案,特别是从巴西、多米尼加、圭亚那等几个南美国家引渡回来的逃犯均为全国首例战果。

  同时,我们把扫黑除恶与打击群众最恨、最烦、最怨的违法犯罪问题结合起来。比如说,厦门市探索“大数据+扫黑除恶”做法,开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共打掉31个网络涉恶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188名,得到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的肯定和推广。泉州市开发扫黑除恶大数据智能感知分析平台和“六清”行动信息化管理系统,发挥排查核查专业队和行业领域6支排查小分队作用,梳理串并各类线索,共摸排收集涉黑涉恶线索4800多条。龙岩市多次开展涉诈犯罪嫌疑人抓捕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完成“三个100%”目标任务,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联席办第一督导组充分肯定。

  三年来,我们坚持依法办案、打财断血,严要求办理黑恶案件。省直政法各个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涵盖证据收集、财产处置、认罪认罚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案件办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省扫黑办挂牌督办53起涉黑涉恶案件,到目前为止已顺利审结51起,另外两起还在办理过程中。一批案件被全国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典型案例汇编。最近新闻界的朋友们可能也关注到,上个月福州市和宁德市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两地的警方联手侦办,福州市和宁德市两地共同办理的影响比较大的福州毛仁春案件,在全国扫黑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了发布。同时,我们坚持既查涉黑涉恶案件又查“黑财”,既打显性“浮财”又查隐性“暗财”,既坚决打掉黑恶组织经济基础,又切实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打财断血攻坚行动,推动资产查扣额大幅提升,在专项行动中,全省一共查封、扣押、冻结的涉黑涉恶财产达277亿元,执行到位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福州福清的“林氏父子”案分阶段开庭审理模式在全省法院推广,相关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介。在办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张用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检察机关在起诉时单列案外人非法获取的504万元涉案财产并提出追缴建议的做法具有首创意义。漳州市在全国首创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做法,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推广;漳州市还专门成立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有效破解了律师与政法机关的沟通难题。三明市组建市级网络生态治理中心,构建起“事业+产业”的网络生态治理模式,成功打掉涉案金额超过10个亿的境外赌博犯罪集团,这个成效也得到了公安部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起“银警联动直通名单责任人制度”,全省首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跟案执行”机制,实行“三公开两监督”执行新模式,实现黑财应缴尽缴、应判尽判。

  三年来,我们坚持协作协同、惩腐打伞,强有力深挖腐败分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实打实、硬碰硬和科学精准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打好打赢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与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出台“三同步”“四项协作”“五个联合”等机制,开展线索集中核查“三筛三不放过”、联合挂牌督办、蹲一点带一片,推进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省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协作机制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上级机关推广肯定,“惩腐打伞”质效居全国前列。我们还将“打伞破网”与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开展新时代政法战线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福州市持续开展“惩腐打伞专项攻势”行动,督促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制度落实,对已侦办的“见黑不见伞”、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开展二次阅卷核查,连续三年实现全市新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全覆盖,涉黑组织打击数福州市居于全国各个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前列。厦门市深化纪法和行刑衔接,摸索形成的“双专班”联合办案经验做法,创新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协同攻坚等多个机制被全国扫黑办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南平市在办理翁其耀涉黑案中,违纪查办组工作专班全面梳理该组织“套路贷”的犯罪资金运用和非法所得往来情况,排查出92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龙岩市曝光10批18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清风龙岩”微信公众号通报专项工作成效,释放绝不姑息的强烈信号。

  三年来,我们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多领域整治行业乱象。把“行业清源”作为决战决胜的重要战场,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同向发力,以“三书一函”整改为牵引,出台“1+10行业整治方案”,着力构建10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和政法机关处置双向联动的工作格局。省纪委监委召开整治“1+X”监督工作座谈会,督促各牵头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行业清源”;针对全省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较为突出的问题,分别向省教育厅党组、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发送纪律检查建议,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刀下见菜”。省委组织部研究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对村“两委”候选人资格逐个进行审查,并清理出涉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153名。公安机关加大农村黑恶势力打击力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一共打掉了农村涉黑组织66个、涉恶组织400个。

  省自然资源厅制定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参考标准,列举多种违法犯罪可移送情形,该做法被全国扫黑办简报刊载,得到自然资源部推广。省住建厅创新监管手段,于2018年起全面推行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截至去年底,全省近2.3万个招标项目通过省电子平台实施线上监督,发出整改意见书5380份。省交通运输厅建立起全省统一的省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把重点车辆全面纳入动态监管,全省车辆入网率达100%,已16次位居交通运输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全国前列。省卫健委联合省发改委等8个部门制定规范护理服务业指导性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同步发力严惩“黑护工”,得到国家卫健委的肯定并在全国卫健系统扫黑除恶推进会上做经验交流汇报。

  三年来,我们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方位凝聚社会合力。我们认为扫黑除恶是“国家行动”,也是“民心工程”,要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出台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大幅提高群众举报奖励标准,设定举报奖励金每月集中发放日和季度集中宣传日,全省共发放举报奖励金661万元,凝聚起全社会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磅礴力量。省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宣传“排头兵”作用,在省市主流媒体开设“扫黑除恶福建在行动”专栏,营造全民参与扫黑的浓厚氛围。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四督导组到福建来,对福建省宣传系统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泉州市拓宽网上线索举报方式,公安机关在“泉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专门开通举报平台,并联合财政局制定群众举报奖励办法,截至2020年底共发放举报奖励金139万元,位居全省第一。莆田市构建“报、台、网、微”与“市、区、镇、村”多维度、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共组织开展联合采访2场次,举办主题晚会11场次,刊播相关报道1844篇。宁德市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扫黑除恶专栏专题,主办“奋斗吧,闽东政法追梦人”主题晚会,弘扬蕉城区公安局扫黑办主任“时代楷模”杨春同志等一线干警先进事迹,用英模的先进事迹感染群众,用英模的精神力量鼓舞干部。

  专项斗争有期限,扫黑除恶无穷期。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决策部署,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打好除恶务尽歼灭战,打好源头治理持久战,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特别是对尚未办结的案件、尚未归案的逃犯、尚未处置完毕的涉案财产,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我们将进一步谋划具有福建特色的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机制,围绕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等“六建”工作,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更饱满的斗争精神、以更高强的斗争本领,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最后,我代表省扫黑办的全体同志,对今天在座的媒体朋友参加今天这场新闻发布会,也借助这个机会对各位媒体朋友及其所在的新闻媒体3年来对我们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支持,全方位地进行宣传报道,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在今后的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的阶段,我们的工作能够继续得到各个媒体,得到各位媒体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谢谢大家!

  卓少锋:

  感谢马副书记的介绍与发布。现在请林英华庭长介绍有关情况。

  福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省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林英华:

  现在介绍龙岩新罗林文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个案件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2019年11月19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林文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1年以来,以林文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方式,通过实施一系列有组织违法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管理秩序。这个案件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组织架构严密,暴力特征明显。2011年林文金刑满释放后,陆续网罗30余名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受其领导、听其指挥,并通过公司入股、发放工资、安排工作等形式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和管理,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先后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44起,社会影响恶劣。

  二是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为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一方面通过强揽工程、排挤其他工程队,对新罗区东山板块土石方工程形成非法控制,从中非法获利2023万余元;另一方面强势介入新罗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垄断瓶装液化气市场价格,强行将新罗城区液化气市场的价格由5500元/吨提高至7000元/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充当“地下执法队”,聚敛隐匿“黑财”。该组织成立后,充当“地下执法队”,采取聚众造势等方式争抢新罗区“浙商物流停车场”经营权,插手他人经济纠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大量聚敛“黑财”,并采用洗白“挂名”等方式隐匿来源去向。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及个人显性“浮财”即包括房产5处、店面14间,车辆3辆、挖掘机2台,银行存款66.38万元。

  二、案件办理经验做法。一是整体部署,强化组织引领。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确定为第三批挂牌督办案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指导承办法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由院长挂帅的专案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确保案件妥善审理。一审新罗区人民法院成立包括案件审理、押解警戒等五个专项小组,保障庭审顺利推进。

  二是整体联动,构建严惩合力。一审法院依法组建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大合议庭审理该案,充分凸显司法的人民性。案件审理过程中,调配工作专班,建立日常摸排线索、审前建立预案、审判严格把关、案后司法建议的涉黑涉恶案件全流程审判机制,实现案件审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创新机制,确保审判质效。福建法院聚焦庭审实质化改革,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开创分阶段分程序庭审模式,在林文金案中得到有效运用,保质加速推进案件审理。林文金案32名被告人涉及违法犯罪44起,全案卷宗121册,通过充分用好庭前会议,分阶段分程序推进庭审,促进多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用时两天半即顺利完成法庭审理,形成31.8万字的判决书,并于28天内结案。

  四是重拳出击,深挖彻查“黑财”。林文金案移送执行标的退赔489.63万元、罚金81万元、没收9人部分或全部财产。执行专班用足措施,全面查控,深挖“隐财”,共查封房产16处、扣押汽车11辆、挖掘机2台、冻结股权15宗、查封采矿权1宗等,现已执行到位7184万余元,并对林文金违章建设的别墅1幢及店面14间,全部进行拆除。

  五是标本兼治,推进综合治理。林文金案在深挖彻查与源头治理上同向发力,共向龙岩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等5个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促进龙岩市在液化气市场管理、弃土市场建设等多领域进行规范,将新罗城区液化气价格由林文金涉黑组织控制时的7000元/吨降至5000元/吨,该系列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真正做到边打边治边建,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效果。

  卓少锋:

  感谢林庭长的介绍与发布。现在请陈励筠检察官介绍有关情况。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陈励筠:

  我介绍一下福州闽侯黄恒銮案件的情况。2019年5月10日,闽侯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黄恒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相关涉案财产予以追缴、没收。2020年4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黄恒銮于1996年开始担任闽侯县鸿尾乡奎石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其利用强势地位获取控制当地多个经济工程项目,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开始了“以政护黑”“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犯罪道路。2010年9月,被告人黄恒銮将曾犯抢劫罪、绑架罪刑满释放的被告人张华昌收入麾下,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黄恒銮为组织领导者,其儿子被告人黄锋、刑满释放人员张华昌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分工明确,形成三条违法犯罪线路:第一条线路,通过发放高利贷、组织讨债等,实施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二条线路,经营赌场,实施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线路,通过插手工程项目,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黄恒銮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把持基层政权,违规发展党员,操纵村党支部支委选举,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利用组织强势地位承揽工程,操控当地工程建设行业;长期在福州一带操控赌场放贷业务,通过有组织地暴力或软暴力讨债造成多名欠债人被该组织成员威胁、殴打,甚至变卖房产偿还高额利息和债务;在公共场所公然纠集上百人持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掩盖犯罪行为、逃避法律追究,被告人黄恒銮还多次指使组织成员及他人顶替骨干分子接受处罚,严重扰乱司法秩序。

  二、案件办理经验做法。一是坚持引导取证与财产清查同步。闽侯县检察院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同时,及时引导、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财产实行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迅速、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共查封、扣押、冻结房产、车位、车辆、公司股权等估值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

  二是坚持打击与保护兼顾。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打财断血”和依法保护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做到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又切实保护涉案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民营企业犯罪行为的同时,注意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一般违法与犯罪行为、涉黑成员与一般企业管理者。对于涉案民营企业其他股东的股权,经查实与犯罪组织、犯罪行为没有关联的,依法不作冻结,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对没有参与涉黑犯罪的涉案股东,分案起诉,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判处缓刑,得到法院支持,避免了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被长期羁押而影响企业经营。同时,加强对涉案民营企业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保障其依法平等行使诉讼权利。

  三是坚持“扫黑”与治乱并重。主动延伸办案职能,深入剖析黑恶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相关林业面积虚假鉴定意见,直接导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头目逃脱刑事追究的问题,闽侯县检察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引起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促成全省司法鉴定行业采取措施有效整顿,从源头上防范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简报转发推广。谢谢,我就介绍到这里。

  卓少锋:

  感谢陈检察官的介绍与发布。现在请陈重政委介绍有关情况。

  福建省公安厅扫黑办主任、刑侦总队政委陈重:

  我介绍的是宁德福鼎张申龙案。张申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也是省公安厅包案负责、挂牌攻坚的重点案件。2021年1月28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张申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十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我省公安机关通过研判警情,发现一个新业态“套路贷”黑恶犯罪组织,经缜密侦查、统一收网,成功抓获张申龙等14名涉黑组织成员,此案系我省首起网络“套路贷”涉黑案件。我省公安机关已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以张申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该涉黑组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组织形态隐蔽。该组织先后开设18家小额网贷公司,对外借助合法外衣、掩盖非法放贷实质,对内通过公司化模式管理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层级结构明确、隐蔽性较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二是犯罪手段翻新。该组织采取纯网络、非接触式“套路贷”犯罪手段,在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后,诱使被害人网上借贷,依托18家放贷公司,对被害人采取“转贷平账”“借新还旧”等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被害人一旦无力还款,就以电话侮辱、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反复敲诈盘剥。三是社会危害面广。该组织累计放贷金额2亿余元,被害人遍及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恶意垒高的巨额欠款和长期“软暴力”滋扰下,许多被害人精神崩溃、变卖家产、家庭破裂,该组织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二、案件办理经验做法。一是坚持高位统筹推进。创新运用“省厅盯办、地市主办、县区协办”超常办案模式,省公安厅主要领导亲自指挥案件侦办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宁德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督办,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百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班,全力推进专案侦办工作。

  二是坚持全面调查取证。追查上千个账户资金流向,从中锁定涉案放贷公司,深挖出幕后人员、组织脉络以及整体架构。克服疫情影响、跨地办案等诸多方面困难,远赴吉林、四川、云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登门走访,打消被害人心理顾虑,推动配合调查取证。在搜查中,全面收集传统证据,注重固定电子证据,同步开展勘验取证,夯实证据体系。

  三是坚持精准打财断血。注重多方施策,通过全链条核查涉案财物的流转轨迹,深挖彻查其来源、权属、价值等情况,认真制作、随案移送涉案资产清册,有效防止抽逃、隐匿涉案财物。全案共查封房产16套、车辆13辆,冻结银行账户资金200余万元,总资产折算约5500余万元。

  四是坚持延伸系统治理。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向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行业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38份,推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监管。同时,组建11支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小分队,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及村居,讲解、提示网络黑恶犯罪案例及识别防范手段,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及防范能力。

  卓少锋:

  感谢陈政委的介绍与发布。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自报身份。现场答问现在开始。

  工人日报记者:

  据介绍,林文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判决生效后移送执行标的达数千万元,办案机关是如何做好涉案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林英华:

  林文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生效后,共移送执行标的退赔489.63万元、罚金81万元、没收9个人部分或全部财产。针对该案涉案财产复杂、执行标的大等难题,办案机关高度重视该案“打财断血”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专项执行行动,指派院领导带队组成执行专班,以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做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清查、处置涉案财产同步进行,现已执行到位7184万余元,实现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与“打财断血”并重的实际效果。

  主要做法有以下五点:一是全面查控,用足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对被执行人存款、证券、股权等财产进行线上查控,到房管、车管、公积金等部门开展调查,对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走访、搜查,向被害人(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前往被执行人服刑地点进行提审,绝不放过一丝“黑财”线索。共查封房产16处、扣押汽车11辆、挖掘机2台、冻结股权15宗、查封采矿权1宗等。

  二是延伸调查,争取配合。积极做好被执行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家属主动向法院说明财产情况,配合履行生效判决内容。家属主动交出汽车8辆,代为缴纳罚金41万元、履行保证金200万元、3处共有房产份额价值55.77万元。

  三是联合执法,不留死角。林文金违章建设的别墅1幢及店面14间不具备合法手续,无法处置变现。在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城市管理局、龙门镇政府积极配合下,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林文金违建的别墅、店面全部进行拆除。

  四是网拍给力,“黑财”变现。为彻底扫清“黑财”,办案机关将林文金等人名下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在淘宝网公开司法拍卖,成交房产6处、汽车11辆、挖掘机2台、股权2宗,变现1619万元。五是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办案机关认真组织分析研判,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物与企业资产。例如在执行应收工程款、货款过程中,仔细甄别出相关企业被涉黑组织强制“借名”、执行货款包含应纳税额等具体情况,就涉税问题与税务机关多次进行协调,从“黑财”中扣划、追缴税款74万余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新华社记者:

  据了解,张申龙案是一起网络“套路贷”涉黑案件,请问群众应当如何识别与防范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陈重:

  常见的“套路贷”手法有伪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流水假象、故意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借款、软硬兼施侵占财产等。以该案为例,该组织先后成立18家网络放贷公司,以发布“低利息、免担保、快速放款”等虚假广告为诱饵,广泛招揽被害人借款。假借信息审核为由,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照片、手机通讯录、手机通讯详单等,为后续“软暴力”催收做准备。随后,强行扣除高额“保证金”“砍头息”“展期费”等各类费用,例如借款人一般需转回账面借款金额的30%钱款作为“砍头息”,实际到手金额仅为账面借款金额的70%,并在合同中虚增与“砍头息”金额一致的借款作为“保证金”,以此伪造资金走账流水。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后,诱使被害人到旗下其他公司签订更大额的借款合同进行“以新还旧”。对逾期未还款的被害人,该组织通过电话或微信进行辱骂、威胁、恐吓,并编造借款人父母死亡借钱出殡、编辑死婴图片、灵堂花圈图片、裸体图片等侮辱信息不间断骚扰被害人及其亲友,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利息。

  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群众:一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切勿盲目攀比,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二要时刻保持清醒,抵制诱惑,不要轻信网络平台“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宣传广告,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切勿将身份证、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三要及时报警,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陷入“套路贷”,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以至于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通讯录音、催收短信等。

  法治日报记者:

  据介绍,在办理黄恒銮涉黑案过程中,你们深挖“案中案”,查处了一起司法鉴定人员包庇案,促成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的专项对照检查。请问你们是如何发现这起“案中案”线索,又采取了哪些措施促成行业检查的呢?

  陈励筠: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注重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业治乱齐头并进,通过强化诉讼监督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审查,最大程度挖掘案后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书面审查与调查核实相结合,通过介入侦查,有针对性讯问犯罪嫌疑人,走访司法鉴定中心,发现相关鉴定人员存在冒用他人鉴定资质、缩小GPS走位、套用征地红线图将非法占用林地鉴定面积缩小等行为,直接导致该组织头目逃脱刑事追究。检察机关及时协调召开检警联席会议进行研判,督促侦查机关对非法占用林地的犯罪事实以及4名涉嫌包庇的鉴定人员立案侦查,并将从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了1名公职人员。

  二是重监督,大力提升检察建议刚性。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司法鉴定管理问题提出的检察建议抄送福州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司法厅司鉴处责令相关司法鉴定中心暂停林业物证鉴定业务,认真进行整改。同时,检察机关联合福州市司法局,帮助相关司法鉴定中心梳理管理漏洞、优化岗位职责、研究整改方案、跟踪落实整改,延伸办案效果。

  三是重实效,努力净化司法鉴定环境。福州市公安局专门发文通报此案,要求所属各单位在办案中,加强对司法鉴定意见材料的把关审查。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行业专项对照检查,组织开展学新思想、比政治素质、比履职能力、比纪律作风“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有效提高鉴定队伍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并结合检察建议制定行业整顿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彻底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记者: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举措。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十个重点行业领域之一,我省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下一步有何工作打算?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江涛:

  根据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们从去年6月至9月,由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省公安厅共同牵头,在全省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把专项整治作为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的重要战场,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推动金融放贷行业秩序持续优化。

  我们主要有三方面的做法:

  一、重谋划抓统筹,全面部署推进。我们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在线索摸排、乱象整治、监管打击、依法严惩、宣传发动、综合治理等6方面定目标、提措施、明责任;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机构开展督导,压紧压实责任;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地方金融领域行业治乱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将扫黑除恶纳入对下级单位和金融机构业绩考核。

  二、严监管清源头,大力整治行业突出问题。

  一是大力整治“套路贷”“非法校园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公安厅牵头开展“套路贷”“非法校园贷”整治,组织对金融机构、交易登记、校园领域、诉讼环节等11个领域开展排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整治“非法校园贷”6项措施,建立情况报送和监测处置机制;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组织召开资金监测交流会、印发风险提示,指导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健全监测体系。

  二是持续整治网贷风险。福建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开展网贷风险整治。到去年末,我省实际运营的网贷机构已清零,有存量业务的仅剩1家;剩余借贷余额2.19亿元;出借人数约3700人。

  三是全面加强账户监管。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印发通知,要求银行全面停止开户数量考核,严格管理账户中介或代理网点开户,推进人脸识别等生物验证身份应用;对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账户较多、风险较高的23个银行网点停止1-6个月的新开户业务。

  四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通知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部署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双随机”抽查、年审,公告注销69家融资担保公司及典当行。五是全力协助“打财断血”。督促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有权机关开展资金追踪、缴财挽损的同时,深挖涉黑洗钱线索并依法移送。

  三、广宣传善引导,满足合理信贷需求 。一是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银行网点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的辨识预防能力,引导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借贷,同时鼓励公众自发参与防范打击金融放贷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二是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在合理控制杠杆水平并确保贷款用途真实性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不同群体的合理信贷需求,持续压缩非法金融放贷空间。去年末,全省在扣除个人购房贷款后的个人消费贷款同比增长15%,个人短期经营性贷款同比增长42%。

  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继续加强协调配合,持续深化金融放贷行业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卓少锋:

  感谢江副行长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媒体朋友们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相关部门联系,再进行深入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司马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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