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举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2017-04-12 | 来源: 华龙网

  原标题: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4月12日,重庆举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重庆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肖文军,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杨建,重庆市高法院民三庭庭长喻志强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王亚: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的发布会。

  现在我们进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肖文军同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杨建局长,市高法院民三庭庭长喻志强同志发布有关情况。

  下面,首先有请肖文军副主任发布市政府口岸办加强口岸管理工作,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有关情况。

  重庆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肖文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口岸办就加强口岸管理工作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发布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市政府口岸办职能

  市政府口岸办全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是全市口岸综合管理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并负责协调全市口岸开放审查报批,统筹落实口岸查验设施建设、改造等工作;二是负责统筹协调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等口岸管理部门及机场、铁路、港口等口岸单位,联动协作,服务重庆国际贸易的发展;三是负责全市口岸信息化建设建设工作,牵头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重庆目前四个国家一类口岸有三个即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重庆港水运口岸、团结村铁路口岸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

  二、如何为重庆自贸试验区服务

  这次国务院批复的重庆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有6个方面20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其中,市政府口岸办涉及到大约有7项任务和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结合口岸办职能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实现贸易便利化。“投资贸易便利”是自贸试验区一项重要建设目标,也是市政府口岸办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措施就是加快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设。当前,我们正按照国家口岸办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力推进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二是提高通关效率,增强口岸辐射功能。我们将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强化对自贸试验区内现有口岸的考核管理,按照“三互”大通关要求,积极为口岸管理部门协同作业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改进通关服务、提高通关效率、改善通关条件,促使这些口岸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通关效率得以提高,真正实现进出口贸易立足重庆、辐射周边。

  三是加大统筹协调,扩大口岸开放力度。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口岸办的支持,大力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已纳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果园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和团结村铁路口岸正式批准工作,并加快自贸试验区内进口粮食、肉类等指定口岸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开放。

  四是加强口岸信息化,支撑多式联运发展。通过健全完善口岸信息化建设,畅通自贸试验区内物流节点,真正形成覆盖铁、公、水、空多式联运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

  五是畅通物流通道,促进对外自由贸易。充分发挥重庆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的优势,畅通向东、向西、向南的国际物流大通道,东向加强和上海口岸的互通,畅通水运进出口通道,西向加强和新疆口岸并延伸到中亚、欧洲沿线国家口岸互通,畅通“渝新欧”铁路进出口通道,南向加强和广东、广西、云南口岸并延伸到南亚国家的口岸互通,畅通公路进出口通道。

  这五个方面作为口岸办发挥口岸管理协调职能的服务自贸试验区的五项主要工作。

  三、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项目建设情况 

  (一)国际贸易口岸通行过程中突出问题

  1.标准不一、重复申报。企业在报关报检通关过程中,由于相关口岸管理部门及单位都有自己的行业标准和要求,同一内容的申报资料,既要分别向多个部门同时申报,还要根据不同部门的要求准备资料,重复申报、多方跑腿,浪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2.系统繁多、互不联通。参与国际贸易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企业都有自己的系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涉及国际贸易的系统大约有近40个,分属于9个部门(不包括外贸企业自己的系统),这些系统功能大体相似,比如说申报,每个平台公司,每个园区的系统都有申报的功能,但是这些系统功能相似,但互不联通,既重复建设浪费资金,同时也给企业也带来很多麻烦,要花很多精力对接这些系统。

  3.信息不畅、效率低下。在进出口贸易全链条中,涉及到企业、代理、口岸管理部门、口岸单位等很多环节,而这些企业、部门之间由于系统不互联互通,信息闭塞,数据不共享,形成信息孤岛,环环不扣,很多工作依靠人工手动,效率低下。

  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贸易便利化,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积极地想办法,下功夫提高通关效率。尽管目前重庆的报关报检的效率,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关键的不是申报这个环节,更重要的是如何提高通关效率,集中体现在流程的协作,信息的沟通和数据的交换。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已经想了很多办法,提高了他们自身的报关报检的效率,但是在整个国际贸易环节当中,10%可能在报关报检部分,90%是在物流协同部分。所以要真正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更重要的还是怎么推进系统整合、物流协作、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概念

  按照联合国相关规则,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申报人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相关要求的标准化的单证和相关电子信息,口岸管理部门通过这一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并将处理结果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给企业。简单地说“单一窗口”就是一个应用平台,或者一个应用系统。这种模式也就是自贸试验区提出“一口受理,同步审批”的“一站式”高效服务模式,改变当前国际贸易通关过程中的“多口受理,逐步审批”现象,它的目的是优化通关流程、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真正实现贸易便利化。“单一窗口”应该是自贸试验区内非常重要的国际贸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展情况

  1.科学制定方案。去年,由市政府口岸办牵头,重庆海关、重庆检验检疫局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科学制定了《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1+N+X”的建设方案,确定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不断迭代的发展思路,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并得到了国家口岸办的高度认可。

  2.严格执行政策。“单一窗口”建设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很多,政策性非常强,在国家口岸办的统一部署下,明确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建设内容,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严格执行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的前提下,我们主要是做好需地方层面完成的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和口岸特色应用四个方面的功能建设。

  3.突出工作重点。依据国际规则,“单一窗口”要达到的效果,它不是一蹴而就的,会随着国际贸易发展变化而不断地升级换代。当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这项工作做得较好的新加坡,到现在已经建设了20多年,经历了8个版本的升级换代。

  所以说当前重庆“单一窗口”还是一个起步阶段,在当前这个起步阶段重点是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系统整合。我们将把分散到全市各个部门涉及国际贸易方面的系统全面整合到“单一窗口”上,彻底改变系统繁多却又不互联互通的现状。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当前这是我们一个重要的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加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和协作,切实优化通关环节、打通物流节点、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加强信息汇集。“单一窗口”通过系统的整合,把散落在各个企业(生产企业、贸易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代理机构)、口岸单位、口岸管理部门的信息归集起来,形成可以多边交换的数据共享池,彻底打破过去的信息孤岛状况,实现国际贸易的电子信息化。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下一步市政府口岸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挥好口岸管理服务职能,以“单一窗口”建设为重点,努力创造条件,提高贸易便利化,积极为重庆自贸试验区的发展,为把重庆建设成为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口岸高地和内陆开放高地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王亚:

  谢谢肖主任的发布。

  接下来,我们有请杨建局长发布市公安局准备于近期推出的14项助推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出入境政策措施的相关情况。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杨建:

媒体朋友们,上午好!

  我们公安出入境在群众的眼里是公安的窗口,政府的形象,在外国人的眼里则是重庆的窗口,中国的形象,所以出入境每次推出的优惠政策或者每一项便民利民的举措,都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焦点,当然也是各位媒体朋友们非常关心的热点。所以说在此也代表出入境管理部门向这么多年一直关心、支持、帮助、关爱出入境工作,出入境这个团队和这个警种和出入境事业的各位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此,我就市公安局拟于近期出台的助推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出入境配套政策措施作一个简要介绍。实际上准确而言,这也算是一个给我们媒体朋友们做一个预宣传。

  随着中新示范项目、高新自主创新区、自贸试验区等相继落户重庆,为了更好服务这些重点园区(项目)建设,进一步吸引聚集外籍人才,市公安局认真谋划,积极作为,全力争取公安部倾斜支持,准备于近期推出14项助推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重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其中有7项是公安部复制推广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在2015年以来试点效果较好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另7项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积极向公安部争取支持,准备同时配套推出的出入境便利措施,旨在着力打好政策组合拳,营造优质高效的出入境软环境。

  市公安局近期准备推出的这14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紧扣人才要素,契合自贸试验区主体定位、功能特点和实际需求,从释放出入境政策红利,充分挖潜提质增效,坚持市场化原则和灵活性原则,积极助力引才引智等角度,主要服务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长期在华工作外籍人员等4类群体,具体涉及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多层面的出入境优惠政策和便利性服务举措,这次可谓是改革力度大、受众范围广、亮点措施也非常实,因为具体措施还没有正式推出之前,我现在给大家主要地介绍一些亮点的部分:

  一是授权自贸办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放宽永久居留准入标准,而且推荐权由省部级单位直接下放给自贸办,向海外高端人才释放强烈的引才信号;

  二是以工资和税收为标准建立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坚持市场配置、市场评价的外籍人才引进机制,给予用人主体更多的自主权;

  三是为外籍华人在华居留和永久居留提供更多便利,以激发他们的归属感,特别是对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渝工作的外籍华人降低了申请永久居留的门槛;

  四是在签证政策方面对外国留学生在渝创新创业和外国学生来渝实习提供优越的政策利好和孵化支持,有利于促进产学链全球延伸;

  五是为长期在华工作外籍人员提供居留便利,优化入出境和停居留政策,以满足其便利通关和稳定的居留预期;

  六是为外籍人才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简化申请手续等。特别是有助于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因为出入境管理属中央事权,按公安部要求,我们近期准备推出的这些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市场化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工资性年收入及纳税标准,这些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来说的,需会同重庆市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报公安部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我们市公安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密切协作,充分沟通,拟定具体实施标准和细则,待报公安部审批后,最迟在5月落地实施。届时,我们再向媒体朋友们公布详细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并逐条向大家解读。

  这即将推出的14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既是我们公安机关创新驱动发展,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落点,更是我们认真贯彻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和延伸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进人才智力资源职能作用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可以预期,这14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渝发展,激发外籍华人创新创业热情,支持外籍青年学生创新创业,而且对重庆市进一步吸引聚集外籍人才,助推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重庆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王亚:

  谢谢杨局长的发布。最后我们有请喻志强庭长发布市高法院服务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

  重庆市高法院民三庭庭长喻志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之时,非常荣幸受邀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重庆法院各项工作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借此机会,向各位朋友通报重庆法院服务自贸试验区的相关工作。

  一、切实增强为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司法的作用不可或缺。重庆法院主动融入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进程,积极做好司法应对,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回应中外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依法打击涉自贸试验区的刑事犯罪、监督和保障政府在自贸试验区内依法行政,为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和保障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意见。重庆法院遵循《意见》的精神,坚持立足本地实际,开展以下工作:

  (一)公正高效审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高度关注新类型纠纷

  加强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紧密相关的金融、投资、融资、融资租赁等相关纠纷,保障交易安全;依法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好跨境贸易、对外担保、独立保函、股权转让等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好平行进口、贴牌加工、涉跨境电商等知识产权案件,鼓励自主创新。

  积极行使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打击涉自贸试验区的刑事犯罪。打击破坏自贸试验区建设、滥用自贸试验区特殊市场监管条件进行的犯罪,维护自贸试验区社会稳定及市场秩序。依法惩治涉自贸试验区的走私、非法集资、逃汇、洗钱等犯罪行为。

  积极行使行政审判职能,监督与保障政府在自贸试验区依法行政。支持和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服务模式,依法行政;对审理涉自贸试验区建设行政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反馈,促进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完善。

  (二)成立重庆市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

  在设立重庆自贸试验区之前,重庆法院未雨绸缪,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于2014年2月设立了中国首个跨区域管辖、“三合一”且可以受理部分专利纠纷的基层专业法庭--重庆市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893件,审结4618件。法庭按照“用创新的方法保护创新”的要求,服务两江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率先实行跨区域管辖与“三合一”,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受理渝北区、江北区、北碚区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率先探索知识产权审判的繁简分流,制定简易程序审理指南,对相关案件减化裁判文书格式;率先探索专家陪审,挑选各领域相关专家担任法院的“技术顾问”。

  法庭各项工作受到上级高度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省市学习、借鉴重庆建设专业知识产权法庭作法。为更好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批复同意,重庆市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将进一步扩大集中管辖的范围,统一受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三)统一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管辖及裁判标准

  针对自贸试验区成立后,市场主体对商事仲裁、涉外仲裁需求增加的实际,为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统一仲裁司法审查的裁判标准,重庆高院印发了《关于统一受理相关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通知》,将涉及商事及涉外商事仲裁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统一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涉外商事审判庭)审查,实现了涉外及国内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归口管理。

  同时,注意正确认定仲裁协议效力,规范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充分尊重当事人对仲裁的约定,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相互之间约定商事争议提交域外仲裁的,不应仅以其争议不具有涉外因素为由认定相关仲裁协议无效。在以前的实践当中,虽然在自贸试验区这些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也好,因为它在我们这里注册的,主体上并不具备涉外的因素,以前实践中只要不涉及涉外因素,不能申请域外仲裁。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约定在内地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的,可以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通常所说的仲裁是仲裁机构,比如说重庆仲裁委所作的仲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依法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为自贸试验区提供司法保障的改革举措,确保改革举措的探索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注重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积极支持政府职能转变,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识自治,维护交易安全。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重庆法院自身的司法实践,积极配合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主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

  二是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我们将认真研究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地的成功经验,根据重庆自贸试验区及重庆法院实际,结合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对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机制进行前瞻性设计。通过建立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突出涉自贸试验区审判的专业特征,并在审判职能设置、法官遴选和培养、内部运行管理等各方面匹配自贸试验区发展建设的特殊需求,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及时总结可复制经验。加强审级指导与前瞻性研究,及时了解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受理数量、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总结各类案件在立案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等环节的审判经验,为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提供统一的裁判指引,促进法律适用的规范统一,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经验。

  各位朋友,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举措。重庆法院将立足于重庆自贸试验区的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自贸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我们由衷地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关心支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推动重庆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同时,注意正确认定仲裁协议效力,规范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充分尊重当事人对仲裁的约定,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相互之间约定商事争议提交域外仲裁的,不应仅以其争议不具有涉外因素为由认定相关仲裁协议无效。在以前的实践当中,虽然在自贸试验区这些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也好,因为它在我们这里注册的,主体上并不具备涉外的因素,以前实践中只要不涉及涉外因素,不能申请域外仲裁。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相互之间约定在内地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有关争议进行仲裁的,可以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通常所说的仲裁是仲裁机构,比如说重庆仲裁委所作的仲裁。

  王亚:

  谢谢喻庭长的发布。下面,大家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问。

  重庆晨报记者:

  想问一下口岸办的肖主任,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项目实施,现在是什么进展情况,有没有具体上线的时间表?

  肖文军: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单一窗口”的关心。按照国口办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是2017年要完成的一项任务,这项工作也纳入到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单一窗口”项目招投标工作,整个工作可能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全面实施摸底调研,把涉及到国际贸易环节的各个相关的部门、单位、企业的需求做一个全年摸底调研。根据这个需求调研以后,再制定一个方案,这是第一阶段工作调研,目前已经全面进行摸底调研,预计完成时间5月1号以前完成摸底调研。

  第二阶段系统的设计。初步时间8月份以前完成系统的设计建设。

  第三阶段是9月份,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运行。正式上线是在10月份。

  王亚:

  谢谢肖主任的回答,请继续提问,好,如果没有继续提问,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为止。

  媒体朋友们,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在重庆的对外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推动重庆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希望大家能够运用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充分报道,为重庆挂牌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李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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