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2015-06-26 | 来源: 首都之窗

  时间:2015年6月25日

  简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坚持和强化首都战略定位,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近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先照后证”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先照后证”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此次北京市“先照后证”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全面系统向大家介绍北京市此次改革的背景意义和工作安排,权威发布和解读有关改革政策的信息。

  徐和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北京市工商局联合举办的北京市“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我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徐和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坚持和强化首都战略定位,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近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先照后证”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先照后证”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北京市“先照后证”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全面系统向大家介绍北京市此次改革的背景意义和工作安排,权威发布和解读有关改革政策的信息。出席今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晓文,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异,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况旭。

  下面首先请北京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况旭解读“先照后证”改革的相关政策。
 
  况旭: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先照后证”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的重要举措。“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商事制度改革最为核心的内容。改革前,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接近200项,涉及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数量约占全部主体的15%。国务院从去年7月起,先后确定了近150项“先照后证”事项,将80%以上的照前审批事项调整为照后审批或直接取消,仅保留了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小部分事项。这次改革市场门槛降低。“先照后证”改革不是简单的办照和审核审批顺序时间上的调整,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的改革。改革实质是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格局的重构,将对政府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流程带来重大调整,涉及部门广,推进难度大。市政府从去年开始部署推进这项工作,对改革可能产生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了认真思考,针对证照衔接、信息共享、后续监管等核心问题做了充分研究,在借鉴外省市相关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目的是以 “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改革过程中衔接缝隙最小、管理风险最低,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先照后证”改革的本质是在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同时,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的重构,促使政府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重点是切实做好改革后的部门衔接、信息共享、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为此,北京市研究确定了“一个平台、两个闭环、三个机制”的工作模式。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这一平台,构建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统一公示机制,在工商部门与许可审批部门之间形成信息交换闭环,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形成信息传递闭环,从而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地统筹起来。“双向告知”是指工商部门将需要办理的后置审批事项告知办照市场主体、将新登记企业的相关信息告知相关许可审批部门;“数据比对”是指通过对企业公示的信息和许可审批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掌握有照无证经营行为,通过及时披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等方式强化管理;“统一公示”是指依托企业信息网“集中归集、统一公示”证照和监管执法信息,以便社会公众查询。

  具体地讲,《实施意见》围绕证照衔接、后续监管、组织保障三个方面,确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做好工商登记和许可审批有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先照后证”改革涉及工商部门及36家许可审批部门,证照衔接是关键点。改革转换过程中衔接的好,才能放得开、管得住。工商部门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度、后置审批事项告知制度、许可经营项目规范登记制度、禁限目录有机衔接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先照后证”主体的宣传、引导、教育和服务,提高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规定了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交换、共享、下载登记信息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对许可审批部门,从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前指导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是明确了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的制度措施。“先照后证”改革的核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后,除了原来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之外,还将出现一种新的违法经营类型——“有照无证经营”。因此对有照无证主体如何实施有效监管,是新制度下的监管新挑战。为应对新形势、新问题,避免监管缺位与失位,确定了政府部门间加强监管互动、执法联动、信息互通,注重以信用监管手段增强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的要求;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倡导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参与市场监管。

  三是明确了加强改革组织保障的各项机制措施。为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切实提升改革效能,确定了建立市级“先照后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并从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绩效考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我要介绍的内容就是这些,谢谢。

  徐和建:下面请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异介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情况。

  李异: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刚才况处长介绍了“先照后证”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和我市推进此项工作的安排,同时指出先照后证制度改革绝不仅仅是证照办理先后秩序的问题,是对市场监管和事后监管的有关情况。现在,我介绍一下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情况。

  一、市政府《实施意见》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安排

  李克强总理多次指出,“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这两个轮子都做圆,实现放管结合,改革这辆车才能跑的又快又稳,才能真正走出“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因此,《实施意见》在强调做好工商登记与许可审批工作衔接的同时,明确了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一)建立了“先照后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健全“先照后证”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市政府要求建立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和涉及的37个许可审批部门共同参加的“先照后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依托联席会议平台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市工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制定了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制度,收集了各有关单位人员名单,还按照市政府绩效办的要求制定了考核细则,市级联席会议组织架构已经基本搭建完成。下一步,市联席会将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加强统筹协调,抓好此项改革的组织落实。各区县政府也将参照市级模式,健全工作机制。

  (二)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在健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一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许可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管。工商部门要依法对不涉及许可审批的一般经营事项进行监管,并积极运用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管理等信用监管手段配合许可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二是制定监管方案明确监管措施。各部门要转变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标准,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审批事项特点、行业管理风险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在方案中要逐条列明本部门具体负责的监管事项,采用的监管措施,监管的权限范围,使监管职责变得清晰、具体、可操作;要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符合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行政审批、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目前,各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工作方案。

  三是强化监管信息互通和执法联动。工商部门要及时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以及抽查、核查信息上传至共享平台,许可审批部门要将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开展行政指导的有关结果及时上传至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监管有序衔接。逐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移转、情况通报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执法合力,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有效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数据比对。各部门应当在工商登记和许可审批信息形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相关登记许可信息;市场主体应当自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将许可审批信息向社会公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工商登记和许可审批信息的数据比对,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取得许可审批或未及时公示许可审批信息的市场主体,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及相关媒体依法向社会公示,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五是完善社会共治市场监管格局。要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要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提升行业自律水平。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沟通和举报渠道,鼓励新闻媒体曝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各区县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排查,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要通过多元参与和社会共治,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群众监督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格局。
 
  二、工商部门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尤其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我们认识到,良好市场秩序的构建不是政府单一管制的结果,而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良性互动、共同治理的结果;要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严管,必须要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借这个机会,我也想把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围绕探索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模式,所作的工作向大家做一介绍。

  一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多年来的工作基础上,2014年我局进一步开发完善了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并以其为载体,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成了全市统一的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平台。实现了工商部门与许可审批部门之间信息双向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企业自行申报信息公示与政府部门证照信息公示衔接比对的“双闭环”,做到了“先照后证”、企业申报与信用平台“三网合一”。为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穿起来,实现对企业联动、科学、高效监管打下基础。

  二是通过组织全市市场主体参加年报公示,提升社会信用意识。我局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重点,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和措施,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提升了广大经营者的信用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4.39万户企业和49.72万户个体户完成了2013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年报率分别达到了90.48%和85.27%;有89.11万户企业、52.97万户个体户和58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了2014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年报率分别达到了88.84%、83.37%和90.5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组织实施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探索信息监管模式。在今年1月份首次抽查工作中,全市共抽取了7674户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共计1296户,占全部的16.89%。目前,我局又先后组织了两批次的抽查工作,涉及全市3万余户企业,这项工作正在稳步实施中。通过三次抽查工作的实施,一方面探索出了新型监管方式的操作流程和运转规则;一方面形成了震慑,提升了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自律的意识。

  四是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健全信用约束机制。目前,我局已将存在违法问题的1322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约束。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已有41户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由于不能办理银行贷款等原因,主动纠正错误,请求移出异常名录,信用约束作用初步显现。

  下一步,市工商局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强化统筹协调,既要把牵头负责的联席会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又要积极参与、配合好相关许可审批部门的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空隙,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二是要转变监管理念和执法导向,加大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和科技手段辅助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共治,形成跨部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对于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竞争能力的影响作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这里就包括在座的新闻媒体朋友们的舆论监督。我就发布这些,谢谢大家。

  徐和建:“先照后证”改革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事中事后监管面临新调整,媒体对其中的内容都很感兴趣,现在把时间交给记者朋友,请大家提问。

  《北京日报》记者:刚才在发言中提到“先照后证”改革的核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事中事后监管中遇到哪些困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李异:这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所以这次在“先照后证”推出之后,监管必须马上跟进,为了避免后期市场秩序的混乱,确实要克服很多困难。这里最核心的一个困难,就是信息互通问题,因为涉及部门多,涉及到社会公众,又涉及到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这就需要有一个信息平台来沟通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和社会的信息。

  这个平台的建立,是各省市在改革中都共同遇到的难题。北京有一个非常大的优势,我们一直在建设北京市企业信息网,这个网络已经运行一年多了,但是这个网在改革中还需要完善一些相关的功能,来实现跟社会的沟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这次同步进行网络升级改造,实现了信息和社会的互通,和政府部门的互通,解决了最突出的难点问题。信息系统改造之后,实现了一个平台两个闭环和三个机制,一个平台就是通过信息平台,一个是政府之间信息要通过这个平台进行共享,再一个各政府部门的信息也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公示。

  再一个功能,这次改革要求企业要有一个信息自主申报,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了企业对自主信息在这个平台上的公示,完成信息共享平台。有两个闭环,解决政府之间和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信息共通。一个闭环,“先证后照”原来审批在之前,现在是发证,要让社会知道他有没有审批开展专项工作。第一个闭环解决把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的功能,在工商部门登记之后,把可能要涉及到的专项审批信息自动推送到这个平台上去,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自动接收和下载下一步的监管。第二个跟政企之间的沟通,我们要把信息充分告诉企业,拿到营业执照之后再进行审批,政府部门之间和政企之间的双闭环。

  还有三个机制,一个是信息公示机制,所有的政府部门和企业都要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公开信息;再一个是双向告知,通过双闭环达到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告知;三是信息比对,你拿到营业执照和自主申报信息以及相关部门给我们传送他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凡是没有进行专项审批的,相关部门要对这个企业实施监管,同时也向社会提示风险。这个企业没有进行相关的专项审批,他开展经营活动大家要注意风险。一个平台两个闭环和三个机制有效解决了最大的难点,就是信息互通问题。
 
  当然这个过程中还有很多需要克服的困难,比如在理念方面,要求政府部门转变靠行政审批管理企业的理念,这次要以企业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方式取代以前的方式,这需要一个转变的过程。再一个政府之间的职责,原来很多审批部门认为我审批完之后就没事,另外我审批完之后就对我审批的负责,没有审批的就不负责。这次进一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明确这些部门的职责,你审批要管,没有审批也要管,凡是你审批的事项就有监管的职责。在多个部门之间,作为行业部门要有牵头的作用,对市场进行整治。

  再一个部门协作问题,这个过程中一个信息的协作,另外一个是执法协作。现在很多违法行为往往发生不是一个行为,需要大家共同治理才能实现政府的监管。

  最后还需要克服一个难点,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问题。原来企业年检,说你年检过就过了,现在要登录工商局的网站进行自主检验。另外社会上更多的关注企业的信用,在企业合作中和消费中更多关注企业信用评价,这样能够提高整个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除了信息互通难点之外,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配合、企业的配合也是难点之一。通过这些工作,尽可能快地提高信用体系。谢谢! 

  现场记者:“先照后证”给创业带来哪些具体便利?比“先证后照”时间成本节约多少,经济成本节约多少?

  况旭:这次商事制度改革有几项内容,总的目的是推进工商注册的便利化,或者我们实现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目标是为了进一步激发投资的活力和创业激情,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这些政策陆续推出之后,在北京市也取得很好的效果,北京市平均每160秒诞生一个企业,从改革以来,每个月北京市新增长的企业速度大概保持在16000户,甚至以上。 另外从我们统计来看,刚才你提到从时间成本来看,确实也达到了效果。我们看了跟改革之前相比单户企业平均时间成本缩短了十天。我说这个时间就从名称得到核准之后到拿到营业执照的时间,这个时间有的是单纯去办营业执照,准备一些材料。另外有一些企业需要跑前置审批手续。比如要开餐馆,要食药部门开餐饮许可证,现在不需要就先去工商局拿营业执照再去办理。拿执照意味着市场主体法人地位确立了,可以去签合同,可以去贷款,可以招收用工人员和租房子,这都是合法的。这样帮助企业更快进入市场,更快去开展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我们统计了一下,平均缩短十天左右。因此说,还是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们也看到企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北京市新增企业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40-50%的增长速度,跟过去比还是大大提速的。

  新华社记者:第一个问题,刚才李局说加强信用监管和增强部门之间的执法合理,能不能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你刚才说部门之间有企业信息网,在企业信息网上只要有一个部门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就会在信息网上有所显示,在其他方面就会对他进行限制和约束,能不能举一个例子给我们介绍一下?第二,请况处再总结一下,在简政放权中对创业者带来的便利,以及工商局在促进创新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李异:在信用监管中,征信就是在网上,评信是社会评价,用信就是政府部门和社会都要用。信用信息在网上公布之后,有一个企业来了,这个企业要到外地做生意,要在外地贷款,为什么要在北京银行开具信用证明,证明他在北京的信用,他被我们纳入异常名录之后,北京三大银行都不再给他提供信用证明,他急于在异常名录移出。我们之前合作的很多部门,比如海关,现在通关过程中,跟我们的信息是互通的。税务部门也跟我们合作很紧密,法院提供的失信,我们在登记的时候都要限制,包括法院还有司法判决,破产清算等。

  况旭:国务院提出将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作为经济新常态下的重要战略,企业又是创新的生力军,商事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又是企业进入市场第一个环节,商事制度改革在推动创业中也是重要的一招。从目前来看这几项措施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我想未来下一步在商事改革领域还有很大空间,包括北京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我想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根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一照一码”,这次国务院6月11日正式下发的文件明确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现“一照一码”,明确“三证合一”最终的表现形式,就是营业执照还有承载社会信用代码,这个措施推出了,意味着投资人进入市场或者创办企业的成本进一步降低。 另外进一步推行登记注册的全程电子化,适应互联网+时代,投资人和公众对政府服务的进一步需求。下一步随着公司变更注销的功能陆续上线,这个系统对给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包括第三方平台的接入。 第三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还要推行先行先试改革,相关的意见已经报请国家工商总局,包括申请人自治制度,包括对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科技企业集聚孵化区,在设立科技型企业创业型企业实现集群注册。包括下一步下放外资企业的权利,在中关村实现一系列创新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推出,会给北京市未来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更加便利的环境。

  《人民日报》记者:如果企业纳入异常名录之后,他要申请移出的话,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基于他们怎么样的考核才能移出,信用限制持续到什么程度?

  李异:一个是没有自行申报即时信息,还有年报,要求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进行年报,没有年报也要进入异常名录,还有找不到的,这种企业我们到现场发现之后,要进入异常名录。再一个你所报信息和实地抽查中的信息不一样的,是虚假的,这样也进入异常名录。这四种列入异常名录的形式要改正很容易,一旦发现自己进入异常名录之后,把有可能涉及到的原因改正了,就可以到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过程就在分局可以申请,通过逐级审批,移出之后就不再受信用约束了。

  徐和建:由于时间关系,北京市“先照后证”制度改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
 

责任编辑:康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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