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高宗宏
(2011年8月10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2010年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自2011年起实施。经过一系列准备,首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即将拉开帷幕。现在我就有关情况作如下发布:
一、省政府质量奖设立和前期工作情况
(一)设立背景和过程。
设立政府质量奖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1987年美国颁布《马尔科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提高法》,依据该法案设立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又称总统质量奖。国家质量奖的设立,相当程度上促进了美国90年代后的发展,使美国回到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的地位。美国历届总统都很重视质量奖,亲自颁奖并讲话,肯定质量奖对美国经济的促进作用。目前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质量奖励制度。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国内发达地区也相继设立了政府质量奖。2004年,深圳在国内率先设立市长质量奖。目前上海、广东等18个省(市)设立了省(市)长质量奖或省(市)政府质量奖。国内外实践证明,设立政府质量奖对于推动企业更新质量理念,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质量水平和综合绩效,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各级政府实施质量奖励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借鉴美国质量奖的评审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发布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用于各级政府开展质量奖评价的依据。设立政府质量奖,对质量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进行褒奖,通过典型引路、树立标杆,对其他企业具有良好的启发、借鉴和带动作用。通过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学习,弘扬获奖单位的经验成果,可以促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普及推广。设立政府质量奖也是推动我省自主创新、实施东向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的强力推进,我省经济已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的关键阶段,要整体性地提升企业和产业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以质量奖励制度为突破口推进质量提升,依托省政府的公信力,表彰一批对创新试点具有示范作用的质量卓越企业,能够激励引导广大企业树立卓越质量理念,采用先进质量方法, 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和改进经营业绩,在“示范区”和“试点省”建设过程中形成“重质量、推创新、树品牌”的浓厚氛围,增强综合竞争力。
2008年以来省质监局开展了设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前期调研工作,适时向省政府上报了设立安徽省省长质量奖的请示。2010年1月5日,王三运省长批示同意设立安徽省省长质量奖。10月25日,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安徽省政府质量奖。11月5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8章30条。主要包括奖项设置、评审范围、组织管理、评审标准及方法、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二)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原则、评审标准、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
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的最新版本,目前国内已经开展的质量奖评审活动绝大多数都采用这一标准。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获奖企业得分不得低于600分,从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宁缺毋滥的精神,避免了很多奖项容易出现的过多、过滥现象。
在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质量管理专家、行业技术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评审日常工作,包括:拟订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等工作规范;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建专家评审组;发布评审通知,编制评审计划;申报受理和资格审核等工作。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省政府质量奖的有关工作,包括培育和推荐申报企业、推荐评审专家、宣传推广获奖企业先进经验和成果等。
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报企业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组进行材料和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候选名单、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三)首届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筹备情况
今年3月,省质监局组织对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和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其它方式对上海、山东、河南、福建等省市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进行了解。综合以上省市经验和我省实际,起草了《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办公室工作规则》、《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细则》4个评审配套文件。《议事规则》包括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投票规则、拟奖励企业产生规则等内容。对质量奖的审定程序和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质量奖评定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办公室工作规则》对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主要工作流程等内容加以明确。《评审员管理办法》设置了评审员的基本条件和聘用程序,规定了评审员在评审中必须遵守的十条行为规范。《评价细则》遵循《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评价要求,主要包括评审组织、评审程序、评价依据、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等5项内容。评审程序和评价方法是其中的核心部分,评审程序包含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两大部分。同时,附录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分项分值表和评审工作流程图。
文件起草以后,我局在系统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并特别向山东大学质量管理研究中心温德成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韩之俊教授等国内知名的质量专家征求了意见。6月27日,经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以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了有关文件。最近,我们又起草了《关于申报首届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关于推荐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的通知》和《关于有奖征集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标志和奖杯设计方案的公告》。
二、申报首届省政府质量奖相关要求
(一)奖励数额和申报名额。
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获奖企业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0分,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企业。为更好地体现先进性,提高评审效率,对各地区、各行业的推荐名额进行一定的限制。合肥市不超过3个,其他省辖市和省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申报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制造、工程建设和服务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5位(行业分类依据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4、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5、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3、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等级按行业规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
4、在近3年的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6、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申报时间和相关要求。
1、各市质监局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申报动员和初审推荐工作,引导、推荐有竞争力的企业积极申报。
2、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制作《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可登陆省质监局网站下载),于9月20日前上报所在市质监局或省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3、所在市质监局和省直行业部门有关处室对申报企业实施资格初审,着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进行把关,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再经所在市政府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于9月30日前报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
三、推荐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相关要求
组建高水平的评审员队伍是开展质量奖评审的技术支撑。政府质量奖评审所依据的是从美国引进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评审过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需要评审者具有深厚的质量管理功底和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开展评审前还必须接受对评审标准的系统培训。这就需要依托专家的职业能力开展评审活动。目前已设立政府质量奖的地区都组建了不同规模的专业评审员队伍。为推动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招募优秀人才组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库。
(一)推荐范围。
在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管理、企业管理、管理评审的专业人员,以及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中介团体从事相关教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欢迎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各级质量监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社会中介机构推荐相关领域的专家备选,同时也欢迎各界英才主动报名、积极参与。
(二)资格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质量、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无违法不良记录。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经营管理、管理咨询、管理评审或相关学术研究工作经历,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评审经验;
4、接受过企业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系统培训,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5、掌握评审方法与技巧(可通过培训获得),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三)推荐程序。
被推荐人填写《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申请表》(可登陆省质监局网站下载),附相关证实性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和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9月20日前上报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由省质监局对申报材料实施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集中进行专业培训、考试考核,考核通过后颁发评审员资格证书,纳入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库。
四、有奖征集省政府质量奖标志和奖杯设计方案
为了加强省政府质量奖的形象建设,扩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社会氛围,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省政府质量奖标志和奖杯设计方案。欢迎省内外文艺设计爱好者、大专院校设计专业师生、专业设计机构和社会独立设计师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和用途
征集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标志及奖杯设计图案。标志主要应用于省政府质量奖的表彰、出版物发行、对外交往活动及获奖企业的广告宣传等。奖杯用于颁发给获奖企业。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能够表达坚持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绩效的内涵,体现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作为我省最高质量荣誉的定位,体现安徽的区域特点。
2、构思新颖,色彩明快。寓意于形,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艺术特色。可由文字、拼音、数字及其他图案单独或混合、变形组成。含有“质量”、“安徽”等意义要素,与其他奖项有明显区别。
3、造型简洁,易于传播。标志和奖杯应整体设计,组合提供。标志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便于以各种载体推广、印刷和实物制作。奖杯设计方案应包含本人设计的质量奖标志,材质可为水晶、金属、陶瓷等,一般加工工艺可以制作完成。
4、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的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标志、奖杯设计方案均需同时提供创意说明,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300字以内。
5、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三)评选和奖励
投稿人在10月15日前将设计方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省质监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初选,遴选出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标志、奖杯入围方案共6个,提交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1名,给予5000元奖金;二等奖2名,分别给予2000元奖金;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000元奖金。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将被确定为最终录用的标志和奖杯设计方案。
(四)几点声明
1、投稿人应保证其稿件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自负。
2、入围设计方案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等相关法律权利归安徽省质监局所有。获奖者有义务根据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3、投稿人在参选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奖金为委托设计费,入围作品使用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4、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应签署《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标志奖杯设计投稿承诺书》(可登陆省质监局网站下载)。
好,我的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