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新闻发布稿
2010-09-01 | 来源:

省发改委主任  省医改办主任   沈卫国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9月1日将在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受省医改领导小组委托,由我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介绍情况。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并明确了2009-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其中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重点和难点。

  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到2009年底,在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扩大到60%,2011年实现全覆盖。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先例可以借鉴,国家要求各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在中央确定的原则前提下,结合实际积极实践,探索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省委、省政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分析研究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困难和问题,确定了通过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改革思路。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建立一个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

  2009年11月24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32个县(市、区)启动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改革,构建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科学解决零差率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保障问题,同时避免回归“大锅饭”体制。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改革试点任务全部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全面确立,新机制顺利转轨运行;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0%左右,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灵活的用人机制初步建立,医务人员结构明显优化;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初步建立,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保护;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抽样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满意率达到93.4%;医务人员对改革的满意率达到88.1%。改革试点的实践充分证明,我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符合国家医改的基本方向和总体思路,实施路径是正确的,方案是科学的,成效是明显的,人民群众满意,医务人员支持,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由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发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改革的方向是“坚持公益性”。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通过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和改善医疗服务使老百姓得到明显实惠,同时使低收入群体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基本医疗资源,实现社会公平。改革的目标是“一个建立、四个明显”。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从降低药品价格和改善服务中得到明显实惠;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明显提高。改革的路径是“综合改革”。通过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改革,逐步解决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问题,实现改革目标。改革的重点是“建立新机制”。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新机制;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两考核、两挂钩”,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药物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彻底切断以药补医的链条,保证药品质量和及时供应,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保障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通过同步推进以上五项改革,逐步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改革的难点是分流人员安置、绩效考核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三个方面。改革的保障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严密有效的责任体系。形成强大的合力来推进改革。

  这项改革的意义不仅仅是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更重要的是彻底破除“以药补医”体制,在基层全面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实现“投入建机制”的目标,对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普遍的示范意义。这项改革将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改革任务有机衔接,首先在基层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作为公共产品向人民群众提供,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权益,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轻群众负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改革在总体目标和建立用人机制、分配激励机制、补偿机制等方面,与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和要求是一致的,改革的成功对于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为更好地完成国家医改任务,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让全省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省委、省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8月10-12日,省委、省政府在合肥召开了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作会议总结,提出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2010年9月1日起,全省17个市、10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1263个建制乡镇卫生院、605 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 10750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所有药品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由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配送,省实际采购价较国家指导价平均下降52.7%。另据省物价部门测算,“零差率”全面实施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药品价格总体水平较改革前下降48%左右,将惠及全省6800多万城乡居民。

  当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医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下,综合改革正在全省顺利实施。综合改革的成功实践,将会给全省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更大的实惠!

  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安徽)

责任编辑:詹小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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