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召开电子汇款业务新闻通气会
2001-06-26 | 来源:
6月26日下午,国家邮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了社会各界媒体、新闻单位,通报了邮政电子汇款业务开办的有关情况。
会议由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赵中新主任主持,储汇局陶礼明局长、李财林局长助理、电子邮政办公室刘云浩副主任及汇兑处江凌处长参加了会议。
陶局长在会上详细介绍了邮政电子汇款的业务范围、业务种类、时限、收费标准以及邮政电子汇款业务区别于其他商业银行电子汇款的主要特点,并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
陶局长介绍说,2001年7月1日,全国将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以及新疆等20个省、市、区的122个网点首先开办邮政电子汇款,所开通的为现金--现金24小时到达兑付的邮政电子汇款业务。年内还将陆续开通4小时和即时到达的加急电子汇款和特急电子汇款业务,并陆续开办与账户相关的电子汇款业务和国际电子汇款业务。
邮政电子汇款的收费与原有的传统汇兑业务具有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单笔汇款最高金额为10000元,每笔汇款的资费标准为汇款金额的1%,不足2元的收2元,最高收费50元。
邮政电子汇款业务很大程度不同于商业银行的电子汇款业务,邮政电子汇款并没有像商业银行的电子汇款那样,是基于账户对账户之间的划款,而是个人对个人之间的现金汇款,不必要在邮政部门拥有账户,对于客户而言,非常方便。同时还可免费附言20个汉字,这一点商业银行也是无法做到的。但是由于邮政电子汇款仍可能会因客户需求而投递取款通知单,因此,邮政电子汇款的业务成本要高于其他商业银行。
另外,李助理、江处长还就邮政传统汇兑与电子汇款做了深入的介绍,得到了广大记者朋友的认可。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华社、《经济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中国经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时报》、《经济参考》、《中国邮政报》等众多新闻媒体,他们一致认为中国邮政在担负普遍服务义务的前提下,大力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是值得赞赏、值得宣传的。本次新闻发布会反映良好,必定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徐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