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陈部长刚才提到了龙头企业对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致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农业部下一步将会在加大对龙头企业政策支持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带农增收致富作用?
2012-03-26 09:43:26
陈晓华:
您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我们发展龙头企业的目的就是更好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通过产业化经营真正得到实惠,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灵魂和基本要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农业部始终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2012-03-26 09:45:37
陈晓华:
一是加强指导。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把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指导各地加快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2012-03-26 09:47:06
陈晓华:
二是引导示范。农业部设立了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集中销售、运输、仓储和开展技术服务等,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大力宣传龙头企业发展农业生产、带动农户增收的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更多的龙头企业发挥带农惠农作用。
2012-03-26 09:47:36
陈晓华:
三是监督规范。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甚至欺农害农的龙头企业,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农惠农作用。
2012-03-26 09:47:58
经济日报记者:
我的问题是,意见出台以后,农业部将如何贯彻落实,有何具体举措?
2012-03-26 09:48:12
陈晓华:
这个文件出台以后,农业部高度重视,对农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文件作出了详细部署,把贯彻落实好文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下一步,就贯彻落实好文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重点举措:
2012-03-26 09:48:58
陈晓华:
一是扩大宣传报道。农业部研究制定了贯彻文件的宣传工作方案,采用新闻发布会、专家座谈会等形式,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集中宣传出台文件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向广大龙头企业家、生产基地农户详细解读政策文件,保证他们对关系到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深刻地理解。并要求各地区农业部门深入开展文件精神学习,做到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我部将适时对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农业部与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文件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出台落实文件的具体政策措施。
2012-03-26 09:49:55
陈晓华:
三是整合项目扶持。在原有基础上,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的支持力度,相关项目向龙头企业倾斜,比如粮食高产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三品一标”认证等。
四是完善利益联结关系。有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根本区别。我部将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引导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试点,支持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的、联结企业与农户的合作社发展。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定期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引导和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关系。
五是强化指导服务。农业部将健全农业产业化调查分析制度,加强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及时为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所需信息。鼓励和引导各地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建立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指导各地成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并发挥其服务会员和农户的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帮助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龙头企业发展。
谢谢。
2012-03-26 09:5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