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

2010年7月26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通气会。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参加通气会。

2010年7月26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通气会。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介绍《办法》。

2010年7月26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通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主持会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 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新闻通气会。非常感谢各位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也希望各位对国土资源工作更多的进行宣传。在这里,我首先拜托各位,我们部是国土资源部,但是很多媒体宣传的时候经常说“国土部”,所以拜托大家以后再加两个字“国土资源部”。 (2010-07-26 14:27)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 立法后评估是现阶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一个新举措、新途径,也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一直高度重视立法后评估工作,今年7月9日出台了《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办法是9月1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是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通气会的有: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下面,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司长通报《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有关情况。 (2010-07-26 14:31)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新闻通气会。7月9日,徐绍史部长签发了国土资源部令第 47号,公布了《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次新闻通气会,旨在向大家通报国土资源部47号令起草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和有关工作情况。 (2010-07-26 14:33)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但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有一定的时间周期,很多在特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政策措施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2008年,我部作为首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试点单位,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部党组提出要推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转变,定期开展法规文件的后评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促进立法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重要途径,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现代行政程序,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2010-07-26 14:36)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后评估也是依法行政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典型,国土资源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创造了许多经验,取得了明显实效,在中央国家机关中有一定的影响。去年,国土资源部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是国务院68个部门中唯一受表彰的单位;国土资源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多次受到全国普法办的表彰,在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召开的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土资源部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唯一先进典型介绍了经验;2006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一直把国土资源部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联系单位,前不久,国土资源部还作为法规清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国务院部门规章清理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发言。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已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特色的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体系基本形成。《办法》的出台对于有效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法律监管与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2010-07-26 14:38)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后评估工作明确要求“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实施机关应当将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要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之后我部就开始了对后评估工作的探索。为探索建立后评估制度,我部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中,作出了《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的决定》(国土资党发[2008]53号),明确要求每两年对国土资源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系统的评估和清理,提出立、改、废的意见或建议。同时,《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1号)也对开展后评估工作做出了相关规定。2009年3月,我部启动了后评估项目试点工作。针对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选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确立的矿业权出让制度为评估对象开展首批后评估项目试点,会同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组织成立了后评估工作指导组,分别委托法律中心和经研院成立评估工作组。工作组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为主,辅以文献研究、专家咨询、模型检验、案例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了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分别形成了后评估报告。这次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肯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和矿业权出让制度的同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为这两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0-07-26 14:40)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为在试点基础上做好后评估制度建设,我部坚持边评估、边总结,在评估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即开始着手《办法》起草工作,2009年10月,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国土资源部各司局、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2010年6月,专门召开立法机关和权威专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对后评估工作的性质与定位、后评估主体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尽可能采纳了专家意见。通过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办法》共22条。 (2010-07-26 14:42)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办法》所规定的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后评估,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意见的活动。后评估是国土资源立法和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够系统、客观总结制度建设的经验得失,为适时推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作为立法工作的配套制度,《办法》的出台是对现行法规文件开展经常性评估的坚实保障,有利于将被动式、突击性的法规清理工作转化为主动性、常态性的评估清理工作。 (2010-07-26 14:44)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下面,就《办法》的主要内容做以下重点介绍:(一)关于后评估主体 后评估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参考全国人大、法制办和有关专家的论证意见,国土资源部作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和实施机关,是后评估主体。有利于强化法规制度立、改、废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主动查找不足、推进改革和完善制度。另一方面,《办法》明确国土资源部的法制工作机构,也即部政策法规司作为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后评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后评估计划,部政策法规司协调组织有关司局、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等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有关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等根据部后评估年度计划承担后评估工作。”为提高后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办法》规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方法确定后评估承担单位。” (2010-07-26 14:45)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二)关于后评估对象 后评估对象的选择是发挥后评估工作效果的关键。《办法》提出,应根据实践需要、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后评估建议项目。有四种情形应优先确定,一是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具体制度对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有重大影响的;二是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较多意见的;三是拟将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将规范性文件上升为规章或者行政法规的;四是本办法下发后制定的规章实施满两年、规范性文件实施满一年的。为此,国土资源部将每年制定后评估计划,加强后评估项目的统筹协调,保障后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 (2010-07-26 14:47)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三)关于后评估方式 《办法》要求,后评估承担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后评估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同时,《办法》对后评估工作的技术要求和后评估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采用专业统计分析工具,采取文献研究、实地调研、现场访谈、案例分析等方法,区分后评估与一般性执法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突出后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四)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绩效年度报告 《办法》规定“部有关司局应当对本司局起草或者主要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执行情况报告要和后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绩效年度报告的重要基础。部政策法规司应当综合有关司局对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报告和后评估报告,起草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绩效年度报告,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这就为系统总结年度后评估工作开展有关情况,客观综合评价项目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内容,以及适时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参考。(五)关于后评估结果的应用 为充分发挥后评估结果对于完善立法、改进管理的功能,《办法》明确规定后评估报告中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建议的,应当优先纳入国土资源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制定或者修改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应当作为制定国土资源部年度发文计划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部还特别重视后评估对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的作用,建立了改进管理建议书制度,发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不规范的,将制作改进管理建议书,送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加以改进。 (2010-07-26 14:48)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对《办法》的宣传贯彻,全面落实《办法》提出的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后评估方法研究,组织有关单位和高校加强指标体系、计量模型等后评估方法研究,促进后评估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在部机关开展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我部还将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部署试点,积极推动典型示范和成果转化。总的说来,《办法》是国土资源部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将后评估作为依法行政的经常性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后评估制度建设成为我部依法行政工作的又一亮点。欢迎各类新闻媒体继续关心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共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也欢迎社会各界给予一如既往的监督与支持。谢谢各位! (2010-07-26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