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积极推进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0-03-17 | 来源:西藏商报 | 作者:
又一个 “3·15”过去了,就在短短的几年前,消费者维权在西藏还并不多见,随着西藏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这个概念也逐渐在西藏广大消费者中兴盛,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广泛提高。同时,为了适应消费者日益提升的维权需要,近年来,西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保护协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推进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努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西藏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使西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依法维权、护权日益深入人心,逐渐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声和自觉行动。
过去的一年里,西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的作用,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及时妥善调节各种消费纠纷,严厉查处和打击制假售假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净化了消费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
2009年,各级工商机关以“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为重点,加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着重在扩大网络覆盖面、完善功能、提高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目前,全区共设“12315”维权站(点)629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大商场(超市)、市场、乡镇、景点的消费维权网络。同时,提高“12315”监管执法水平,优化“12315”工作流程,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14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8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19件,案值135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645起,案值360万元。
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维权的群众性组织,截至2009年,在西藏已经整整走过了六年的光阴。“六年来,我们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161.8万元。”自治区消协秘书长阿布说。
据悉,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各地市消费者协会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各地市消协在当地工商机关的领导下,加大了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的拓宽,以大力推进“12315”进乡镇、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工作为突破口,狠抓“一会两站”建设,逐步构筑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费维权网络。截至目前,已建立乡镇、社区、商场、企业、学校的消费投诉站、消费者联络点462个。
同时,各地市消协通过开展“绿色消费”、“食品安全”、“加入WTO与消费者维权的保护”、“3·15”宣传以及展示民族特色产品等科学消费引导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并通过调解等方式,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了消协的威信。
责任编辑:康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