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6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进行了清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按照清查情况和有关的统计数据来看,我们进行了初步估算,此次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盘活了近万亿的资金,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也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易军表示,《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资信越好的企业,开银行保函的基础越牢,相对也越便利;同样也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人员培训、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一些资金的投入,真正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企业真正的健康发展。
这次清理的范围除了依法依规的保留下来以外,其他各地设立的一律都取消。下一阶段,没有国务院的批准,在这个领域当中,一律都不能新设各种保证金,这是必须要求的。还要推行信息的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同时对定期公布的查处结果,该曝光的典型案例一定要曝光。同样,目前有一些规定和清理规范的要求不符合的,该取缔的取缔,该修正的修正,总体是希望使这个行业健康发展,所以设立保证金一定要依法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