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音量调节(volume) 时间调节(Time)
首页>国新视点>最新推荐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持续简政放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05-13   来源:国新网
  
开始播放 暂停播放 停止播放
windows media player 插件下载

  5月11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对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决定,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减至42项。5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明确了“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的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部署,针对当前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繁多等问题,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减至42项,其中规划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等24项审批整合为8项,并保留涉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定审批事项。

  许昆林表示,审批遵守三条原则,一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列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二是,审批机关能够通过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也一律取消审批。三是,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求加大优化整合的力度。

  按部门,不管有多少事项,最好整合到一个口。发改委现在按照国务院部署建设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联合16个部门,一口受理,同时推送16个部门,时间就大大压缩、提高效率,这也是降低成本。

[责任编辑:刘健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