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国新办和外交部主办的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国际研讨会12月4日在京举行。与会嘉宾表示,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有效保障了人民发展权益。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汪习根作了《中国发展权理论创新与实践贡献》的大会发言,并接受了国新网的专访。
国新网:从1991年11月国新办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到2016年12月发表的《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和贡献》白皮书,国新办共发表了二十几部关于人权主题的白皮书。那么它们的基本主线是什么?核心的要素有哪些?
汪习根:这二十几部白皮书的主线路,我觉得如果是从每一个个体的角度来讲,应该是要尊重人的人格尊严,使每一个人都能够有尊严的生活。如果是从整个民族和国家的角度来讲,也包括了每一个人的利益,应当是生存的权利和发展的权利。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目前最紧迫的任务,应当就是要谋求自身的发展,也是在国际社会的公平的发展环境下,能够在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获得公平的发展利益。那么在国内,就是无论什么样的人,无论生活在什么区域、什么民族、什么性别、什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教育文化水平,都能够平等的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好处,以及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所以我觉得它的主线应当就是要真真实实的发展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头上,使每一个人都能够有尊严的生活。
汪习根认为,中国在发展权实践中凝聚出创新性发展权话语体系,为发展权贡献了一系列原创性新概念、新命题和新理念。在定位上,发展权是基本人权;在内容上,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发展权利;在核心上,构建发展权的社会公平体系。
国新网: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发展权之间的关系,与位于个体人权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汪习根:这个可以说是一个战略手段和价值目标之间的关系。因为“五位一体”的战略目标,其本质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它为全方位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权利奠定了良好基础。以前我们主要讲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后来又讲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位一体”的发展,这是联合国在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正式确认的三个支柱。中国可以说在理论上非常超前,早就在国际社会处于领先地位,那就是我们从“三位一体”发展到“五位一体”,强调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发展的互联互通。其中,经济发展依然是物质基础,但是应当同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使人们能够享受广泛的政治生活的权利,能够参政议政,也就是我的事情我作主;在社会领域,主要还是要保障每一个人能够公平的获得进步和发展的利益;在文化领域也是一样的,一个人不光是能够在物质上富有,同时应该是在精神上、在文化上同步发展,也是富有的;在生态文明领域,在环境保护和发展的矛盾关系下,怎么样去协调好利益,使我们能够生活在更好的空间、更好的环境之中,也成为每一个人所关切的核心话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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