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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将深化高等教育合作推动留学生交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1-05-2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23日中澳在堪培拉举行教育联合工作组第四次磋商会议。中澳双方就如何继续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挖掘两国教育合作潜力等交换意见。双方签订了《联合工作计划》,确定了未来两年的合作重点领域,包括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汉语教学和学生流动等。新华社记者日前围绕两国教育交流合作重点和在澳留学生权益等专访了来澳出席第四次磋商会议的中国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

    杜玉波说,近年来,澳大利亚已经成为中国人才培训和科学研究开发的一个重要的合作伙伴,两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稳步发展,交流领域不断扩大,交流层次也不断提高。“我认为中澳双方都应该抓住当前这一种好的机遇,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寻找互利共赢的增长点和突破点”。

    他说,中澳两国在文化、价值和特色方面有所不同,在教育发展方面,双方应采取开放包容、合作互补的方式应对一些共同的挑战。相信双方通过加强交流与合作,必将能够为两国教育领域注入新的活力,为深化两国人文交流作出更大的贡献。

    杜玉波说,磋商会议后中澳双方在充分磋商的基础上签订了《联合工作计划》,内容涉及两国高等教育方面,双方同意交换各自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信息,同意鼓励和支持两国一流大学继续扩大合作,同意在两国一流大学设立一定数量的试点联合培养博士生,双方同意继续支持中澳大学校长领导能力建设项目和中澳大学中层领导能力建设项目,双方同意在教学质量保证的程序和标准等方面开展合作。

    杜玉波说:“在学生交流方面,双方同意探索有效机制,增加在华学习的澳大利亚学生数量。关于推广汉语教学方面,澳方将致力于增加在澳中小学汉语教学的数量和质量,中方同意继续支持孔子学院和课堂的建设。”

    对于如何保护在澳中国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的提问时杜玉波说,中国教育部高度关注在澳留学生的权益问题,希望中国留学生能够在澳享有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学生安全和学生权益保护,是中澳双方都关注的重要议题。

    在磋商会上,双方再次就这个问题交换了意见。澳方通报了他们最近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重新评估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案,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查机制等等。中方也赞赏澳大利亚教育部及其负责的态度。希望澳大利亚政府以及各个部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与各有关教育机构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和杜绝私立教育机构倒闭发生,确保中国留学生在澳学习的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此外,据杜玉波介绍,中澳双方还同意针对在澳学习的中国学生共同开发《学生安全手册》。

    杜玉波说:“我希望通过媒体,提醒我们的学生,出国留学要谨慎,要选择有资质、质量有保证的学校。教育部设立的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会定期发布有关信息。其次,留学生到国外后,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自我保护,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通知我驻外使领馆与教育处。使领馆永远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责任编辑: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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