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交流协会访问印尼侨团 与侨领交流经贸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www.scio.gov.cn | 发布:2011-05-25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
据印尼《星洲日报》报道,由中国海外交流协会经济科技部部长庄荣文率领的一行5人代表团23日中午11时拜访印度尼西亚中华总商会,受到副总主席张锦雄、陈伯年、黄德新、永久荣誉主席陈大江、郑年锦、资深常务顾问吴光楷、秘书长谢英隆等的热烈欢迎,双方就对两地的经贸等投资的法律制度交换意见。
张锦雄表示,印度尼西亚政府为了鼓励外来投资,积极简化投资手续,改善投资环境,努力为投资者提供最好的服务。包括提供外国投资企业的经营年限为30年,期满后可向投资协调委员会再延长30年,放宽对外商独资的限制,对外商投资的最低限额不作限制,而是由投资者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决定投资额。
一般新投资产业,无论内外销,均可享受以下的优惠待遇。主要生产设备进口税全免,辅助生产设备就现有进口税减半,商业化生产起两年内,进口原料关税率在5%以下者,进口税全免,税率在5%以上者,进口税减半,对某些优先发展行业或符合国家出口优先政策的行业,政府将提供所得税税收优惠。
庄荣文说,印度尼西亚是代表团东南亚之行的第二站,23日抵达雅加达后便开始对印度尼西亚进行访问和经贸考察,这次到中华总商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印度尼西亚企业家介绍中国当前的经济、贸易和法律制度,包括中国东盟自贸区现状等问题,使更多的印度尼西亚企业家更了解到中国投资的现有法律制度。
他说,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到中国沿海一带,尤其是福建省的企业家大部份来自印度尼西亚,展现印度尼西亚企业家的势力,当时中国的宏观经济法制刚开始起步,但经过30多年来的改善已逐渐完善,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的大国,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也鼓励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企业进行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为推动印度尼西亚包括东盟的双边贸易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焦飞